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甘愿做你的裙下臣
作为一年一度的花会,每一年的选址都不同。
最初花会都是挑选百花齐放的地方,现在的花会,基本上都是在各家的宅院。
今年,就定在了北宋王陆烨的府邸。
北王府立在玄武街上,气势恢宏,比起景王府虽然稍微逊色,但也绝非相府等权臣府邸可以比拟。
上京花会,朝中三品以上的大臣和家眷皆可参加,各家马车齐出,全都停在了北王府前。
林湾扶着平乐,刚刚下马车,就看见沈婷和林金莲拉着手,一边笑一边说着话,身后跟着一个青衣男子。
沈鉴。
林湾掀唇一笑。
林金莲倒真的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心上人一面。
林湘也下了马车,看见林金莲之后,叫了一声四姐,直接提着裙摆小跑了过去,故意留下林湾一个人。
平乐见状,开口道,“小姐要不也过去?”
“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三个女人就够唱一出戏了,我又何必过去呢?”
林湾浅浅一笑。
平乐不由多看了林湾一眼。
林金莲见林湘过来了,一手拉着林湘,一手拉着沈婷往王府里面走。
沈婷没动,温和道,“金莲,你七妹妹是一个人,不如等等她吧?”
“等什么等,有什么好等的,一个病秧子,走路慢死了,我们先进去,看看今天有那些比试!”
林金莲摩拳擦掌。
林清就是因为在花会上拿的头筹,得了赏赐入宫。
她也要博一个头筹,请皇上赐婚。
这样,哪怕是林昌卫不愿意她下嫁沈家,也不得不妥协。
思及此,林金莲笑嘻嘻的看向沈鉴,话里多了些期待。
“鉴哥哥,你要去男宾那里,还是跟我们一起先去瞧瞧?”
今天各家的小姐都来了。
她和沈婷在一起,沈鉴又是沈婷的哥哥,哪怕是被人看见了她也不怕。
“反正也没事情,不如一起去看看吧。”
沈鉴若有所思的从林湾身上收回目光,而后笑意吟吟的看着林金莲。
“你安排就好,能陪着林小姐,是沈某的福气。”
“鉴哥哥总这么客气做什么。”
林金莲说完,已经藏不住眼里的神色的忙回过头,岔开话题道,“婷婷,快想想咱们去哪里逛逛。”
把林金莲的害羞看在眼里,沈婷思索一番,故意开口道,“今天既然是花会,肯定是少不了看花的,不如先去花园看看。”
“好。”林金莲一锤定音。
见林金莲拉着沈婷进府,林湾侧眸朝梦令平乐道,“咱们也进去吧。”
“嗯!”梦令点头。
跨过朱红色的门槛,林湾抬头看了一眼“北王府”三个字,突然有些失神。
如果不是因为她,可能如今登上皇位的,不是陆廷,而是北宋王陆烨。
陆烨是先皇最小的皇子,当今太后的嫡子,也是曾经名正言顺的太子。
只不过,陆烨身体不好,三岁时就被游历四方的修士带走,据说去一处深山养病,先皇驾崩时,陆烨也不在京城。
但是,先皇还是留下了继位诏书。
立太子陆烨为储君,景王陆子晋为摄政王,代为管理朝政,待陆烨回京,还政于陆烨。
那一份诏书,被她藏在苏府多年。
陆廷顺利的登上皇位,成了天子,与此同时,大援皇室,除了先皇胞弟陆子晋,便只有两个王爷。
一个是陆廷的皇兄陆淞,一个是太子陆烨。
陆廷并没有赶尽杀绝。
在他眼里,陆淞和陆烨根本对他构不成威胁,因此,陆廷大手一挥,一个封了南成王,一个封了北宋王。
她以为,陆廷封了陆烨为北宋王,便不会去想那到圣旨,因此,一直没有处理那道圣旨。
可没想到,一切都是假的。
陆廷不动,是因为他没有十足的把握除去苏家。
算起来,从那封圣旨,到苏幕锦战死,苏家三万将士尽灭,再到苏府灭门,陆廷筹谋的时间……居然长达三年!
三年只为一局棋,陆廷果然算计的很。
林湾想的正出神,身后就传来了一道轻佻的笑声。
“林七小姐,许久不见。”
林湾回过头,微微眯了眯眼。
宁忆煊。
男人一身红色长袍,腰间坠着红玛瑙玉佩,落下黑色的流苏穗。
依然是白色通透的羽扇,轻轻摇着,悠闲又惬意。
但是,那柄扇子,看起来都有一股冷冰冰的凉意。
林湾收起眼里的打量,屈膝道:“宁皇子。”
“林七小姐见礼就客气了。本宫不过是一个质子,不值得相府小姐行礼。”
宁忆煊摇着羽扇,话里虽然谦卑,可语气却没有丝毫没有谦虚。
“宁皇子说笑了,虽是质子,却也是明国的皇子,见礼是礼数,少不得的。”
“说的也是,今天这个礼数,本宫记下了。”宁忆煊深深一笑。
林湾掀唇,并没有说话。
“林七小姐若是不嫌弃,就随本宫一起进去吧,来上京几年了,还是第一次来这花会,不知道有意思没。”
宁忆煊自顾自的说完,又道:“林小姐,请。”
林湾挑了挑眉。
宁忆煊还惯是会做戏,前一秒还道要不要一起进去,后一秒已经说了“请”,不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了。
只是,算起来,这是她和宁忆煊第二次见面吧,宁忆煊为何对她这般的……有意思?
林湾想不明白。
难不成,是因为她在北文堂说的那番话,让宁忆煊觉得有趣?
可也不至于和她一个庶女一起,进北王府吧。
“宁皇子请。”
林湾并没有上前,而是和宁忆煊一样客套的开口。
“那本宫就走前面了。”
宁忆煊看着林湾,没由来觉得好笑。
就是这样一个事事谨慎,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丫头,居然有杀了杀手的心思。
若不是他亲眼瞧见林湾手里拿着茶杯,只怕都要看走眼了。
不止那个茶杯,能完好无损的从一群人的追杀中逃出来,林湾可不像上京的贵女们,娇滴滴的,比花都金贵。
思及此,宁忆煊开口道,“今天是花会,本宫突然想起明国有一种话,名唤食人花,据说这种花,开的娇艳,最容易迷惑人。而她的颜色越漂亮,毒性就越强,若是顶级的,沾染上半分就会命丧黄泉,林小姐,你觉得,你像不像这种食人花?”
林湾步子一顿,而后神色如常道:“臣女自幼在上京长大,跟宁皇子说的那食人花相差甚远。”
“哈哈哈,林小姐你可真有趣啊,本宫的意思,是你今日很漂亮,就是那迷惑人的食人花都比不上。”
林湾眨了眨眼:“是吗?”
她才不相信宁忆煊只为了说这句话。
“当然,本宫瞧着,今天来的贵女都不及林小姐半分,林小姐若是那是食人花,本宫不仅甘愿做你的裙下臣,更愿为你出生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