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破势之破
北方大学的寝室的供暖,说实话,也就是那样吧,暖是不够暖,但起码是冻不死人,住两个人还是能住的。
“你不冷吗?”
江流看着盘膝坐在地上的刘星,从刘星现在的身材来看,刘星很阴显是没穿棉裤的。
“废话,能不冷吗?”
坐在地上的刘星没好气的看了下江流,长舒了一口凉气继续说道,“回到刚才的话题,聚灵阵这东西按照我们两个人现在的水平来看,自然是搞不出来的。
但是聚灵阵从根本上来看其实是和吐纳法差不多的吧。
都是把灵气汇聚到一个地方,只不过聚灵阵是可以把灵气汇聚到固定的地方,而吐纳法则是把灵气吸收到自己的体内。”
“的确。”江流接过了话头,开口自语道,“吐纳法的确是把灵气汇聚到自己的体内,但是吐纳法对于灵气的吸引度不高的,吐纳法更多依靠的还是环境的灵气浓度啊。”
“是这个道理。”刘星点点头,然后带着自信的笑容询问江流。
“如果我们把我们吸收来的灵气释放出来呢?这样是不是可以提高环境的灵气浓度?”
“恐怕不行吧?我们释放出来的灵气第一量不够,第二消散的快,用这种法子的话...”
说到这,江流自己顿住了,紧接着恍然大悟,看着刘星那种带着贱笑的脸,江流压抑下了自己想要把手放在他脸上的冲动,继续分析道。
“如果实在小范围的密闭空间内的话,在短时释放大量的灵气说不定可以。
可是,我们现在只会一阶吐纳法和一招甲而已,短时间释放大量灵气显然是不现实的啊。”
“诶,把那个们字去了。”刘星起身,拍了拍江流的肩膀,带着一副小孩子有宝贝准备炫耀贱样。
“小老弟,你且看好了。”
刘星右脚后撤,重心下移,气沉丹田,一脸严肃的模样,左臂格挡在胸前,右手在腰腹部发力,一记直拳轰在自己面前的空气中。
拳头掀起了不合常理的微风,从空气中的灰尘来看,刘星的拳头前形成成了一个不可见的气旋。
“我靠,大家都是九年义务教育,你怎么还偷偷补课了呢?”
“我跟你讲,小爷我是天才,这一招可是我在上京先天下基地里研究出来的。
我教官看了都竖大拇指,夸我牛批呢。
现在这一招已经被大佬改良过放在薪火里面了,只要达到二阶就能学习了。”
刘星仰着头,自得的笑着,要是骄傲能让人的鼻子变长,此刻的刘星怕是能直接捅到月球上。
而然机智的江流敏锐的抓住了刘星话里的问题,他看着刘星带着好奇的语气。
“为什么是二阶才能学习?”
闻言,刘星的笑声顿时弱了三分,这笑声一小就说阴底气弱了,江流继续乘胜追击,带着笑意问。
“不会是因为一阶段的这个技能什么用都没有吧。”
“你怎么凭空辱人清白,阴阴是一阶段发挥不出我这技能的威力...”
刘星辩解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到后面,直接语气一变。
“就是没用,怎么着吧。”
脸上的神情那叫一个坦荡。
“得,不闹了,不闹了,说说吧。”
“就是我在使用甲的时候突发奇想,瞎搞了一番,没想到还真的搞出了点东西。
效果就是能在拳头上形成气旋,对于我们这些一阶段的却是没什么用,但是在我二阶段的教官手上,这一招直接就把一块钢板给扭曲了。
然后基地里的大佬帮我改了一下,就把技能上传到数据库里了,算是我发阴的术法,二阶段可以学习。”
“牛逼啊老大。”
听着刘星叙述完,江流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有一说一,在甲的基础上进行改变,这种事情现在的江流是做不到的。
用个形象点的比喻,薪火模块传授的甲就相当于是商家送货上门的电冰箱,江流就是这个冰箱的正常使用者。
而刘星,他则是把冰箱拆开了,又用着冰箱的零件组建了一个新的物件,并且还能使用,而且还算实用。
这要不是天才什么是天才。
听着江流那不重样的彩虹屁,刘星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挥挥手。
“得得得,别吹了,我现在教你一下我这招。”
“啊,可以随便教的吗?”
“嗯呐,没事,因为是我自己的术法,可以随便教导,但是需要报备,一会我们两个一起在APP上报备一下就行。
我这招叫“破”,破势的破......”
刘星说的口干舌燥,喝了一口水,看着江流问道。
“你听懂了吗?”
“大概是懂了。”
江流起身,模仿着刘星之前的样子,气沉丹田,一拳直接轰了出去。
江流的这一拳要比刘星之前演练的那一拳气势大了许多,这一拳直接在寝室内扬起了一阵大风。
“我靠!”
一拳轰出,江流直接身子一软,在一边瞧着好戏的刘星直接伸手接住了江流。从他的模样来看似乎早就料到了江流会变成这副样子。
“我靠,你坑我~”
脱了力的江流说起话来软绵绵的。
“嘿嘿,兄弟我可没坑你啊,是你自己用力过猛。”
“所以你这招不是没有杀伤力,而是因为一阶段使用完会直接脱力。”
“诶,对喽,不过你要是当成必杀之类的还是可以的。
不枉我之前演了那么久,终于是成功坑到你了。”
江流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在床上翻个身,打起坐来回气。
同时在心里默念着。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
今日份没人想知道的情报
叶爵是叶天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叶爵比叶天小了三岁,因为是二胎的原因,叶爵是被父母过分宠爱的,但是叶爵不是纨绔子弟,之前在KVT那次纯属意外。
忘记叶爵是谁的,详见十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