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魔法始记

第二百一十四章 墓葬

魔法始记 一只废宝 6645 2021-12-01 08:28

  一片略微干爽的空地上,乒乒铛铛的刀剑磕碰声不断响起。

  “肯,现在怎么办?”一名金发男子挥舞着手中的长剑,抵挡着对面赤膊壮汉的进攻,嘴中有些慌忙的问道。

  “是啊,队长,这些人力量好大。”另一个穿着钢制胸甲的高个汉子手举一面橡木盾牌,荡开对方的砍刀,也是语气焦急的说道。

  “都怪多宾,要不是他拿走了这些部落人陷阱里的猎物,也不会惹到他们。”

  “这怎么能赖我,不是你说要拿那只水獭烤肉的吗?!”

  “别吵了,小心别被钻了空子。”名叫肯的男人大声提醒道,然后将身前的敌人踹翻。

  “保持好防御阵型,等米拉缓过来,让她释放巫术,咱们好突围!”……勒斯一行人躲在远处的密草中,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老师,好像是之前在坦桑村酒馆遇到的那支冒险小队。”克里斯蒂娜蹲在勒斯旁边,小声提醒道。

  勒斯点了点头,他也认出来了,毕竟才过了几天,而且因为这支队伍里有名巫师,印象较为深刻。

  “他们怎么招惹到部落人了?”杜康纳闷道,

  “穆尔不是说咱们现在的位置还处于沼泽外围,部落一般不到这里活动的吗?”勒斯也是同样的想法,于是将目光转向了穆尔和达利他们。

  穆尔这次出奇的仅凭目光就理解了他们的意思,主动解释道:“这里确实部落的聚居地很远,我们一般确实不来这里打猎的,但近些年来,猎物越来越少,有些部落只好逐渐向外扩展猎场了。”达利也叹了口气道:“沼泽里的湿气和蝇虫太多,打到的猎物很难完好的带回自家部落。很多时候都是打猎的人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才来这么远的。唉……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勒斯刚想问问,部落在这里生存的几百年了,怎么现在才发现猎物减少。

  但还没来得及问,那边的小战场上就发生了变化。一直被保护在中间的那个巫师释放了一堆火球,顿时逼退了围攻他们的十多个部落族人,然后小队成员齐心合力,打开了一个缺口,逃了出来。

  而他们逃跑的方向,好巧不巧的就是勒斯等人看热闹的这边。沼泽里灌木丛生,勒斯等人既然听到响动过来观战,代表着他们和这些人的距离其实已经很近了。

  现在冒险小队这一逃,又正好朝他们这边的草丛跑,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当对方扒开草丛灌木时,直接和蹲在后面看热闹的勒斯等人四目相对。

  双方莫名的就这么看了一会儿,气氛有些诡异的沉默。

  “肯,多宾,你们怎么停下了,那帮部落人马上要追上来了。”冒险小队在最尾部殿后的弓箭手和持盾大汉追上来,看着同伴们都愣在原地不动,很是焦急的说道。

  勒斯站起身,朝对面几人微笑致意,然后对身后的手下们说道:“我们让开一下,别耽误人家逃命。”然而话音刚落,数枚木制标枪就从冒险小队身后袭来。

  猝不及防之下,有一名冒险队员被穿透了肩膀,顿时惨叫一声。勒斯这边的几个倒霉蛋险些躲过了无妄之灾,众人迅速让到一边。

  冒险小队赶紧抬起受伤的同伴,但却没有立刻顺着勒斯等人让开的方向跑路。

  而是很有默契的凑到了他们身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而外人看上去又像是一伙儿的。

  勒斯刚想开口赶走他们,那群部落人也冲过了草丛。这时勒斯才明白,之前遇山贼时,并不是自家队伍里那个充当暗哨的部落汉子个人太莽,而是他娘的整个盐碱沼泽的部落人就没有不莽的!

