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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丹特的大剑

王国血脉 无主之剑 3093 2021-12-01 08:35

  贩剑的?

  泰尔斯的大脑一片混沌,裹着毯子,刚刚恢复一些精神的他感觉自己像是刚刚被从冰水里捞起来。

  贩剑的……

  那是什么?

  他懵懵地看着得意洋洋的快绳。

  在此时,一个响亮有力的女声从泰尔斯的身后传来:“雇佣兵。”

  “我们是雇佣兵——至于‘贩剑的’,那是部分人对我们的称呼,也许直观生动,简单易懂,但除了刚入行的菜鸟,我们一般不会这么自称,像商人们不会自称‘要钱的’,学徒们不会自称‘混饭的’,找不到男人的女人和找不到女人的男人们则不会自称‘没人要的’。”

  刚入行的菜鸟——兴高采烈的快绳瞬间神色耷拉,朝泰尔斯做了个鬼脸。

  泰尔斯不禁注意到,对方虽然说的是通用语,但咬字艰涩,发音高亢,许多口音和腔调都跟他熟悉的北地通用语差别很大,跟印象的永星城口音也对不号。

  他转过头去。

  三个蒙头覆面、动作迅捷的轻装战士,正踩着脚下的沙砾,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旁人看见他们的身影,纷纷避让。

  他们走进篝火,一个接一个地揭下遮挡风沙的面罩和头巾:

  一个肤色稍深的青年男子,整张脸涂着意蕴不明的黑纹,背负着两把十字交叉的弯刀,从左右两肩各露出一个刀柄,看着泰尔斯的眼神始终充满警惕;一个头发灰白有些年纪的壮年战士,放下一把锤头与尖刺齐备的吓人战锤,在满脸胡子之间惬意地看着温暖的篝火。

  最后则是那个响亮女声的主人。

  她是一个身量等的栗发女战士,五官端正素朴却略带风霜,挎着弓箭的背脊挺得笔直,缠着绷带的手臂始终按在腰间的剑。

  三人齐齐走进这个小小的营地,各自在篝火堆旁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了下来,使锤的壮年战士还开心地摸了一下快绳的头发,让后者不满抗议。

  “顺便一句,我是路易莎·丹特。”

  开口的女战士——路易莎放下长弓,解开腰间的佩剑,对虚弱的泰尔斯轻轻咧嘴:“很高兴看到你醒来了,孩子,你很幸运——不是每个受困的独行者都能在荒漠里幸存。”

  她的微笑明亮而温和,让人心生好感。

  泰尔斯轻轻一愣,随即回给她一个感激的笑容。

  雇佣兵。

  他听过这些人,事实他曾经遭遇过类似的对象——六年前,他初到闵迪思厅的时候,有一个小队的人受鸢尾花公爵的指使,前来试探被国王深夜造访的王室产业,结果齐齐殒命。

  但仅此而已。

  永星城乱糟糟的下城区里有不少人都愿意为了几个银币,以不常见且往往不合法的形式出卖不寻常的劳力:追债人、"jinv"、扒手、杀手、骗子、赏金猎人,只要不影响保护费也不带来麻烦,黑街兄弟会对自己人接私活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泰尔斯所在的第六屋也曾经为几个铜币接过当街起哄的活计。

  但在巍巍王都的高墙内,泰尔斯从来没见过这一行的极致——那些纯粹为钱出卖暴力的人,只在吟游诗和谣传里出现的专职雇佣兵。

  据说,他们一般只会在远离王法的荒野偏乡,局势不稳的边境之地,或者烽火正酣的战乱国度里奔波冒险,寻找雇主,把剑锋指向那些无冤无仇的对象,再从有权有势的人手里拿走带血的酬劳。

  而在民风彪悍,尚武豪迈的龙霄城,雇佣兵更少了:在几乎所有壮年男人都服过兵役,以杀敌和搏斗为荣的地方,连七旬老头也能把大斧凶猛地挥十个回合,又有谁会愿意假手他者,依赖陌生人的武器?

