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与人为师啊,这事情宋年倒是好久没有做了。
若是论起徒弟,他倒是因为打赌不服输的原因,跟着某人争过小凤凰仔子。大打出手,毁了三五座山,分流了几条大江,想起时,便会记得小凤凰仔的脸。
他们两个老家伙,从出生时便互相认识,逮着对方摸索出一套仙法来,另一个必然会不分昼夜的亦是琢磨一套出来。
此事做的乐此不彼。
“你不问?”
为人之师,这徒弟倒是连何门何派都不问上一句,虽然知晓,凭着他的才智,多半是知道了七七八八。
“前辈可愿说?”
可愿说啊,宋年倒是不愿的。
那些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即已经不是当日,何苦抓住不放?
“为人之师,倒是不必了,只得你身上的妖力,我有可解之法,若你信我。”
为人师表,需要时时呵护一二,教习亦是几多指点迷津,此为师表的最低要求。
可宋年一样怕是都半不来。虽说冥界之君依然有可进取之处,若是解了妖力受阻之事,想来这魔力自然是会更上一层。
可他不需要呵护,他是冥界之君。宋年倒是如今在他庇护之下,几经他救命之恩,方能够安然无恙。
“若你称我一句前辈,我们就做那忘年交可好?”
比之年岁,宋年足矣做他忘年之交的对象,他怕是在自己没了的时候,都尚未在这人间存在吧。
“好。”
这阎魔何处都好,除了太过沉默寡言,可沉默寡言不是坏事。
“小友,若是今日我们能够闯了前面阵法,可愿到我那小铺一聚?”
如今他不问,宋年无需被逼作答。如此相处,自在居多,便觉得若是有这冥界之君做小友,何尝不是一种乐趣。
过去他不缺。
可他宋年倒是缺知交。
“嗯,我会去。”
听着这难得多一点的话语,宋年倒是觉得这冥界之君在他面前的模样,越来越是讨他喜欢。
只因这幅模样乖巧得很。虽说这话放在冥界之君身上,显得颇为不合时宜,可冷血冷面的,如此跟你一击必杀,倒是真的见得稀罕。
“前辈,前头那物我们有几分胜算?”
“若是不带上我,冥君的胜算倒是打了不少。”
“此话怎讲?”
这话啊,说来可就长了。
明灭台,是他的死对头。年少轻狂时,他也曾经闯入过一回。年岁轻些时候,总是觉得这世间没什么物件是征服不了的,因为跟着从小到大生活在一起的,终日斗法,来的分外无聊了。
当时,凤凰仔子还未生。
为了离开那看腻了的眉眼,他那时倒是凭着双脚,不靠任何术法丈量了这三山五岳,四海八荒。
人间尚未成,可山花遍野,绿毯铺地,处处娇莺恰恰啼。空气澄澈,蔚蓝似海如境,曲水流觞,自在逍遥,加之他之所长处便是吸收这大千世界的林林总总。如此活在这世间上,便算的上一件他乐意为之之事。
因他术法之效,便可吸收万事万物灵气,感受着在他体内流淌,源源不断的灵气,他便更加欢喜这人间。
可人间总有地方不似此番。
彼时此地处处俱是荒凉。
他寻到此处时,这四周任何事物都没有,连片鲜绿的草木之叶都难以目睹。
他那时便觉得此地方有蹊跷。他与老友,俱是喜欢大打出手,切磋一下,手下自有分寸,亦会审时度势,此地不仅仅是贫瘠一说,此地下有东西。
天地之初,不分三教九流。
但分善恶。
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当时年少之时,喜欢去一探究竟。他便入了这内部。
“这洞里有个丑八怪。”
阎魔与前辈相伴而行,手下听闻此事,自然是不敢怠慢,谁知竟是此语。
“丑?”
“嗯,不应该是丑,如今觉得怕是特立独行居多了。”
彼时耐不住好奇心,莽莽撞撞闯入这里,他倒是见到一物,同他与那老友俱是不同,亦或是说为奇特。
他那时候只见过寥寥几个人,连着老友,怕是一个手指头都数的来。加上那时地上无有人类,猛的见到他自己是不适应。
“虫子,几千年了,你倒是死心不改,老子哪里丑了!”