  冒险小队引来的这帮人根本就不管他们这二十个大活人是从哪冒出来的,跟冒险小队又是不是一伙的。

  二话不说,嘴里喊着‘乌拉!’,一股脑就又扔出了十多支捕猎用的标枪。

  “草!”勒斯怒骂一句,身边顿时浮现魔法盾,将自己和克里斯蒂娜笼罩其中。

  杜康和穆尔这些近战职业也是飞快的左扑右闪,或是用手里的武器格挡。

  至于勒斯比较担心的图尔斯等六个魔法学徒也没闲着,虽然他们现在转修了魔法,但不代表他们就完全放弃了巫术的效果。

  至少在没能晋升低级魔法师之前,中级巫师就能够释放的法力护罩还是很有用的。

  图尔斯和另外两名有着中级巫师水平的人也早就撑起了护罩,挡在了另外三人前面。

  让这波标枪雨并没有对勒斯这帮人造成实际的损失。毕竟这二十个人不是施法者就是骑士,各个都踏入了超凡行列,这点阵仗还是能应付的。

  勒斯恼怒之余,刚想让穆尔和对面这些部落人解释一下,他们和冒险小队并不是一伙的,但攻击并没有就这么结束。

  这帮部落人竟然提着五花八门的长短武器直接冲了上来,毫不在乎敌人所表现出来的实力。

  达利等人同为部落族,自然也是不甘示弱,没等勒斯和杜康的命令,直接就要冲上去和他们对拼。

  幸亏杜康及时发现,强行喝止住达利等人。这不是为了克制,而是勒斯和杜康之前已经商量过了遇敌的情况,准备做一些实验。

  “图尔斯!”

  “明白,部长阁下。”当勒斯叫到他的时候,图尔斯其实已经带着手下们来到了队伍最前方。

  “魔法飞弹,两轮齐射,放!”在他一声令下,包括自己在内的六名魔法学徒身前分别凝聚了两到三个不等的魔法飞弹,并同一时间朝即将冲到面前的发射。

  对面的部落人虽说实力都不错,看奔跑速度等方面都有外面二级到三级骑士的水平,有的甚至更高。

  他们的反应很迅速,而且似乎还见过法术,知道这东西不能硬挡,纷纷开始躲避。

  但魔法飞弹的速度对这些人来说还是很快的,很多人躲闪不及,只能用手里的东西硬挡,结果虽然削弱了部分冲击波,但还是被高温和剩余的威力击倒。

  “第二轮,放!”又是十多枚魔法飞弹射出,瞄准还站着的几个敌人飞去。

  但由于这次对方有了防备,图尔斯这边也没有事先训练过分配攻击目标,导致有三个站位靠前的人挨了好几发飞弹,但后面还有敌人一个都没分到。

  这下,仅剩的两名敌人终于知道害怕,转身逃走了。勒斯也没命令图尔斯继续攻击,而是将目光转向了一旁正准备逃跑的那支冒险小队。

  杜康朝他们的方向一挥手,达利和穆尔便带着人将他们围了过去。这帮人一见如此,撒腿就想快跑。

  但小队里的巫师却无奈的叹了口气,告诉他们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

  之前他们就在远处见到过对方那个大巫师出手,那么厚的石头都能一下打穿,他们根本跑不掉的。

  勒斯也确实动手了,只见他伸出一只胳膊对准这些人,掌心冒起和电光术类似的白光,但并没有像电光石一样直接射出,而是分成五股白色细线,分别击向悄悄后退的几人。

  冒险小队的队长最先发现射来的细线,但奈何勒斯的法术速度太快,就连四级骑士的他也没办法抵挡,顿时被击中了身体。

  顷刻间,一阵酥麻的感觉从被击中的肩膀处传遍全身,肯只感觉自己浑身的肌肉都不受控制,僵直的站在那里打着哆嗦。

  他的其他几名同伴也和如出一辙,全都打着哆嗦,眼神中充斥着惊讶的倒在泥地上。

  紧接着,就被达利带人绑了起来,带到勒斯面前。

  “谁是领头的?”勒斯冷声问道。刚才清点过了,自己这帮人只有两个部落人被标枪擦掉点肉皮,算是万幸。

  但有好几匹背着物资的马匹被射死,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勒斯十分恼怒对方这种祸水东引的行为。

  “我是队长,肯·巴金斯,这个……谢谢您出手帮忙。”勒斯闻言将目光转向了说话的这个短发男人,上下打量了一圈。

  “帮忙?你还真好意思说。”肯讪笑了两声,道:“请您体谅一下,我们也是没办法了,那些部落人追的太猛了,人又多,我和同伴们实在打不过。”

  “啧啧,我为什么要体谅坑我的人?”勒斯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又扫视了他身后那几个被压着的队员。

  “就这么几个人,来盐碱沼泽干什么?”

