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幻想言情 穿书后首辅他又奶又凶

105:朝凤

  顾瑾喝了太多酒。

  他吻了她的唇角,下巴,耳朵,脖子……

  那只极为规矩的手有些不规矩了。

  他扯住了苏拾衣领,终是张了嘴,咬在了她的唇上。

  苏拾后仰着身体,微微拧了下眉,摸了摸他的头,他好主动,也好会……

  唇齿间,多了血气,他的动作从温柔慢慢变得粗鲁起来,他把她抵在了身后的石柱上,箍着她的手,不让她反抗。

  苏拾虽然也不想反抗,但是,顾瑾还是第一次这么主动,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占有欲!

  片刻后,顾瑾喘着气,放开了苏拾。

  “我找了你好久……好久……”

  他箍着她手腕的手越来越紧,紧到苏拾都感觉到了痛。

  她终于发现他的不对劲:“阿瑾?你怎么了?”

  “没什么,媳妇,阿瑾头好晕啊……怎么有两个媳妇……”

  模模糊糊的,眼前的人都是重影的,顾瑾甩了下头,眼前一黑,醉倒在了苏拾的怀里。

  苏拾:“………”

  苏拾捋了下他耳边的发丝,他的眼角还有泪痕,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哭的这么惨。

  苏拾抿了下唇,唇角被他咬破,别说,还有点疼。

  苏拾伸手戳了戳他的脸:“下次不准再咬我了。”

  等到顾瑾清醒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他揉了揉眼睛,“媳妇,我们怎么坐在这里了?”

  苏拾危险的眯起眼:“你真的不记得了?”

  顾瑾蹙着眉,认真的思考了一下,然后瞳孔震惊:“媳妇,我……我好像把顾惊鸿给揍了?他这人睚眦必报,他会不会找人来打我?”

  苏拾:“………”合着您光记得自己揍过顾惊鸿了呗。

  顾瑾再认真的看苏拾,伸出手从她唇上掠过:“媳妇,你的嘴怎么被人咬破了?”

  “真的想不起来了?”

  顾瑾:“………”

  好,好像想起来了……但又好像没有想起来,顾瑾觉得这不是他亲的。

  可是脑中的人明明就是自己。

  好奇怪。

  “媳妇,阿瑾醉了……”

  苏拾:“………”

  真是,那他没招啊!

  书院里,大家伙都走的七七八八了,苏拾没有再去找于院长了,直接带着顾瑾离开了书院。

  其实顾瑾也没说错,他真的醉,酒还没醒,回到家,倒头就睡了。

  苏拾替他盖好被子,说了句晚安,就去找黎天纵了。

  林桑节明天就要出发去京城,她想让黎天纵一起跟着过去。

  黎天纵还挺奇怪:“为什么让我跟着林桑节?”

  他和林桑节并没有什么接触,两人是完全不认识的。

  可就算苏拾有剧本,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

  也难免有几分失策了。

  宿醉一夜,顾瑾第二天早上起晚了,没有来得及送林桑节离开,他中午醒来时,林桑节早就已经出发了。

  他心情有些失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悲凉盘踞在心口,久久消散不了。

  京城里,重重宫墙,红墙绿瓦,一簇一簇的花开的正盛,极具繁荣。

  白鸽飞进宫墙,落在了一处雕着凤凰的笼子里。

  为首的宫女对它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被驯服的白鸽乖乖巧巧的,扑棱了一下翅膀,一声也没叫。

  那宫女小心翼翼的从白鸽的脚上取下了绑着的信。

  然后恭敬的往宫殿里盛去。

  软榻上,一名娇俏的少女正在闭目休憩,头戴金步摇,身穿华丽的宫装,是明黄色的,上面是绣娘秀了一年的凤凰,飞上九天。

  在整个昭国,敢穿明黄色衣服的,除了皇帝,就只有她一个特许。

  当朝九公主——苏九天,封号:朝凤公主。

  凤于九天,万鸟朝凤,可见嘉熙皇帝对她的喜爱和恩宠。

  她容貌秾丽,有一点恰到好处的媚,肤色白皙,唇红齿白,华丽的宫装衬的她高贵优雅,她的眼角下有一滴艳红色的泪痣,国师曾言,这是旺国的标志。

  宫女恭敬的站在一侧,在少女没有醒来的时候,不敢贸然去唤醒。

  也不知道隔了多久,少女粉唇轻启:“来消息了?”

  “回公主,是的。”

  宫女恭敬的把消息呈递过去。

  细嫩的手接过纸条,上面只有四个字:拒绝入京。

  苏九天温柔的目光忽然就变了,她将纸啪的一下摔在了身侧的桌案上,目光晦涩,压着怒气。

  “顾瑾,谁给你的胆子竟然敢拒绝我!”

  周围的宫女,随侍的人,一瞬间都跪了下去,大声齐呼:“公主恕罪。”

  苏九天呼了口气,往殿外又去,金步摇随着她的走动,清脆的声音响起,殿外的少年,一瞬间,脸都白了。

  “十三,知错了吗?”

  布满荆棘的树枝上,跪了一个少年,少年看着不过十二三岁的模样,却倔强的瞪着她:“皇弟没错。”

  他是苏十三,是的名字就叫苏十三,是宫里的一个宫女仗着自己与皓月皇后长的相似,不小心爬上了龙床,这才生下了十三。

  皇子里排行十三,便是取名十三了,皇帝不喜欢他,所以便一直由苏九天养在公主府的,今天是生平第二次进宫。

  而他跪在这里,不过就是因为打碎了九公主的一件玉镯子。

  双腿疼的要命,血把衣服都浸湿了,好几天没有进食的身体在炽烈的阳光下,跪都跪不稳,他看人都是重影的。

  苏九天知他性子烈,天生有反骨,野性难驯,她驯了近十年,都没有将他骨子里的血性磨掉。

  像顾瑾一样。

  他们不服从她,那她就一定要在他们的身上扒下他们最骄傲的那层皮!

  “他几天没吃东西了?”

  “回公主,四天了。”

  “去把绛珠带过来。”

  听到绛珠两个字,十三眼珠子都瞪圆了,不可置信的看着苏九天。

  绛珠是苏九天养的一只狼狗,体型健硕,一口能咬死一个成年男人。

  就十三这个体型,都不够它塞牙缝。

  有人搬了太师椅,苏九天坐下,绛珠被带了过来,她轻笑了一声:“绛珠也饿了些天了,小十三,快点跑啊,要是不小心被吃掉了胳膊,吃掉了腿,可就不好了……”

  十三惊恐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可是膝盖被荆棘刺伤,根本跑不动,只能本能的往前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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