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知道,只是觉得自己现在很有钱了,想跟她好好谈场恋爱。至于怎么谈,他还没有想好,他从来没有跟女人谈过恋爱,只看到别的男女谈过,但他觉得那都很平常普通,一点创意也没有,让女人的小心脏因为他的存在跳的更加激烈,才是他想要的结果,于是苦思该怎样特立独行地追求女孩。他可是黎顺——天下独一无二的黎顺,是一个敢幻想敢做的男人,追求喜欢的女孩,肯定也要标新立意。才能彰显他是不同于常人的伟人。
他正要离开回去想想怎样追求他真切喜欢的女孩时,从门里出来的老太太带着一个孩子,显然不是他暗恋的女孩住在里面了。他逃跑似地离开,隐藏暗处,观察了好几天,他确定他暗恋的女孩不住在原来的地方了。他去她上班的地方蹲守,也不见她的人影。
这个乔装成谁也不认识——像幽灵游走人间的黎顺,因他曾经暗恋的女孩不见了,沮丧笼罩着她,感觉天要塌下来,同时也体会到,女人这种奇妙的物种,怎么会对男人有着如此美好的吸引力?他真想找到自己喜欢的女人,把她像生物学家研究昆虫一样,捉来装在一个大瓶子里,好好仔细研究一番。
——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让他有那么一瞬间一阵离奇的兴奋!那肯定会给他想象不到的乐子,会比跟女人滚床单还让他快乐。黎顺这种心理变态的人,寻找快乐的方式,如此骇人,他却觉得那是区别于普通人的优点。
黎顺到处找不到邓娇,曾经暗中喜欢的女子也不见了,失落占据了他的心扉,觉得生活真是无聊至极,他把他幻想中的密室迷宫建造好了,却没有他心仪的女人,陪他一起享受他拥有的美好世界。黎顺就像霸道的男人一样有着豪言壮志,爱江山也爱美女,他有了理想中的江山,却找不见陪伴他的美人。
……
他急切地想找到两个女人,一个是他想要她命的女人——邓娇——因为他总预感她迟早会给他带来麻烦,一个曾是让他勾魂摄魄的不知名的女子。茫茫人海,根本找寻不到她们的踪影。
他垂头丧气地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时,突然看见远方表亲林竹的儿子林波浪,正拥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不顾旁人的存在,卿卿我我地给对方喂雪糕,由于他乔装了,认识他的林波浪跟他擦肩而过,都没有认出他来,就是那一刹那的擦肩,黎顺爱上了林波浪身旁的女子邬蕙荏。他觉得邬惠荏和他之前跟踪爱上的女孩长得很相似,特别是五官,那是他理想中的女孩面相。
林波浪这个臭小子,凭着自己的长相好看,竟然交往到这么好看的女孩,一股嫉妒之火烧遍黎顺全身……
之前,他从未对谈恋爱的男女有这样的憎恨,反而觉得男人对女人这种奇怪的物种依恋,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那时他本能地跟踪漂亮的女人,所以事后他会有一种莫名的羞耻感,痛恨自己不应该对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如此关注。直到他跟邓娇有过床笫之欢后,他才明白女人存在对男人是有多么的重要,多么有意义,女人不仅仅会为人类繁衍后代,还能给男人带来直冲云霄的快乐。难怪男女J--G前,会做足区别于动物的前戏,你追我赶地谈恋爱,就像林波浪和他女朋友在大街上甜蜜地亲热。他从他们脸上像桃花盛开的甜腻笑容中——看出了男女那样恋爱——是多么美妙的事情,不由地他也想和心动的女孩来一场别出心裁的恋爱。他实在不喜欢和邓娇那样,从来就像萍水相逢的公狗和母狗,遇上直接J-P,毫无浪漫和甜蜜,体验到的只是男女快活的冰山一角,更何况,邓娇并不是他喜欢的女人。他多么想跟他喜欢的女人来一场欲死欲活的恋爱啊!不然这辈子白活了!
恩恩爱爱的林波浪和邬惠荏,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身后,有一双狡黠的眼睛,盯望着他们的背影,似要把他们看穿。
好吧!那就和刚才一见钟情的女孩来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吧!可惜女孩身旁的林波浪捷足先登了,但对于他来说,这不是问题,他会想办法,把他们分离。让那个女孩彻彻底底地属于他!
那对有说有笑的男女消失在黎顺的视线尽头后,他咧嘴冷笑了一下,心上盘算着,既然他钟意的女子不见了,那么就追求一次林波浪的女朋友吧!按照恋爱惯例,不都是男人先费尽心思追求女人一段时间,再把女人娶回家吗?
他的眼珠骨碌碌地转着,他隐藏在暗处追求他刚刚看上的女孩,却不露真面目,会不会更有意思呢?
女人不是都喜欢黄金吗?不,不是女人,是天下所有人都喜欢黄金,他刚刚看上的女孩应该也不例外吧!他有的是黄金,随意他拿出黄金讨好他心动的女孩子。
该怎样送她黄金呢?直接送黄金,没有新意不说,还不能表达他的爱意!
女人不是喜欢玫瑰吗?男人追求女人时,都会送玫瑰,自欺欺人的人类认为玫瑰代表着爱情——真是可笑——一朵很快会枯萎的画,竟然能代表爱情!天下女人收到男人的玫瑰,都是从树枝上剪下来的——这种花既不能吃,又不能拿去卖钱,但女人们就是喜欢,收到毫无用途的玫瑰,会高兴的蹦起来,女人们真是太容易满足了!很少有女人收到纯金打造的玫瑰吧?那就让他看上的女人收到黄金玫瑰吧!他要让他心动的女人收到不一样的爱情礼物。
虽然愚蠢的人类坚信玫瑰代表着火辣辣的爱意,但他会在黄金玫瑰上刻上全世界的人都会说的英文“LOVE YOU”,这种直接了当的表白,才附和他敢爱敢恨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