  “您也看出来了,我们是支冒险小队,这次是来盐碱沼泽找找有没有白角犀牛的,我们指着这个吃饭呢。”肯解释道。

  “哦?”勒斯挑了挑眉头,心中半信半疑。所谓冒险小队,就是一些有点骑士天赋,喜欢刺激和金磅的人组成,主要在野外活动的超凡队伍。

  一般为了维持国家稳定,冒险者小队的上限为十人,而且还要到骑士协会和佣兵协会注册,交上一笔不菲的保证金和详细的个人资料,审查非常严格。

  但虽然受佣兵协会这个全职管理在野骑士登记和审查,可冒险者和佣兵还是有区别的。

  佣兵更像护卫和打手,他们一般干得都是保护商队和参加一些争斗的工作,属于雇佣性质。

  用自身的骑士实力来换取金钱,或是享受生活,或是用来买大量肉类供给修行。

  而冒险小队不一样,他们本就一群不喜欢拘束和给有钱人干活的人,基本不接受雇佣性质的工作。

  他们的盈利方式,就是探险寻宝,俗称盗墓。名字不好听,但这可是一个很有钱途的活计。

  这片大陆自千年前盖亚帝国分崩离析开始,就没有统一过。在战乱频发的几百年中,一个又一个小国出现,一家又一家贵族崛起,然而他们其中的大多数,最终还是淹没在了战争和利益倾轧之中。

  而贵族势力们有个和松鼠类似的习惯,那就是藏东西。有个传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在大陆上的绝大部分国家都很流行。

  那就是当某一家贵族的祖先死了之后,他的后代们会将一部分财富放入先祖的陵寝,一代又一代积攒下来。

  有的大贵族甚至不只在先祖的墓地中藏财宝,甚至还专门在深山老林中挖掘不止一个宝库,将自己家族的财富分散储存,防止被人一锅端了。

  这么做的原因,不只是为了在家族变故后给子孙们东山再起的机会,同时也是落败后的保命方式。

  比如布兰提斯那位领主的家族余孽之所以能在二十年后搞事情,就是因为当初的胜利者——议会,贪图侯爵家族的百年积累,才给了他活命的机会。

  这是成功的案例,相反的,自然也有失败的案例。那就是知道家族宝库和先祖陵寝的子嗣全部死光,几代人积累下的财富彻底无人知晓。

  像这样失败的例子,在大陆上比比皆是。几百年的战乱和国家吞并,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不为人知的财宝于地底之下,任凭时光流逝,依然静静的躺在那里。

  而冒险者,就是专门寻找这些财宝来盈利的人。诺亚这边因为本身处于大陆边缘,在它立国之前一直没有什么像样的势力,所以冒险者的活动很少。

  但在连番易主的大陆中部地区和原歌明兰疆域,也就是现在的阿瑞斯殖民区,冒险者的身影极其活跃。

  虽然绝大多数人几乎没有收获,只能兼职一下珍兽猎人或者倒卖一些深山中的奇花异草,但还是有不少新生骑士趋之若鹜。

  毕竟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能根据历史资料、传言和当地的传说,找到哪怕一座小型贵族宝库,都够他们吃一辈子的了。

  高投入、高回报,也是冒险者这个名词的一部分含义。而勒斯怀疑的原因就是这点。

  肯的口音不像是诺亚人,他们这帮人千里迢迢来诺亚,又跑到盐碱沼泽这个地方,竟然只是为了抓什么白角犀牛?

