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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九章跳起来一巴掌

丁小白的种田生活 佬妖精18 3656 2021-12-01 00:32

  跟高山一样,丁小白原来那把软剑也是孙驰骏送的,求了最顶尖儿的师傅打造。

  虽然也很不错,但跟这把名品相比,还是有些差距的,也不知道是差在工艺上还是材质上。

  对于炼制兵器,丁小白自然是不懂的,但选择一件兵器的优劣,她还是选得出。

  记得当初拳脚练的基本合格后,师傅让她选择兵器,她犹豫了再三,还是选择了软剑。

  当然,这其中师傅的撺掇也是功不可没,说是让她自己选,却每天在她耳边唠叨软剑的好处。

  不仅如此,他手里还有一本软剑秘籍,师傅有事儿没事儿就翻出来看看,一会儿赞叹一会儿可惜。

  弄得丁小白不选软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但选它的时候就很为难,因为软剑自来就属于稀有的兵器。

  它比正常的刀剑要难练许多,刚中带柔,却又不像软鞭、红绸,软就软个彻底,是极难掌控的。

  而练的人越少,传世下来的自然也就越少,孙驰骏能求到最好的师傅帮忙炼制,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听说那位师傅的手艺,也是千金难求呢,好多人拿着重金上山,炼剑师傅连门都不开。

  可软剑再好,也得看使剑的人使不使得好,一礼完毕,丁小白再不手软,直接斜下劈出,上手抢攻了。

  院子里瞬间剑光枪影,好在围观的都是有身手的,不然恐怕完全看不出招式来,实在太快了。

  事实证明,孟庚书确实小瞧人了,即便他提醒过自己要小心谨慎,别在个小丫头身上栽了跟头。

  可一接招就落于下风,还是大大地出乎了他的预料,他的提前预防竟然没起多大作用。

  孟庚书立马心无旁骛,全神贯注,眼睛里只剩下面前的对手,十几二十年戎马征战的优势,立刻便显现了出来。

  虽然他跟丁小白在武力值上差了些,兵器优劣上也有差距,但很显然,丰富的实战经验帮他弥补了缺失的部分,长枪的长处被他发挥得淋漓尽致。

  两人你来我往地拆了几百招,依然难分胜负,围观的人都看傻了,眼睛瞪得溜圆,眨一下都舍不得。

  这样精彩的对战,实在是太难得了,围观的每个人都受益匪浅,绝对的可遇而不可求啊!

  他们再也没想到,敢跟孟庚书单挑的丁小白,不但没有输阵,反而还略占了一点上风。

  这跟他们预想的半点也不一样,这得是多好的功夫,才能打的孟庚书疲于应付,不敢分半点儿神。

  虽然都是大男人,但在这一刻,他们对眼前这个娇娇弱弱的女子,不由得都升起了敬佩之心。

  这里是军营,除了一两个文书,余下的都是练武之人,自然没人不清楚,好功夫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别人常说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上下嘴唇一碰,仿佛很容易,他们却是辛辛苦苦,起早贪黑,一腿一脚,一招一式练出来的。

  只有他们这些亲身经历过的人才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艰苦和磨练,意志但凡有半点儿不坚定,就绝对坚持不下来。

  可这位小白小姐不但坚持下来了,还练得比他们都好,这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他们忍不住便在心里猜想,道上有哪位高手是使软剑的,丁小白显然是名师出高徒,不然小小年纪不可能有如此身手。

  可他们注定猜不着人,原因很简单,丁小白的师傅不止已经退隐江湖,而且还是从来没在对阵中使用过软剑的。

  是丁小白师傅的师傅传下来一本软剑秘籍,丁小白的师傅自身条件不适合练,可又舍不得把这么极品的秘籍丢弃。

  因缘际会,他好巧不巧地遇上了孙驰骏,好巧不巧地让他收了丁小白这么个徒弟。

  缘分天定,这本秘籍注定不会浪费,师傅还因此多收了几个好徒弟,高山、丁大壮的资质都不错,秦钧也时不时地跑过来跟着练练。

  只有丁小朵,对练功没有半点兴趣,但也被丁小白逼着练了些拳脚,对阵高手不行,普通贼子自保还是足够的。

  来来去去又是几十回合,丁小白虽然不是特别心急,可这么一直打下去也不是办法,长时间的对阵,终究是消耗体力的。

  她是女生,如果比拼消耗,她肯定比不过孟庚书,看来不下重手是不行了。

  趁着双方体力都有所下降,速度减慢,出招的角度也开始有迹可循,正是最好时机。

  丁小白先是装做体力不支,露出几个不怎么明显的破绽,而且飞快地以剑招弥补了,从而误导了孟庚书的判断。

  他以为自己的机会来了,调整了几下呼吸,敛声静气,就是这一刻,终于,他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枪回大地。

