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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张幸福

天字第一号当铺 魔眼鬼才 2942 2021-12-01 00:39

  场上所有人都注视着这个女孩,要说看到这个女孩的第一刻没有心动的感觉那是骗人的,这个身材娇小,身高一般的小姑娘,皮肤细白,五官精致,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披风,头上戴着黑色的高礼帽,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腰靴,但是身上的衣服却是纯白色的,袍子上红线绣着一张大网,上衣的胸口上金线绣着一个小鱼,腰上系着一根银白色的腰带,腰带上被绣满了金色的符号,一双碧蓝色的眼睛清澈见底,甩了甩头发,一头半黑半百的长发垂下,黑发披散在身后,直接垂到了腰间,白发则梳在前面,仅仅留至肩膀,整个人身上的颜色泾渭分明但却出其的和谐。肩膀上趴着一条黑色的小蛇,腰带上缠着一条白色的小蛇,这两条小蛇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当成某种装饰。整个人给人以一种莫名的帅气的感觉,但却很清楚的能看出是个女孩。

  女孩一字一顿的说:“你……说……你……是……谁……哥……呀!”一边说,那个老大就感觉到自己的手腕被一股大力抓住,面前的那个女孩的双眼从碧蓝色变成了黑色,“本尊名讳惘溪谲,给本尊记住喽,贱种。”说罢,一拳就砸了上去,“咔!”这个人的脑袋就像西瓜一样被一拳锤爆同时发出巨大的声响。

  看了看地上的无头尸体,又看了看沾染在自己手上的红白之物,惘溪谲看了看四周投来的目光,嘴角勾起了一个微笑,伸出了舌头舔舐着违禁词自己手上的红白之物,就好像一个爱吃零食的小孩,吃完了零食会吸手指一样,天真,可爱。但是这一刻,惘溪谲的表情越是天真,在场的人就会感觉自己越是害怕这个女孩。此时的这个女孩的表情越是天真,就只能说明她越是变态。而且这是真正的变态,真正的疯子,这是一种水平上的差距,谁也不会傻到去选择这么一个疯子去结仇。

  尤其是这个疯子很明显掌握着高于常人的武力。

  在一个暗处,一个年轻人叹息了一声:“都是一群乌合之众呀。”

  久违的分割线

  我叫张幸福,如果大街上你碰见我一定不会相信我是那群黑社会的老大。留着正常的头发,戴着正常的眼镜,没有大金链子大金表,没有纹身,也不像那些电影里的黑社会老大一样穿着笔挺的制服,我更喜欢宽松的休闲服,对我而言舒服就好。

  我平时身边也没有保镖,就是随便带着一个人保护自己而已,我的名字比较土气,叫张幸福,给我起名字的父亲希望我一生幸福。但是实际上我前半辈子真的挺对不起这个名字的。三岁妈怀了弟弟计生办强行闯进来拉着去打胎,结果一尸两命。六岁爹死了,死于一场酒后的车祸,对了,那个被判无期的肇事者,几年前我刚刚接手这里的时候就已经派人在夜店里把他绑过来,由自己亲手将他杀死了。十二岁我的爷爷生病没钱去医院病逝,十六奶奶生病没钱去医院病逝。姥姥,姥爷,都死在了我十八岁的那一年。所以说当我十八岁步入社会的时候,回首望去,我身后竟然空无一人。

  在郊区有个小平房,没有地,没有文凭,什么都没有。不过事实上工作真的不缺,不过就是没有保障,没有很高的工资,干着不体面的活,又脏又累,而已。十八年的苦吃过来了,睡在桥下打三份工也并不算什么,幸好,老板还是给工资的。当然,我的老板给工资,但是别人的老板不给工资,或者是坑你钱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从来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世间万般,我自淡然处之,直到那一天,我遇到了她,我放弃了坚持了二十多年的信念,和她交往,那时候我真的很快乐,在这之前我甚至都想不到每天去想办法哄一个人开心竟然可以让我这么快乐,直到那一天,我看见了她的尸体。尸体上布满了斑驳且大小不一的伤口……警察们说,她是自杀,在河里捞出来的尸体,尸体已经被河边的树枝什么的划的面目全非了。

