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窗根儿底下的珍珠闻得矮冬瓜之言,显些被气炸肺!
少刻,往下压了压火,好像是不相信自己地耳朵,把围巾往下扯了扯,晃了晃脑袋,低低声音咕哝道:“我没听错吧?这胡大公子都霸道到这份上了,连病秧子、药罐子的亲兄弟都不放过?他还能放过谁?”
珍珠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忽然眼前一亮,心生一计,暗暗窃喜:
“妙哉,妙哉!千载难寻之机。若此时使出个反间计、离间计、疑中疑、杀中杀等等,欲其胡府内部来个窝里斗,直接斗个你死我活,管他大公子死还是三公子活,我等岂不是坐享渔翁之利!快哉,真乃快哉!”
喜罢,以手一拍大腿,‘啪’的一声响,吓了自己一跳!
一时间的兴奋起,差点儿忘记了是蹲在窗根底下窃听。转回头看看,四下里无人,继续顺着窟窿往里瞧,仔细地听。
且说室内,沈长清着实是被矮冬瓜这番话惊得是目瞪口呆,一时语塞,不知道说什么好?
虽然面色平稳,丝毫不动声色,深邃的目光似一泓深潭四十五度角的看着茶盏,但是心中却好似倒海翻江,大骂胡府不止:
“啐!如此厚脸皮之人,如此不要脸之话也真能说得出口!
我沈长清当年一个犹豫不决之时,他胡利辉便乘机送来了聘礼,十几年里,悔得我肠子都青了,怎对得起我这个掌上明珠之爱女?
本应当盛开的花朵,眼睁睁看着其走进坟墓不成?此番,你胡府休想打我棠儿主意,休想再谈婚事,我沈长清宁肯拼得个鱼死网破!”
思罢,强强压住一腔的怒火故作平静道:“胡总管,语出惊人。大公子如此之行,就不怕三公子生气吗?况且,胡大人会同意吗?”
“呵呵......”矮冬瓜仰起冒着光的大白脸皮笑肉不笑道,“这个嘛,就不劳沈大人操心了......,但是,沈大人可得明白我们家大公子的一片心啊,完完全全是为未来的沈丈人着想,宁肯去得罪了三公子。”
“咳,咳咳.....”沈长清接连干咳了两声,着实被这句沈丈人给恶心到了。一个转头,招手门口的侍者大声道,“重沏茶,沏新茶!”
“怎么了?”矮冬瓜一脸狐疑问道,“茶还没凉呢,怎么就要换了?”
“天热。”沈长清道,“有馊味儿了!”
......
“噢。沈大人常喝茶,嗅觉还真是灵敏。我怎就没嗅出来茶馊了呢?”矮冬瓜翻了个大白眼,反问道。
“茶水自是带着苦味儿,苦味儿遮住馊味儿,不常饮茶者,难以分辨。”沈长清道,“不像楂梨果饮,甜味不足以遮住馊味儿,容易分辨。”
“呵呵,说的蛮有道理的。”矮冬瓜道,“沈大人是聪明人,实不相瞒,也瞒不住。
实话实说,我家三公子怕是也活不长了,与其让二小姐守完活寡守死寡,弄不好在弄成了殉情者,莫不如直接嫁给大公子来得更直接,也成了一件美事。这样不是更好嘛!”
“这件事,大公子可是说给胡大人听了?”沈长清喝了一口茶,喉咙中传来‘咕咚’一声,似是被噎着了一般,紧跟着又问道,“胡大人是怎么说的?”
“沈大人聪明反被聪明误!”矮冬瓜自斟自饮,端起茶碗道。
“此话怎讲?”沈长清反问道。
“你想想,这话说与不说,我家老爷能说出来个什么呀?”矮冬瓜道,“手心手背都是肉,嫁给谁还不都是入得胡府,为胡府添人进口吗?大公子也好,三公子也罢,那可全都是老爷的儿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二小姐为嫡女疼着便是。难道事情不就应当是这样吗?”
“咯咯,有点意思......,三公子若是知道这件事儿,还不得活活地被大公子当场给气死啊?”沈长清道,“胡大人聪明过人,万万不会看着亲兄弟两人反目成仇吧!”
“沈大人,你想多了!我们家里地事儿,可用不着沈大人操心......
今天,挑明了说,喜事若定下来,昨晚上的事儿一笔勾销,大公子立刻十倍的聘礼抬来府上,你好我好大家全都好;若是闻得半个‘不’字,你那大外甥的日子可是不好过了!哈哈哈......”
矮冬瓜皮笑肉不笑,发出一阵难听又刺耳的闷笑,声音虽不大,却形同鬼戾一般,听得人浑身不自在,直起鸡皮疙瘩,大夏天的直打冷战!