  在两军对阵中,这一招几乎战无不胜,却也是他不会轻易使出的,不止因为这一招极其消耗精力、体力,还因为此招一出,便再无回头。

  若不是想要置对手于死地,而是想要收归己用,或留下活口盘问消息,这一招绝不会用。

  原本对阵丁小白,他是不想把这个招式使出来的,奈何他确实不是对方的对手,也只能孤注一掷了。

  实在是情势逼不得已,他不想输,因为输了就证明他错了,何况还是输给一个女子。

  当然,他也考量了对方的防御力,虽然有可能受伤,但绝对不会致命,他们之间的恩怨,还不至于以命相搏。

  却不知丁小白等的就是他这招孤注一掷,为此已经不遗余力地做了好多铺垫。

  如果对战初始他就用上这一招枪回大地,丁小白肯定无力抵挡,此招的威力确实够大。

  偏偏两人已经对战了将近一个时辰,几百上千招都过去了,这全力使出的一招,不免就露了痕迹。

  丁小白果断出手,长枪险之又险地贴着丁小白耳际擦过,而软剑几乎同时贴着长枪的枪杆,毫不犹豫地削向了孟庚书的指尖。

  境况险之又险,丁小白被枪尖儿戳断了几根头发,孟庚书则直接扔了长枪。

  孟庚书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输在了自己最得意的一招上,双手扔下武器的那一刻,他几乎心如死灰。

  可即便这样,他还是先做了一个动作,单膝跪下,抱拳向丁小白认输并认错。

  丁小白终于知道,自己看人也会有看走眼的时候,在其它的事情上,孟庚书可能会动各种小心思,桀骜随心。

  但于武学一道,孟庚书却来不得半点儿虚假做作,诚如他自己所说,胜就是胜,败就是败。

  单凭这一点,丁小白对此人的印象就全然改观了,能直颜面对自己的失败,此人的人品差不哪儿去。

  他之前所表现的种种,应该还是有原因的,只要人的本质正直,丁小白就愿意给自己时间去了解。

  “孟副将军请起,俗话说得好,不打不相识,我之前不是说了以武会友么,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

  大大方方的朝对方伸出手去,没得到对方的欢喜雀跃,却把对方吓了一大跳。

  丁小白赶紧改掌为拳,她一激动,竟然拿出了前世的习惯,要跟人家握手了,可不就把人吓着了么。

  示范地把自己的双拳碰了碰,又伸出右拳举向孟庚书,孟庚书这回明白了,伸出拳头与丁小白相碰。

  一大一小,一黑一白,两个拳头碰在一起,莫名的喜感,孟庚书看着两只拳头发起怔来。

  “还愣着干什么呀,赶紧起身,我们还有正事要干呢,再不议事,天都要黑了。”

  孟庚书急忙站起身来,再次朝丁小白一抱拳,“感谢小白小姐的指教,在下受教了。”

  “庚书技不如人不敢埋怨,可既然败了,这个副将军也就没脸再当了,容庚书先行告辞。”

  说完转着圈儿朝诸人拜了一拜,转身抬步就向院外走去,五尺多高的男儿,整个蔫成了一棵盛夏午后的唧唧草。

  仿佛被太阳晒干了所有水分,枝叶低垂,曾经引以为傲的生命力,似乎随着这些水分一起被蒸发掉了。

  丁小白想也没想,跳起来一巴掌就挥了过去,直接拍在了他的后颈上,打的他腿下一软。

  这一巴掌到底有多用力,听声音就知道了,那一声‘啪’地清脆,几乎都带起回声来,可见丁小白有多愤怒。

  “是我看错你了,真是个懦夫,既然这么输不起,你根本就不应该踏进军营。”

  “枉你熟读兵书,可还记得兵书上最经典的一句话,便是胜不骄,败不馁,胜败乃兵家常事。”

  “你连败给自己的战友都承受不住,我还真是替你庆幸,你在战场上没有遇到对手。”

  “否则,你被对手打败了,士兵们还在傻呵呵地等着你带领他们重整旗鼓,你却临阵脱逃了,那可真是天大笑话。”

  “照你这意思,战场上士兵负伤都不用救了,输了嘛,那就以死谢罪得了,不然救活了也是当逃兵,更丢人。”

  孟庚书被这几句话说得汗如雨下,刚刚那一场激烈的对战,也没让他出这么大一身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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