  我笑了,在她葬礼的那一天。我本以为我会哭的十分难过,但是看着送葬的队伍把她的尸身装在棺椁当中,送往了火葬场焚化,我站在山坡上笑了,笑的我泪流满面,笑的我肚子疼。对呀,像山下那群人一样哭有什么用?笑呀……一定要笑。我知道她不是自杀,但是那又如何?人已经死了,而且没有人会去追究,毕竟死去的只是一个不值钱的女儿,刨除那一架薄薄的棺椁,剩下的钱可以给他们的儿子娶妻,买房甚至还能有所盈余,如果追究这个没用的女儿的死,这笔不知何处到来的巨款也会凭空消失,就像它们凭空出现一样。

  谁会为了一个死人去追究呢?

  同样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被允许参加葬礼的张幸福只能站在山坡上看着。不过也幸好如此,否则这么样的狂笑会导致自己被打出去吧。谁伤心了,我连酒都没喝你就说我伤心?你看我笑的多开心呀。笑的肚子疼,笑的从平缓的山坡上滚下去,躺在地上还在笑。躺在地上的张幸福冲着天咆哮:“贼老天!没想到吧!我张幸福没哭!老子这辈子的眼泪早就流干了,老子只会笑,不会哭!啊哈哈哈哈!啊!啊!”

  没有人知道,张幸福已经疯了,或者说,谁又在乎呢?不过张幸福是一个彬彬有礼的疯子,因为疯狂而冷静,因为疯狂而沉着。但是这个人唯一的执念就是有生之年要闹个天翻地覆,正如他所说的:“我叫张幸福,天没给我幸福,我就要自己去争取,天斩断我的双手,那就用脚,斩断四肢,那就用牙,直到……我变成所有人口中的那个天杀的混蛋为止。”

  世间本就没有纯粹的黑与白,眼里没光怎能行走在黑暗里?生于光下怎能没有影子?但凡我们存在的地方实际上都是灰色,也都只能是灰色,就像正义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但是每个人的正义却都不一样,于是,正义就成为了一个很尴尬的东西。张幸福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但是那又如何?既然无法利用正义,那便利用利益好了,张幸福的厚黑学可不是跟着书学的,是社会教给他的,今生今世不会忘记的能力。这个世界每砍他一刀就教会他一件事,现在,这个疯子已经学成归来了。

  时势造英雄,原本那个在这个地区黑社会的龙头老大,乔四五已经被抓枪毙了,手下精锐最轻的也是终身监禁,在这一盘散沙当中,张幸福出现了,他的目的不是黑帮,而是一支军队,一支真正可以大闹一场的军队,张幸福从来无意改朝换代,但是他要折腾出一个天翻地覆。刚刚他手下的那个头头去调戏那个女孩的时候,他就一直在边上看着,并非不想制止,只是他需要知道自己下面人的素质如何。

  但是事情出乎了他的意料,此时他才仔细打量起了那个女孩,这个小姑娘身材娇小,身高一般,皮肤细白,五官精致,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披风,头上戴着黑色的高礼帽,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腰靴,但是身上的衣服却是纯白色的,袍子上红线绣着一张大网,上衣的胸口上金线绣着一个小鱼,腰上系着一根银白色的腰带,腰带上被绣满了金色的符号,一双碧蓝色的眼睛清澈见底,甩了甩头发,一头半黑半百的长发垂下,黑发披散在身后,直接垂到了腰间,白发则梳在前面,仅仅留至肩膀,整个人身上的颜色泾渭分明但却出其的和谐。肩膀上趴着一条黑色的小蛇,腰带上缠着一条白色的小蛇,这两条小蛇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当成某种装饰。整个人给人以一种莫名的帅气的感觉,但却很清楚的能看出是个女孩。

  看着这个女孩天真的笑颜,张幸福再也忍耐不住了,他想要那个女孩,不是因为外表,而是因为那个女孩就是他一直想要的那个大将军,真正可以动手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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