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废弃的庄园
兄弟帮,羊城内不大不小的帮派,是刘琛所在区域的地头蛇。
这是林志特意选的,小了绑不成,大了他清除痕迹有困难。
黄赌毒什么都做,还利用羊城的便利干着对国外贩卖人口的生意。
“张老兄,不是我说。羊城的帮派里我是不怎么排的上号,但要是想绑个人,那绝对是小意思。这都是我们起家的老本行,说句不客气的话,羊城比我马德林更厉害的,超不过5家。”
马德林正在一座被废弃的庄园内,手里捏着一支无铅水晶杯,杯中倒着红酒。
时至傍晚,太阳还在西方空中挂着,略带微黄的日光穿过庄园的窗,留下明亮的光和模糊的影。
在阴影中的高档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同样捏着红酒,微微摇晃,让空气与酒充分接触,软化单宁,释放出其中的涩味。
那人一身黑衣,戴着黑色手套,一顶略显宽大的礼帽,遮住上半张脸。
方形下巴,两个腮帮子略略鼓着。
“不然我也不会找到你。”
声音嘶哑,低沉,得费力气才能听清楚。
马德林盯着那人摇晃酒杯的动作,拙劣的模仿着。他不懂这样做的意义,只觉得很高端。
兄弟帮不大,很少有机会像社会名流一样细细的品红酒。
是几日前,那人找到马德林,出手阔绰,想让他们绑一个人。绑了之后,什么都不用做,还绝对不能伤害那人的任何安全。在保证绑架的前提下,尽量让她过得好些。
要求奇怪,马德林本不想接,但看到了两条大黄鱼做的定金,他心动了。
他没有想过直接抢了阴影中的人,因为和大黄鱼一起掏出来的,还有一柄枪。
更重要的是,道上的都认得那枪,是官方高层的标配手枪。
不是亡命之徒,都不敢碰。
“张老兄,在您来之前,人已经绑到了,就在隔壁。我们用了迷药,算算时间,估计还要三五个小时才能醒,您看要不要去隔壁验验货?”
马德林一口把酒喝干,他到底是个粗人,品不出滋味。
“好,去看看。”
品了一口,放下酒杯,准备起身去看看。
这一放,露出手套和衣袖之间的间隙。
很短暂,但还是让马德林捕捉到了。
是一节细腻白嫩的手腕,和他四五十岁的嗓音一点都不配。
——看来都是伪装,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若是掀开这位“张老兄”的礼帽,但看上半张脸,刘琛一定能认得出,这人是林志。
他化了妆,遮住了身体,两个腮帮子里各塞了棉花,改变脸型,也压低放缓了自己的嗓音,让自己听着更年长。
如今的他,除了林逸和林茂全,没有任何人能认出来。
半个小时后,刘琛跟在一个人身后,来到了庄园不远处。
树木繁茂,丛林掩映,若不在意,还真难想到这么个地方。
“大哥!地方我已经给您带到了,这事我根本没参与,您就饶了我吧。”
那个人遍体鳞伤,嘴角流着血,但他根本不敢去擦,就像条流浪狗,乞求着刘琛饶他一命。
他已经被吓破了胆,此时此刻唯一的渴望,就是活着。
只要能活下去,他绝对找个正经生意,从头开始。
刘琛看着茂林后露出的庄园屋顶,点了点头,取出随身带着的剃刀。
那人看到展开的银白色刀芒,整个人止不住的颤抖,抱头蹲在地上,啜泣着:“大哥饶命啊!我就是个小喽啰,根本没掺和这事!您大人有大量,饶——”
话没说完,两眼一黑,后脑勺被一股巨力击打,直接丧失了意识。
把昏过去的那人扔到一旁的树林藏好,刘琛继续朝庄园内走去。
刘琛杀过很多人,但从不嗜杀,这人是他随便找兄弟帮的小弟,确实与此事无关,所以他不会杀他,只会把他打晕,免得碍事。
但这所庄园内的所有人,就不会有这样的好下场了。
世上有很多种杀手,有人喜欢制造意外,隐藏动手的痕迹,有人喜欢用枪,超视距击杀,有人喜欢用炸药,轰轰烈烈。
五花八门,流派无数。
这其中,就有一种,出手前后无影无踪,如鬼魅一样。
因为他们信奉一点:只要把所有相关的人都杀死,那就是完美的潜行和暗杀。
借着树木的掩护,刘琛攀上一棵高枝,探查清楚所有外围的岗哨位置。
