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欧皇还是非酋呢
“我要吃炒蛋!现在就要!”
罗杰望向萨米尔,绝望道:“能让你家马达休息一阵吗?”
“休息?”萨米尔朝罗杰歪嘴一笑:“你是在丢阿斯加德人的脸吗?”
“...”
没办法,为了护住阿斯加德人的脸,罗杰只能匍匐着滚下床来,艰难走向冰箱。
还没爬到一半,萨米尔的手机响了。
是根。
萨米尔心中一紧。
不会这么快就有新任务了吧?
小姐姐我还没玩够呢。
“喂。”
“小萨米尔,带上你的情郎到楼下酒吧来吧~~~”
嗯,只要不是出任务,都好说。
“罗杰,根要我们去楼下酒吧玩。”
“快走快走。”罗杰赶紧找衣服,“我也得补充点能量了。”
“为了下半场?”
“...你真的是人类吗?”
酒吧里,根孤身一人坐在罗杰和巴尼常坐的卡座里,看到罗杰萨米尔,立刻微笑着招手。
“嗯?巴尼呢?”罗杰坐下后问道。
“正在化妆呢...”
要是换做第二个人,听了这话肯定云里雾里。
但罗杰太了解巴尼了,他的泡妞绝招中,有一小半是需要化妆的。
“我说,巴尼当着你的面泡妞,你不介意吗?”
根一脸兴奋:“介意什么啊,我还是帮手呢,快,把那东西给我。”
罗杰眯了眯眼,从背后抽出《泡妞宝典》递给根。
“嗯...巴尼刚才说,今晚用的这招叫...时光机...哈,找到了,萨米尔,你也来演个角色吧~”
萨米尔赶紧坐到根的旁边,两人争分夺秒阅读起攻略来,很是投入。
一会邪笑一会尖叫的,搞得罗杰也有了点兴趣。
时光机...是哪一招呢...
一小会后,巴尼走进了酒吧。
我勒个去,满脸的褶子,看着没八十岁也九十岁了。
肯定是花大钱找专业化妆师化的妆。
锁定目标后,巴尼蹒跚着来到吧台边一金发美女面前,颤声问道:“姑娘,今天是哪年哪月哪日?”
“什么?”
“年月日,快说,这很重要!”
美女厌恶地看着巴尼,可本着尊老爱幼的心理,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太好了,我准确来到了这个时间点!”巴尼按着美女的双肩,“听着,我来自未来!”
“啊?”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离奇,但我可以证明!”
巴尼看了看表后,偷偷指着罗杰道:“三秒钟后,那男的会被对面那两个女孩连甩两巴掌。”
“3...2...1...”
‘啪!’‘啪!’
萨米尔和根左右各给了罗杰一巴掌,脸上满是憋不住的坏笑。
罗杰捂着自己的脸,欲哭无泪。
巴尼你故意的吧,这什么破逼招数。
白痴才会上当啊!
罗杰忽略了一点。
这里是鹰国,而且是纽约,脑门接自来水管的满大街都是。
果然,美女惊了,看着巴尼认真的脸,脑海中竟浮现出终结者出场时的配乐。
‘当当,当,当当。’
难道说...电影中的情节,竟发生在了现实!
“听着!”巴尼紧紧握着美女的手,“这个世界将会被邪恶的天网占领,人类将万劫不复,除非...你帮我一个忙...”
“你说!”美女一脸的慷慨就义。
“五分钟后,这个时代的我,也就是年轻时的我会走进这间酒吧,你一定要满足他的一切要求,否则他将无法研制出摧毁天网的电脑病毒。”
“记住,是一切要求,不管多离奇,不管多变态!”
巴尼看了看表:“啊,时间轴马上就要逆转,我要回到自己的时空去了!!!”
说罢,扭着屁股跑了。
“嗯,五分钟后,卸了妆的巴尼会进来跟美女搭讪,为了全人类,那美女什么都能豁出去。”
根阅读着《泡妞宝典》,深深佩服道,“巴尼真是个天才。”
“...”
好吧,某种程度上说,确实是。
很快,‘年轻’时的巴尼就来了。
三秒后,巴尼和美女回家了。
“哎,看来今晚得换个地方睡觉了。”根幽幽看着罗杰,“要不...我和萨米尔一起...”
“NO!我不好这一口。”罗杰义正词严,“你说我复古也好,守旧也好,总之我只接受一对一较量。”
太乱了,罗杰毕竟不是纽约土生土长的,接受不了这么乱。
暂时...