  这个东西他听过,虽然确实是盐碱沼泽的特产,一种大概只有中型犬大小的袖珍犀牛,通体白色,尤其是那根角,宛如白玉。

  是很好的工艺品和有钱人家的宠物。但它并不是多么珍贵,这种小型犀牛既然能在盐碱沼泽的恶劣环境下生存,繁育率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虽然因为部落人初期的过度捕杀,数量锐减。不过市场饱和以后,售价也降了下来。

  在布兰提斯一只活着的白角犀牛不过三十个金磅左右,而且还是最终售价。

  而眼前这几个冒险者,费尽力气和时间,专门前往盐碱沼泽深处寻找这东西,有些得不偿失了。

  “不说实话是吗?”勒斯淡淡问道。

  “这就是我们来的目的啊,阁下想听什么实话?”肯一脸委屈的说道。勒斯没心情跟他墨迹,直接朝达利吩咐道:“一人砍一只手。”想祸水东引坑他们,自己又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这几个人勒斯没准备轻易放过。

  “唉!别这样!有话好说。”肯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的队员中已经有人撑不住了。

  “多宾,你……”肯刚想呵斥自己的队员,结果被杜康上前抓住了喉咙。

  “闭嘴!”勒斯闻言,走到这个名叫多宾的人面前。

  “看来你有一些想对我说的话?”

  “有,有的。”多宾连忙点头。

  “那还不快说!”

  “是、是!”多宾咽了口唾沫,道:“我们这次来,是因为之前在古书上查到一个线索。”

  “什么线索?”勒斯不耐烦的催促道。

  “您……知道大探险家尼罗兹吗?”勒斯皱眉想了想,他似乎在历史课本上看到过这个名字。

  这时,克里斯蒂娜在一旁小声提醒道:“老师,是歌明兰帝国八百年前的一位王子。”勒斯略有些尴尬的咳嗽里一身,让多宾接着说。

  “我们的工作您也清楚,平时就是翻找历史书籍和到处记录民间关于宝藏的传说。这次我们来这里,就是发现了一条关于尼罗兹的墓地线索。”俗话说,人各有志。

  在这个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热衷于权利和享受,而是有着自己的喜好和志向。

  原歌明兰帝国的三王子殿下——尼罗兹,就是这么一位不在意权势和王位的例子。

  这位王子殿下喜欢探险和绘制地图,并且在这方面确实有很强的毅力和天赋。

  在他四十多年探索大陆各地的路程中,绘制出了一副副至今也具有很大参考意义的国家地图和地质勘探图,还带回了大量生长在深山之中的特色动植物,极大开拓了当时人们的视野和对大陆的认知。

  他所创造的绘图方法和探险技巧,以及个人的经历传记,成为了后世所有冒险者的入门时必须拜读的书籍。

  同时,他在自传和手记中写下的探索成果,也为这些冒险者们的行动方向起到了极大的参考作用。

  可就这么一个算得上探险开创者的人物,却在一次探险绘图中意外去世。

  当时尼罗兹王子已经绘制了大部分陆地上人迹罕至地区的地图,感觉无处可去的他便将目光瞄向了当时还没有多少人口的海边地区。

  盐碱沼泽,就是他的第一站。一支由歌明兰帝国赞助的小型探险队,在尼罗兹这位三王子的带领下来到过盐碱沼泽,最终却因为这里恶劣的环境和突发的瘟疫,导致探险队几乎全都死在了这片沼泽之中。

  就连三王子,最后也没能幸免。据记载,尼罗兹在弥留之际,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将他葬在这片夺走他生命的土地上,作为自己旅行一生的终点。

  根据他的临终遗愿,探险队的几名幸存者并没有将其遗体或者骨灰带回家乡,就地掩埋在了盐碱沼泽的深处。

  最后的最后,为了防止遭到王室报复,更是只有一个人坚持回到了歌明兰,将王子身死的消息传达给了王子的亲人,随后也病死了。

  这几百年来,出于瞻仰祭奠、或是贪图帝国王子坟墓里的陪葬品、又或歌明兰王室想要接回家族成员,也不是没有人找过尼罗兹的具体埋葬地点。

  但这么多年下来,一无所获。如今,他们这支来自琴康的冒险小队在一次走访过程中,无意间找到一本牛皮手记。

  而这本手记原作者,正是当年由尼罗兹带领,前往盐碱沼泽探险制图的探险队幸存成员之一。

  手记上较为详尽的记载了当年尼罗兹探险小队从进入沼泽、染上瘟疫、三王子死去到最后将其埋葬的全部经过。

  从这字里行间,队员们得到了一个远比之前精确的埋葬位置,所以他们就动了心思,准备前来挖掘其中的陪葬品。

  “八百年前的王子墓穴?有点意思……”勒斯自言自语道。:。: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