普通的帮派,没受过训练,所有人都随便站着,甚至还有人聚在角落打牌。
没有巡逻,没有布防,没有暗哨,没有和庄园内的人定时接头,大量的视觉死角。
于刘琛而言,要绕过所有人到庄园门口,简直如过马路一样简单。
便如此时此刻,他从高枝上轻跃到另一个枝头,又高速落下,刹那出现在庄园死角的一个喽啰身后。
捂住口鼻,剃刀闪过银白色光芒,晒黑的颈脖皮肤被割开,暴露肌肉和人体的管路,仍旧被割裂。
压倒在地,让喷涌的动脉血冲向草地。割裂的气管和食道传着体内的温度,又等待了一分钟,刘琛在那人的身上擦掉手和刀上的血迹,重新消失在视觉死角。
三分钟后,刘琛再一次起身,擦了擦手。
二十分钟后,刘琛堂而皇之地站在庄园门口,仰头看着房顶。
草坪背后的灌木中,已经堆叠了十四具尸体。
他避开屋内人的目光,借着窗户的玻璃找到了白汐。
在一楼向南的房间。
束住了手脚,扔在沙发上昏睡,房间内还有一个女人,看着她。
衣着整齐,看样子是没受过什么折磨。
找到了人,刘琛稍有些放心。
庄园是西式的风格,可能前主人是洋人,因为各种原因,成了无主之物,被兄弟帮占据。
他们也不想花大力气整修,只是通了水电,其余的,就任由它杂草横生,外立面破败。
敲门是不可能的,那只会打草惊蛇。窗都从内封死了,没办法翻阳台。
破败的外墙,原本贴了名贵的石材,但部分已经斑驳,留下坑坑洼洼的痕迹。
将剃刀放回口袋,寻了一处墙根,规划好路线,上墙。
十指如钩,身形如壁虎,蹭蹭几下,便到了这四层庄园洋楼的顶。
听着没有声音,刘琛掀开瓦片,潜入进去。
洋楼如迷宫,房间、宴会厅、餐厅、阳台、楼梯、廊道。
复杂的建筑意味着随处可寻的藏身之处。
喽啰们没有巡逻,或者说,他们根本没考虑过会有人从房顶进来。
直到下至二楼,刘琛才听到人声。
“来来来,开始开始开始!”
“四个三。”
“这他妈要个屁!我去你妈的,会不会打牌,上来就出四个三?”
“出,我他妈的看着你出!有本事让我一张牌都打不出来!还有十七张牌吧,十七张牌你能秒我?我看你还能秒杀我!”
“五个A,飞机——”
这句话说完,场面忽然沉寂了下来。
“我他妈——操!”
骂人的显然脾气不太好,接着就是一把把牌摔在地上的声音。
“我去撒泡尿,刀仔,递根烟。”
长呼一口气骂人的走出了房间。
刚拐了一个弯,那人眼前一花,只感觉到一道银芒。
便死了。
尸体被搬到了通往上层的楼梯。
刘琛走出阴影,来到打牌喽啰的房间外。
五分钟后,没有丝毫声响,刘琛走出房间。
留下两句温热的尸体,和染血的扑克。
下到一楼,守卫的力度明显增大,借着剃刀刀面的反光,刘琛观察着过道。
大门口、两个房间外各有几个人。
相互很少闲聊,目光不时的巡逻。
比户外的严密许多,显然是精英。
只是落在刘琛眼中,依旧是大量的视觉死角。
借着走廊装饰的掩护,刘琛慢慢走过去。
先是大门口,这是和另外几个人距离最远的。
致命一刀,倒下的尸体。
刘琛把尸体拉到墙根,撞了一下墙体上的木质装饰,吸引另外几个人的注意。
“丁仔,怎么了?”
他们看到一只胳膊,探出来,招手让他们过去。
“是不是门外有人,阿亮,你去看看,注意动静,别惊着人。”
等待阿亮的,是同样致命的一刀。
二十分钟后,门厅的狭小空间,多了五具尸体。
同样的伎俩并不总能奏效,阿亮死后,精英们起了疑,两人一组来查探。
只是对刘琛来说,不过是由一刀致命,变为两刀两条命。
廊道里还剩下三个人,刘琛不准备继续勾引。
他直接借着掩护,靠近那三人,步法使到了极致,身形如鬼魅。
明明是先后的三刀,却如同时出现一般,落在了三人的喉咙。
接住了三人倒地的声音,安静,没有响动。
这么多人守着两个房间,一个绑着白汐,另一个自然是背后的主谋。
白汐的房间只有一个女喽啰,想解决很容易。
三分钟后,刘琛从绑着白汐的房间里出来。
这下,只剩最后的主谋。
附耳靠门,听着里面的声音。
“张老兄,有时候真搞不懂你。绑着人,不要钱不劫色,就这么放几天,还得保她安全,你图个啥?还给那么多钱,不会就图个乐吧?”