萨米尔对罗杰的态度很满意,但又喜欢看他那窘迫的样子。
“你可要想清楚哦,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靠,就算意志再坚定,你也不能这样考验我啊。
凭什么啊,巴尼这么走运,老子却这么倒霉,要干巴巴面对这样的诱惑。
不,老子的运气一定跑别的地方蛰伏着呢。
这叫幸运守恒定律,罗杰刚发明的。
为了证明这个定律,罗杰决定抽个奖。
好吧,说白了,他只是太久没抽奖了。
手痒。
忍了十年,花个十年,不过分吧?
洗澡焚香什么的,怕耽搁了吉时,附近五百米又找不到观音菩萨像,于是罗杰决定就地取材,分别握住对面两姑娘的手。
神啊,请赐我欧皇一抽,我愿向您献上这两位美女...
的电话号码~
‘叮!’
‘三藏’之力(E级):
无限持久碎碎念,被动技能,不消耗任何精神和口水,对象无法选择不听,即便是堵住耳朵,碎碎念也会直接进入大脑。
凸(艹皿艹)
我勒个去,E级角色之力,虽然是人生四次抽奖中的最高记录,但...但...这有个逼逼用啊?
哦对,就是逼逼用的。
难道所谓幸运守恒定律真的不存在,人黑起来,干什么都是黑的?
还是说...心不够诚?
现在把献祭品从萨米尔和根的电话号码改为她们的内衣,还来得及吗?
答案是来不及了...
十年寿命,已经没有了~~~
“我说,你干嘛呢?”
罗杰被根吼了个激灵,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两人的手呢。
萨米尔也皱眉道:“就是,这么点时间,你死死抓着我两的手搞什么呢...要是真有想法可以说出来嘛,我又不是小气人。”
“我有想法不用你说我自己就会说,我没想法你再逼我说我也不会说的啊,难道我是那种...草!”
不小心用上了‘三藏’之力。
虽然没屁用,但这能力同样作用在物理规则上,萨米尔和根连不听的选择都没有。
两人痴痴望着罗杰,好一会才被电话铃声唤回神来。
根点了点耳机:“喂,芬奇...有任务?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后,根朝萨米尔挑了挑眉毛:“芬奇让我们去保护一个八岁小男孩。”
也就是说...‘机器’吐出了这个小男孩的名字。
“这小孩招惹谁了?还是有人要绑架他,找他父母要赎金?”萨米尔直接排除了小男孩是行凶者的可能。
萨米尔摇了摇头:“不知道,看着就是个普通家庭的普通小孩...也不叫普通吧,这小孩帅的离谱。”
“真的,我看看,哇,真帅啊,两只瞳孔的颜色还不一样。”
罗杰心中一凛。
我靠,这孩子不会叫迈尔斯吧?
“他叫迈尔斯,哎呀,我已经爱上他了。”萨米尔把手机按在罗杰面前,“怎么样,跟你有的比吧?”
罗杰眯了眯眼:“我跟他没法比。”
老子又没被变态杀人狂的鬼魂附身。
这个世界有神魔鬼怪,这一点罗杰一直都知道。
比如光之吧的老板就是来纽约休假的地狱之王:
路西法。
两人刚认识时,罗杰还跟路西法仔细讨论过地球上的神魔鬼怪。
简单总结就是一句话,以罗杰的阿斯加德身体,遇到地球上九成九的神魔鬼怪都不用躲,一拳过去就是。
不过十年来罗杰没遇上过其他的鬼神,也不想遇到。
麻烦。
“好了,别花痴了,我们再不去保护他,说不定就迟了。”
萨米尔来到罗杰旁边,张开怀抱。
“抱一个?”
罗杰把萨米尔搂过来,在她耳边悄悄说:“不用保护那孩子,保护那孩子的保姆、父母、还有他家的狗。”
萨米尔是聪明人,一点就明。
“阿斯加德人的直觉?”
“阿斯加德人的知识。”顿了顿后,罗杰又道:“那个...关于我是阿斯加德人这件事...”
“放心吧,不会说出去的。”萨米尔轻轻撕咬着罗杰的耳朵,“有空我再来玩你。”
看着两人离开酒吧,别说,还真有点小失落。
幸亏,之前点的垃圾食品上桌了。
罗杰早就饿的不行,立刻开始扫荡。
酒足饭饱后,拍拍肚子,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
失落什么的,早就烟消云散。
果然,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
哎,饿肚子的人,真可怜。
想到这,罗杰脑子一炸。
他总算想起来自己和萨米尔忘了什么事了...
~~~~~
迈尔斯出自《神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