首页 男生 科幻末日 诸天之配角的完美人生

0047,新世界,出门就撞鬼

  卖掉黄金,几十万巨款到手,陈伟同一副穷人乍富的模样,一连几天泡在商场里,买了一堆过去想买却又买不起的东西。

  然而不是自己亲手赚到的钱,总有点来路不正的感觉,掏钱付账时心潮澎湃,买回来的东西连个炫耀对象都找不到,那感觉就像是一阵儿的哆嗦过后,只剩下索然无味。

  两周后,陈伟同回了趟乡下的老家,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往自家后院的深井里扔下了几块金砖,等过两年翻修旧宅,再找个借口挖出来换钱。

  临走时,他给父母留了几万块钱,回到武州就开始琢磨起今后的生活。

  他本来是三流大学毕业,走出学校大半年都没找到心仪的工作,就毅然决然地加入了当下最火的外卖大军。

  这份工作相对自由,也确实比他那些同窗赚的更多,可风里来雨里去的,辛苦不说,成天在马路上抢时间,也不知意外会在哪天降临。

  陈伟同考虑了许久,决定用剩下的钱开间外卖商铺,好歹跑了一年外卖,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只是当他正在挑选铺子的时,新的任务世界也正式开启,距离他从神雕世界回归,恰好一个月整。

  这次进入任务世界,不像上次那样莫名其妙,系统很贴心地搞出了个倒计时,让陈伟同有时间处理手头上的事情……

  ……

  “阿威呀,你发达了,你表姨夫派人来了,说是要接你去镇里……”

  陈伟同刚刚醒转过来,正在破旧的屋子里踱步,一面查看原主的记忆,一面适应这幅新的身体,忽然间,就听院子外的木门被人拍得啪啪作响。

  “来啦。”他应了一声,抓起床沿边那件打满了补丁的短打套上,迈步推开房门。

  叫门的青年,是和原主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在他身旁,则站着一老二少,看穿着就比村里的泥腿子们要体面得多。

  “您是福伯?”陈伟同借着原主的记忆,认出了领头的老者。

  “好几年不见,难得威少爷还认得我这个老东西。”

  陈伟同笑道:“虽然时隔多年,福伯的样子还跟那个时候一样,一点都没变呢。”

  “老了,老了。”那福伯上下打量着陈伟同,眼中透着些许惊异。

  来之前,他家老爷托人打听过这位远方外甥的情况,大多都是什么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之类的评语,可眼下看来,光是站在面前的这份精气神,就比镇上那几家的公子哥要强出不少。

  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

  福伯收起了心底里的那抹轻视,从怀里摸出个信封,笑吟吟道:“老爷在安保队给威少爷你谋了个差事,这次派我过来,是专程接你去镇上任职的。”

  陈伟同抖开信纸扫了一眼,信上的内容跟福伯说得差不多,就是语气稍微严厉了一些。

  “我家跟表姨夫一家都有六七年没怎么联系了,表姨夫怎么突然想起来要接我去镇上?”

  福伯似乎早就知道陈伟同会这样问,笑道:“哪是忽然想起来的,老爷年年都在念叨威少爷的名字,只是一直忙着家里的生意,最近刚刚空闲下来,这不就立马派我过来了。”

  其实福伯心里很清楚,要不是夫人的忌日临近,老爷又恰好做了个梦,梦到夫人提起这个外甥,谁又会记得穷乡僻壤里的一户远方亲戚。

  陈伟同只是随口一问,也没有继续深究的打算,顺手将信折好,揣进兜中,说道:“福伯与两位兄弟远道而来,按说该请三位进屋歇歇,可家中实在贫寒,连个奉茶的碗碟都找不出来,只好请诸位去村头茶棚坐坐,吃碗面条垫垫肚子。”

  “不用不用,”福伯连连摆手,“府里的事情多,就不在这里耽搁了,再说老爷还想早点见到威少爷,我们这就出发,走快一些的话,还能赶上府里的晚饭。”

  “现在就走?”陈伟同看看天色,差不多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可这里距离任家镇二十几里,怎么地也要走上四五个小时。

  这个世界可是有妖魔鬼怪存在的,白天阳气旺盛还能压制,晚上可就不太好说了。

  “有什么问题吗?”福伯脸上露出不解,跟着他一起来的两人也面露疑惑。

  几个土著都不担心走夜路撞鬼,说明这里的灵异事件也未必像他相信的那么普遍,可惜原著之中并没有这段情节,不然也不用为难了,不过阿威出现在剧情之中时,已经当上了任家镇安保队长,总不能一出村子就发生意外吧。

  “没问题,我收拾一下东西。”陈伟同转身准备回屋,一想那破房子里就只有一张木床和两床棉被,又转回到了院子外。

  阿威要去镇上发财的消息很快传开,村子里的闲汉懒妇都跑出门来看热闹,有人羡慕嫉妒,也有人不屑一顾,唯有那位发小将他送到村口,临别时还不忘叮嘱他好好做事。

  “阿胜,你先在家待着,等过段时间,我安顿好了,就来接你一起去镇上。”

  “那感情好,到时候我就不叫你阿威,叫你威哥。”

  “一言为定。”陈伟同挥挥手,转身追向了福伯他们的背影。

  ……

  几人的脚程很快,看到任家镇的灯火时,天色才刚刚擦黑。

  陈伟同的这幅身体完美继承了上一个世界的功力,二十里路走下来连汗都没出,福伯别看是一把老骨头,一路之上健步如飞,那两个年轻跟着跟着就被甩开了一里多路。

  “穿过这片林子,再拐个弯就能看到府上的灯笼了。”

  福伯说话间就钻进了一条林间小路。

  这时候天还没有黑透,走在林子里,还能看树叶随风飘摆。

  可走着走着,陈伟同就觉察出有些不太对劲。

  这么大个林子,看不到野兔山鸡,也听不到鸟虫鸣叫。

  “怎么不走了?”福伯停下脚步,扭头问了一句。

  两人相距不过五六米,陈伟同却看不清福伯脸上的表情。

  “起雾了,再不快走一会儿就看不见了。”福伯又催了句,这回陈伟同看清了他的样貌,依旧是刚刚那副温和的样子。

  他加快脚步往前追去,刚迈出两步,就见前头的福伯踉跄着摔在了地上。

  “您没事吧?”陈伟同抢上前去,挽起了福伯的手臂。

  “疼。”福伯的另一只手捂着脚踝,额角的汗珠滴滴落下,“崴到脚了,一动就疼,恐怕要劳烦你背我一程了。”

  “行吧。”

  陈伟同蹲下身子,一手拉着福伯的手腕,一手托着他的大腿,轻轻一耸就将人背了起来。

  这福伯看起来体型魁梧,一身重量怕不是有七八十公斤,得亏是陈伟同来背,若还是原来的那个阿威,恐怕连腰都直不起来。

  走了一会儿,林子里的雾气越来越浓,浓到他只能看到脚下的布鞋。

  “小心,别撞树上了。”

  一个晃神的功夫,陈伟同身前忽然冒出了一棵两人环抱的大树,挡住了他的去路。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此时此刻,陈伟同心里再怎么不情愿,也终于认清了现实。

  其实细想下来,很容易就能分辨得出结论的。

  首先林子就那么大,以他的速度,早该走出去了,再者,身后那两人即使走散了,这么长时间碰不到面,正常情况下,多半会大声的吆喝。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陈伟同的直觉告诉他,眼前根本就没有什么大树,可眼睛却偏偏能够看见。

  想来想去,能想到的原因之中,可能性最大的就只能是撞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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