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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纽约警署

  “回来了?”

  从学校回来后,麦吉森就看见查理大摇大摆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茶几上放着一包薯片和一罐可乐,狗爪子时不时抓起一片薯片塞进嘴里,再美滋滋地喝一口可乐。

  发现麦吉森进门后,查理慵懒地应了一句。

  “怎么就你一个,你那小女朋友呢?”

  麦吉森一脸头疼地坐到沙发上,随手拿起一片薯片,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芭芭拉不是我女朋友。”

  “呵呵。”

  查理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怎么,喜欢人家那么久了还不敢表白,还是说你不想吊死在一棵树上。”

  很难想象一只狗会如此老气横秋地讲话,俨然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

  的确也是,即便麦吉森两世为人,加起来的寿命怕是也不及眼前的这只小狗。

  查理九世的体型在小型犬里都算是偏小的那种。

  不过它的力量其实不比很多大型犬差,这得益于查理的尊贵血统。

  “你这家伙,话太多了吧。”

  麦吉森拍了拍查理的头。

  “你最后还是决定要去纽约?你不是说很快会有外星军队入侵吗?”

  查理是麦吉森可以绝对信任的……狗,所以麦吉森对它说了很多信息,这样也方便以后一起行动。

  “放芭芭拉一个人去纽约,终究是不放心,不说其他的,如果十年前没有戈登的帮助,我可能早就饿死在哥谭这座城市了,这么多年来的情分哪是那么容易割舍的。”

  麦吉森耸了耸肩,“再说了,纽约我们迟早是要去的,早一点也不是什么坏事。”

  查理超级人性化的笑了笑,道:“眼前就有一个难题你打算怎么解决?那就是当你出现在纽约后,怪盗基德也随之前往纽约,这么巧合的事芭芭拉难道不会重新怀疑上你吗?”

  “那如果让怪盗基德先出现在纽约呢?”

  麦吉森自信满满道。

  只见他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份报纸。

  占据头版的赫然正是一名身高超过两米的光头胖子。

  威尔逊·菲斯克,美国著名慈善家将于一周后举办一场慈善晚会。

  在该晚会上,他会捐出自己珍藏多年的绿钻——德累斯顿!

  世界上最大的绿钻,价值连城。

  哥谭最近没什么名贵宝石展出,这时候怪盗基德去其他的城市寻觅目标很正常。

  而且哥谭所在的新泽西州正好紧邻着纽约,哥谭和纽约中间几乎就只隔着一座曼哈顿岛,开着一艘快艇一个小时不到就能进入纽约。

  再加上麦吉森和芭芭拉要一个月以后才会动身前往,而此时怪盗基德已经在纽约犯下了一到两个案子。

  这样一来,就很难将麦吉森和怪盗基德联想到一起。

  “所以,你是要我在怪盗基德出现在纽约的时候,在家里帮你打掩护?”

  查理一听就知道麦吉森的想法了。

  “没错,凭我现在的本事一心逃跑,一来一回不会超过三个小时,假如在这段时间有什么人过来,你就用蝴蝶结变声器敷衍一下,谎称生病也好还是别什么都行,我相信你会处理好的,查理。”

  麦吉森自信满满道。

  查理对此表示怀疑,“你之前说过,这个威尔逊·菲斯克有个绰号叫金并,是全美国最大的黑道霸主,个人武力也达到了人类极限的程度,你确定自己能应付的了?”

  “放心吧,查理,我不会乱来的,战斗可不是怪盗的工作。”

  见麦吉森这么说,查理用它的狗脑袋仔细地想了一番,觉得还算可行。

  然后一人一狗就开始讨论起具体细节……

  第二天,午夜。

  麦吉森改头换面之后,悄悄来到了米勒港口附近,坐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快艇。

  在正式行动以前,他还有七天的时间进行踩点。

  每天深夜去踩点,虽然可能会导致一点睡眠不足,但只有这时才不会引起外人对“麦吉森”的怀疑。

  纽约,美国乃至全世界的经济中心,经常和哥谭竞争城市经济第一的宝座,当然纽约赢得次数要更多一些。

  哥谭能在经济上与纽约抗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韦恩企业的总部位于哥谭,然而除了韦恩企业外,哥谭很难再有其他的超级集团。

  反观纽约,斯塔克、奥斯本这两家单拿一家出来就足以比拟韦恩企业,其他的诸如皮姆科技、AIM、汉默工业等大型集团同样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在这种情况下,哥谭偶尔还能赢过纽约,可见韦恩企业的强大。

  当麦吉森踏上曼哈顿岛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拦了一辆出租车前往纽约警署。

  为了寄出自己的预告函。

  至于为什么不先寄到金并那里。

  原因很简单,金并这个人野心极大,且对自己有着极端的自负,就算见到了自己的预告函,也只会用他自己的手段来干掉这个胆敢挑衅他的怪盗。

  他不可能大肆宣传这种事,更不可能报警,这样水都不够混还怎么摸鱼?

  乔治·斯黛西是纽约警署的局长,职位上和哥谭的戈登属于同级,不过他比戈登要年轻不少,看上去才只有三十多岁。

  乔治是一个非常尽职尽责,且富有爱心的警察,在很多地方上他和戈登很像,不同的是他非常不喜欢那些夜里在街道间乱窜的蒙面义警。

  所以如果他是哥谭警察局长的话,多半GCPD和蝙蝠侠的关系不会好。

  同戈登一样,乔治的妻子也在很早就去世了,只留下了一个女儿,现在年仅十一岁,还在读小学。

  当然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他的女儿有一个童年玩伴叫彼得·帕克。

  这一天,乔治正在警署里加班,他的办公桌上时常会准备一杯咖啡。

  当咖啡喝完的时候,往往他的工作也完成了。

  这时,他的杯子里刚好只剩下最后的一点咖啡,手里的工作也只剩下最后的一点。

  乔治归心似箭,因为他的女儿还在家里等他,他做了份三明治留给女儿当晚餐,不知道她吃了没有。

  虽然听上去不是很丰盛,但乔治现在就只会做三明治,不过他也在积极地学习如何做好料理,尽管他知道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然而,正当乔治打算完成最后的一份工作时,他听到了窗边传来一声闷响。

  条件反射般地扭头望去,一张白纸黑字的卡片贴在了窗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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