有时候就是这样,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矮冬瓜一边说鬼笑着,一边以手做着一个杀头的手势,那十足的小人嘴脸烂到了极点上,简直无法形容。
一阵沉默。
沈长清半晌没言语,心中暗思:“如此大腹便便、毫无廉耻之卑鄙小人,做糖不甜,做醋必是酸到极点之上。惩治他也简单,看那脑门子上都闪着一个大大的贪字。”
思罢,随手拿起旁边几案上的一把铜镜在手中,对镜捋了一下颏下之髯。
似是有意,又似无意,一道镜面上的折射光,瞬间弹起,恰映照在沿着墙壁摆放着的博古架之上,一个眨眼之工,一道璀璨的绿光,若睛空之中的闪电一般在室内一闪而逝。
“嗯?”矮冬瓜扑捉到那一刹亮起之光,惊讶道,“什么宝贝?”
“哪有宝贝?”沈长清道,腔调有些紧张又有些慌张,“没有,没有......”
“有宝贝,我看见了,在这里?在什么地方?一定是有。”矮冬瓜道。
“哎呀,哪有什么宝贝?不过,不过是有一件贵重的摆件,很贵重!”沈长清道。说完话又急忙捂上了嘴,似乎是很后悔,不应当说出来。
“哪呢?快,快点让我看看!”矮冬瓜立时眼中贼光乍现,像一个贪婪的恶魔道。
“我总得有一件好点的摆件吧?”沈长清道,言语中好像在说矮冬瓜,你可千万别夺人所爱啊?
少刻,见沈长清抬手指了指,博古架上摆放着的一个手掌般大小的翡翠葫芦摆件。
见翡翠葫芦通体翠绿,一丝的杂质都没有,清透得好像能滴出水来,堪称珍奇孤品。上下两个葫芦肚中间掐腰处以黄金镂空雕刻出一个环形,似一个手镯一般,精巧至极。
矮冬瓜大步上前,伸手拿起,爱不释手,惊讶道:“沈大人,这翡翠我见得多了,各色的都有,我特喜欢。但如此之绿的,我还真是头一回见到。
我的天,这绿得,好像能冒出一股股的绿烟来,都要把我绿得迷糊了!怎就这么绿呢?
这葫芦造型到是个好看,完美,完美!
唉?沈大人,你说,你说弄上这么一个金环子做什么?我怎没看明白呢?”
沈长清转身坐在桌前饮茶,微笑了一下,略带嘲讽道:“亏得胡总管是喜爱翡翠之人,竟连这金翠相辉之理也不知。
这件翡翠葫芦摆件可摆也可在手中把玩,珍贵只是其一,另可凉血凝神。
自是怕拿起它时,失手而打落,所以用黄金特制成一个手环,摆弄之时,将金环套在手腕之上,便不会失手打落。而金出金光,翠出绿光,金绿之光相交一处,耀眼好看。”
“我的天,原来如此。素闻得沈大人有眼光,果然不虚。”
矮冬瓜说着话,立刻将金环套在手腕上,以手掌托着葫芦,另一手抚弄着,一丝丝的凉意顺手而入皮肤之下,就好像炎热的夏天的夜晚,吹来的凉风,顿觉惬意。
可到好,这一拿起来,也就放不下了。
好半晌舍不得放下,在袍子上又蹭了蹭,怎么看怎么稀罕......,无形之中,一种忸怩古怪的形体语言,在不停地示意沈长清,好像在说:“这物件,能不能送给我呀?若说不送,我家大少爷白挨你外甥的打啊?
......
沈长清低头边沉思边饮茶,故作没看见。
矮冬瓜安耐不住,佯装自言自语道:“这物件跟我挺投缘的,不知道上哪还能弄这么一件?”
“咯,既然喜欢,忍痛割爱,送与胡管家便是。”沈长清很干脆道。
“哈哈,敞亮,沈大人。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收着。”矮冬瓜大喜道,“本来呢,大公子欲娶二小姐这件事是打算生米煮成熟饭之时,都不会跟我家老爷说出来的。
但沈大人有所顾虑,也是为我家的两位公子着想,外一真反目成仇,大打出手,有辱门风,这件事儿,就不好办了不是。
稍后,我回去就说给老爷,最好是打小跟谁订的亲就嫁谁,不带半路横插一杠子,这么玩赖的!
跟谁说,也说不过去,这胜京都城百多万的人口,街头巷尾的说长道短,闹闹哄哄,对于我家老爷来说,这话也好听不了,也抬不起来头不是?
这些,这些我自是能为沈大人做得到。
但是,大公子这一边,若娶不上二小姐,他这说一不二,死缠烂打的性子,再加上这被打之事串连在一块儿,沈大人还得拿出个态度来,越快越好,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