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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年迈的亲王(一)

神泣纪元 是晴先生啊 2344 2021-12-01 10:38

  照理说看着自己的儿子正站在主位上春风得意,应该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可是老亲王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独立这件事情不得不做,但还没有到它应该发生的时候,他和寇拉坎沙不一样,他为这件事筹备了十几年,明明有那么多的机会可以向民众们宣布这件事情,可是坎沙却选择了一个不那么好的机会。

  虽说新官上任要三把火,可是坎沙的第一把火,就试图把整个长夏都给点燃了。

  只有会游泳的人,才会被溺死。

  “告诉陛下,他年迈的父亲会在‘绿洲’等他来,不论什么时候。”轻声交待了一下身边的侍卫,老亲王就下去了。

  他们会传达的,虽然现在他已经不是沙漠之王,但他依旧是他。

  伴随着老亲王缓缓离场,记忆犹如沙子一般流到他的脑海里面,避无可避,不可阻挡。

  ……

  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彼时百川帝还没有开始对沙漠区的干涉,沙漠区还是一片死刑犯们公认的无法之地。不管你在其他自治区,甚至是帝都管辖境内犯了什么事,只要你能够成功进入沙漠,那你就可以花上一袋金币换一个全新的身份,甚至连皇家护卫队都不能再把你抓捕归案,你唯一需要担心的,只有无缝不入的沙蛇罢了。

  沙漠区就像是一株捕蝇草,无法地带的别称是他诱惑恶人们前来的香味,潜藏在其中的沙蛇则是最致命的毒液。黄沙,可以是他们的埋骨之地。

  在那个时代里,有两只臭名昭著的沙蛇队伍,不仅捕猎那些来沙漠避难的恶人们,就连为了促进沙漠区发展的商队们,也照劫不误,在沙漠区凶名远扬,让人闻风丧胆。

  这两只队伍中的一支,是被称之为“美杜莎女王”的寇拉,以及她的沙蛇成员们,这是一支完全由女性组成的暗杀小队,她们是在沙漠中不断“游猎”的旅馆,在灯红酒绿之中,在光滑紧致的皮囊之下,藏着她们的獠牙。她们喜欢把自己的猎物剥个精光,然后埋到沙子里面去。

  要知道,不论是商队还是亡命之徒,他们都喜欢穿那些昂贵的丝绸衣服,这种东海特产在沙漠可不太好搞。

  另一支小队的名声,比美杜莎小队还要恐怖,他们在“游猎”的时候从来不会对自己的敌人一击致命,而是同样剥光了衣服,然后在马或者骆驼后面绑一条绳子,把自己的俘虏绑在绳子上,然后策马狂奔,一直都身后的人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他们会敲下这个倒霉蛋的一颗门牙,然后让倒霉蛋自己吞下另一颗,再骑到马上,一直到倒霉蛋被沙子割得辨认不出谁是谁为止。

  至于这支小队的主人,则是到现在都被大人们用来吓唬小孩的“沙漠船长”——戈杰!

  后来当时的皇子百川意识到了不能再这么放任沙漠无法无天,不然早晚都要迎来叛乱,于是亲自带兵前往沙漠区,誓要铲除这两股最大的沙漠势力,为了就是打压沙漠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也是帮助自己立威,为以后的登基做准备。

  这是皇家护卫队近几十年来唯一一次进入沙漠区,一开始总是会被沙蛇们潜伏在沙漠之下的攻击打得措手不及。

  一直到他们在茫茫荒漠中遇到了一个帐篷……好像还是一间旅馆……

  皇家护卫队差点在旅馆之中全灭,就连皇子百川也被女沙蛇们团团围住,这次的沙漠之旅显然就要夭折在这里。

  可是美杜莎女王突然倒戈,亲手击杀了几个曾经和自己一起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姐妹,获得了皇子百川的信任,并且提出要帮助皇子百川剿灭当时最大的“沙漠船队”。

  从此以后,沙蛇们再也不能成功的通过黄沙的掩护来偷袭皇家护卫队,美杜莎教会了他们预防的方法。

  刺客失去了烟雾,就变成了一群几乎没有防御能力的废物。皇家护卫队从此所向披靡,沙漠船队的队伍开始一天天地缩水。几乎全部都是美杜莎女王的“功劳”。

  可惜皇子百川并没有彻底剿灭这个势力,这里毕竟是人家的地盘,一条拥有沙漠颜色的蛇想要在沙漠里面找到一个自己的容身之地,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情。

  皇子百川则对外宣布自己已经彻底剿灭了沙漠船队,至于美杜莎小队,则是被他当做战利品整个带回了帝都,最终还和当时拥有倾城容颜与无敌青春的美杜莎女王结为夫妻,希望以此来获得沙漠区的好感。

  故事的最后皇子百川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百川帝,并且着重加强了对沙漠区的统治,大力发展沙漠区的贸易,虽然知道叛变的种子没有那么容易熄灭,但还是尽可能地把这朵火苗一直扼杀在摇篮里面,希望能够通过时间来把他最终消除。

  可是事情并没有像百川帝预料的那样顺利,沙漠船队的确死了大半,但是其中的核心人物都活得好好的,几年来掠夺的财产也保留了一小部分。戈杰正和自己的兄弟们在沙漠的某处吃香喝辣,过着每一晚枕边都有不同女人的潇洒日子。

  再后来百川帝居然通过了沙漠区的法案,亲王之位有能者居之,而不再是迂腐的世袭制。那段时间有不少不自量力的沙蛇想要成为沙漠区的新亲王,于是前仆后继地去到眼镜蛇城。最终的结果,就是像百川帝心中所想的那样,至少有一半的恶人,会死。

  这时候戈杰才像是刚刚知道这件事情,酒馆里面的酒早就喝厌了,女人也都睡了个遍。戈杰身体里面的血液开始躁动不安,他想搞点事情,最好是能够让整个沙漠区都震惊的事情。

  可是他又不想东山再起,他已经厌倦了再去做一个沙匪,整天打打杀杀虽然也很有意思,但是总感觉有点太累了,还要亲手敲碎俘虏的牙齿,有点恶心。

  “兄弟们,”戈杰狠狠地把酒杯掷到地上,摔得粉碎,然后咧嘴一笑:“你们说我去当一下沙漠区亲王玩玩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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