阎魔未曾想到来人竟是如此……奇异。
不过,丑不丑,阎魔倒是亦无法判断。过来这物,若是只看上半身来,倒是略微正常些,忽略那黑如炭的肤色,算不得丑。
“小友,这是明灭台的守护者。”
此鼹鼠精便是这守护神,宋年想着,若是当日他见过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想来应该就不会结了这冤家。
他当时从未见过鼹鼠。自然是看着一个黑皮带子朝他袭来,躲过去后,便感叹了一句好丑。
如今看来,除了灰扑扑一些,鼻子怪模怪样,以及那两个明明不小,却是摆设之外,真的无甚不正常之处。
“你倒是如今修习的好。”
鼹鼠精见着宋年倒是没有反驳与他,如此年月过去,倒还能够让他见到当日那个莽撞闯入的小虫。倒是觉得这日子有趣的很。
他当日虽说败给了他,这喜悦的感受倒是保持了良久。
宋年哭笑不得,未曾想到他当年明明是那挑衅态度,倒也多亏他脾气好,不喜阳光,不然的话,妄墟怕是还有受上一顿断壁残垣。
看不清人型,鼹鼠这辈子从那开端之处,便是个眼睛不好的,他们常年在那地下洞穴之内活动,倒是一点都不担心此事,更何况他们有着超乎想象的感知力——味道。
他可以通过味道记住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与他有过交集的人生。
他是通过味道,识得面前之人乃是宋年。
“你怎么会如此薄弱了?”
刚想要去同他斗上两招,带着三五成术法,试探一二。可搭上脉搏之时,他便觉得有异样。
此人体内的浩大灵气倒是比之普通还要若上几分。
“这倒是想让我白捡?”
他倒是心心念念不忘,那日寻到此处,闯了三关五劫,到了这鼹鼠面前,他倒是走了。
他们互相察觉对方与自己不同之处,俱是稀罕得很,宋年当年觉得找到第二个亦是不错的事情。
可惜,等他出了这明灭台,便将此鼹鼠精忘了的一干二净,外头山花烂漫,比之灰扑扑的鼹鼠,漆黑的洞穴更能够吸引宋年眼目。
最为重要的是,他游历回来以后,小凤凰仔子便在那妄墟之内孕育出来。这小小的雏鸟,单纯圆溜溜的盯着你看时,便觉得分外让人稀罕。
一个丑又不萌,最多算得上是长得奇特;而另一个每日在你身后,跟着你前前后后,乖乖的不哭不闹腾,只要你转过去后,便可以看到那晶亮亮的眼眸,他便乐意逗弄。
为了让凤凰仔子喝上可口的茶水,他倒是回头把游历一路走来的所见的山泉河流之水都给他找了来,最后他倒是死心眼,只中意澧泉的水。
好在不远,只一刻便到,他趁着早上提溜着小凤凰仔子就可到。
他无需食用食物。
可有一次,宋年想起他同着那人斗法斗得时间过长,酣畅淋漓过后,便想起他把那小凤凰仔子丢在那澧泉边,找到时,他便气鼓鼓的小脸,一口一口朝着嘴里塞着什么东西,待到近处方才发现,那是竹米。
那一口一口,加之那怨怼的小眼神,十分的招逗,倒是让找小凤凰仔子的两个笑了良久。
后来每每想起之时,便觉得有趣,小凤凰仔子长大一点后,觉得此事丢脸,便在一旁鼓着腮帮子,嚼着,瞅着。
最后倒是以讹传讹的成了凤凰仔子爱吃的来了,其实,他从来都是用此物“要挟”他的两位师父。
如此有趣,怎还会想起这鼹鼠来?
“我替前辈。”
“哦,我倒是没有发觉这旁边到还有位后生!”
就说眼神不好使,这阎魔已经在一旁站了好久,他倒是好,才看到。
“怎么?你倒是跟这虫子啥关系?”
“他是我小友。”
打架这种事情,宋年眼下倒是真的做不得,就凭他这身支离破碎,都不知道可以接的了这鼹鼠几招。
冥界之君就不一样了。
这鼹鼠精之所以这样念念不忘,也只是无聊罢了。
他们天生缺陷之处,若是暴露在众人面前,想来到时候保全他自己都算的不易之事。
可订洞穴之内是他的天下。
这里面拐拐角角,如同他的左右手一般熟悉,如此自然是优势。想着虫子倒是推了一个新人过来。他瞧着阎魔样子,倒是觉得这小友十分木讷,想来灵活运用这方面怕是多有欠缺。
“小娃娃,到了外头可莫要告诉别人我欺负你哦!”
此话没有一丝的关怀之意,满满的得意忘形。
“不然,打之前,二位可需要留下姓名可好?”
瞅着鼹鼠精嘚瑟,宋年又起了几分捉弄之心,他当日便靠着此身法,出了这明灭台。
如此屡试不爽,因着宋年语气颇为正常,鼹鼠精倒是未曾往深想。便做好准备,提前报了名字。
“明灭台守护者商牧。”
报完瞅着阎魔这个年轻人,倒是一旁耐心等待。
“冥君。”
只二字,比之任何的宣传都要有用。鼹鼠精虽说上不了地面,与这漆黑处,活了一辈子。可他也知道这世界的冥界有一冥君。
“当真未曾诳我?”
见阎魔脸色不变,鼹鼠精倒是突然间严肃起来。
“请冥界之君搭救我鼹鼠一族!”
而后匍匐与地,叩拜之礼。
“何故?”
阎魔见他此行,眉间微拧。
“禀冥界之君,黑蛟临岸!”
黑蛟临岸,祸事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