  作为政治心的永星城不需要雇佣兵,自服其劳的龙霄城也不需要雇佣兵。

  可是在这里……

  泰尔斯盯着这些人身长短齐备,远近皆宜,与职业或征召士兵那种追求单一功能的兵种们截然不同的装备。

  他缓缓转过头,看着寒风呼啸下的危险荒漠,看着远处人声鼎沸的几个篝火堆,看着视野之外未知的黑暗,看着营地外围盘成一圈跪地休憩的骆驼队,突然明白了什么。

  “所以?”女战士解下佩剑,拍打着身的沙子,似有期待地望着他。

  泰尔斯回过神来,礼貌地看向对方:“所以什么?”

  “我告诉了你我的名字,男孩,而作为礼貌和回应……”

  路易莎微笑如故。

  “哦,真抱歉!”

  “我是——”

  泰尔斯这才反应过来,他急急地撑地,想要坐起身来,却感觉到眼前一黑,手臂一软。

  “哇哦哇哦,悠着点儿,”快绳眼疾手快地接住要倒下的泰尔斯,把他轻轻放下,大惊小怪地道:

  “你还没法站起来。你被发现的时候,正脸朝下倒在路间,一半的身子都埋进了黄沙,看去像块不起眼的砂岩,要不是迪恩眼尖,一个队伍的"shuangfeng"骆驼——整整二十三匹,每匹**百磅——差点要从你身踩过去了!”

  “放松,小子,”那个使锤子的壮年战士撩了撩自己的胡须,“你脱险了,而我们有一整晚听你自我介绍。”

  泰尔斯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向路易莎:“我是……我的名字……”

  王子不由得一愣。

  他好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对陌生人做过自我介绍了,事实,无论是乞儿岁月还是王子时光,他都不需要自我介绍:在前者,没人在乎他的名字,在后者,无人不晓他的名字。

  看着其他几人好的目光,以及他们陌生而疏离的眼神,泰尔斯不禁有种怪的荒诞感。

  “怀亚,”他的声音在篝火旁虚弱地响起:

  “我的名字叫怀亚。”

  其他几人对视了一眼。

  “所以,怀亚,”路易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你是怎么沦落到大荒漠里的?”

  泰尔斯尽力让自己看去显得可信一些。

  “我……我运气不好,事实,非常不好。”

  泰尔斯叹了一口气:“我父亲,他还活着时是个有点小权势的人。不巧的是,他在北地和人结了仇,等到他不能再保护我的时候,仇人们接二连三地派了几个暴徒——脾气很差,刀子很利的那种——来找我,我只能逃,向南逃。”

  “他们一路把我逼进了大荒漠。”

  泰尔斯知道自己看去很糟,但他也知道对方一定看到了自己的行囊,他必须有个不错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会背弩挎箭带着匕首孤身进入大荒漠。

  更何况,他们还救了自己的命。

  路易莎看向那个用锤子的战士,彼此点了点头。

  “哇哦,能让你害怕得逃到大荒漠,”快绳眼前一亮:“你的仇人们,他们一定很恨你。”

  泰尔斯默默点头,黯然道:“我没想到大荒漠里的生活会这么艰难,我连四五天都撑不下去。”

  “敌人。”

  泰尔斯好地抬起头来,发现插话的是那个涂着满面黑纹的青年战士,他坐在火堆旁冷冷地盯着王子,擦拭自己的刀锋。

  “所以你有追在背后的敌人——当然,随之而来的总是麻烦。”他轻声道,面无表情。

  泰尔斯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你可以收起你的凶脸了,麦基,”路易莎不满地瞥了名为麦基的黑纹男子一眼,似乎对他的态度很有意见:“我知道你在担忧什么——这孩子不会是沙盗的卧底或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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