马德林没怎么喝过红酒,不知道这就度数不高,但有时候后劲大。
一杯接着一杯,这就两瓶下了肚,人虽然还没歪,但已经显了醉态。
“那你就不用管了,拿钱办事,少听少问。”
嘶哑,低沉,刘琛听的断断续续,不够真切。
——若真如马德林所说,背后的就他一个,而且显然是冲着我来的,想威胁我,又怕我真恼了我。按理该是认识我的人,只是听这声音,怎么从没印象?
在下一个瞬间,刘琛就想到了一个人,前两天刚见过的,林志。
——不,这声音不是他。应该是碰巧遇到了。
——不过正好,背后出手的也在,这下不用找马德林审问了。直接一锅端了。
刘琛又听了一会儿,没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决定动手。
如果他没听错,屋内该是有三个人,两个主谋,一个倒酒的心腹。
他们离门挺远,要动手,必须是迅雷不及掩耳。
心中有了计较,从身旁倒地的喽啰手中拿过一只匕首。
笃笃笃——
敲门声。
“谁啊?”
笃笃笃——
“操!你他妈谁啊!”
笃笃笃——
“妈的,阿伟!你去看看。半天不吱声,看老子不抽死你!”
酒精的迷醉降低了他们的敏感度,当然,庄园里里外外几十个人让他们根本不会觉得是追杀到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
门开了一条缝,刘琛猛的一推,阿伟的头被撞了一下,有些眼晕。
依旧是剃刀的银芒,很快,如电闪。
阿伟死了。
砰的一声撞门的声响引起另外两人的注意。
“你他妈到——”
一句酒后怒骂还没吐完,就见一柄飞刀,如离弦之箭,刺破空气,当胸飞来。
极快,不要说酒后迟钝的反应,就算没喝酒,马德林也反应不过来。
刺破心脏,挣扎着,死了。
砰!
是枪声。
戴宽大礼帽的人连忙开枪,因为阿伟尸体的遮掩,他到现在都没看清来人是谁。
但不用怀疑,来人抱着极大的杀意。
砰砰砰砰!
接连的枪声,火力覆盖刘琛前进的路线。
刘琛早就做好了对手有枪的准备,所以他会一直敲门,直到有人开门。
当下拿阿伟的尸体作为盾牌,半蹲着向枪声的来源靠近。
一张沙发,横在两人的中间。
“张老兄”心中骇然,这般干脆利落的出手,再联想到他正在做的事情,又怎能想不到这名杀手就是他的刘琛哥。
——怎么这么快!怎么会这么快!
“张老兄”从他哥那听说过刘琛的事迹,只知道他很强,从没有在他手下活着的目标,所以他从一开始就不敢用强,连绑白汐,都要反复交代不要伤了她。
但他根本想不到,刘琛会这么强!
他下意识想逃,但倒地的马德林就像个警示牌。
谁知道刘琛有没有第二柄飞刀。不对,是他怎么可能没有第二柄飞刀!
“张老兄”想停下掀开帽子告诉刘琛他是谁,但他根本不敢停止射击,也不敢开口。嘴里塞的棉花让他的声音恢复不了原本的样子,要是他说自己是林志,只怕会适得其反,被认为是想扰乱他的心思。
手枪的子弹容量是有限的,就算“张老兄”的弹夹扩了容,也只能装20发。
子弹打空,就要换弹夹。
“张老兄”不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十秒,已经算他平时枪打的多了。
十秒,对世界顶级的短跑运动员来说,足够跑100米。
对北鬼来说,足够他抛下阿伟的尸体,翻过两人之间的沙发,来到敌人的两米之内。
剃刀滴着血,刀芒带着猩红。
枪口冒着烟,握枪的手微微颤抖。
刀对着敌人的喉咙,枪对着刘琛的胸口。
刘琛没有看枪,而是盯着礼帽下脑袋。
两米之内,武人是躲不开射出的子弹的。
想躲,只能在开枪前。
要做到这一点,不能看手,要看头,特别是眼睛。
眼睛会看着子弹的落点,准备开枪的瞬间表情会出现稍纵即逝的变化。
那就是,武人所说的破绽。
两人对峙,刘琛放空一切,只在寻那个破绽。
“张老兄”却有些害怕,用另一只手扶住枪,阻住手指的颤抖。
“刘——”
嘶哑低沉的声音刚开了口,刘琛动了。
伏地身子,托起“张老兄”的手腕。
砰——
枪响,子弹对着天花板,刺耳。
带血的银芒闪过,动脉的血液喷涌,身体渐渐无力。
刘琛拿下“张老兄”手里的枪,静静的看着他倒下。
随之掉落的,是一直带着的宽大礼帽。
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带着惊恐和错愕。
林志,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