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众神之王
亚当,这个时代最强的神灵。
同时也是亚特兰蒂斯的城主,他是最早诞生的一批人类,也是最早一批成为神的存在。
具体寿命有多长,他已经记不清了,毕竟成为神灵之后,寿命就十分漫长,漫长到现在没有一个神,是自己老死的。
从人类诞生之处,再到寻找合适的居住地,发作农业渔业自给自足,再到建立起都城,人口快速繁衍。
一个都城装不下了,那就让一部人迁徙,选择适合的地方居住,发展出新的都城。
现如今,发展出来的都城已经多达几十个。
时间,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亚当虽然作为城主,但他很少对都城进行管理,毕竟他是神,管理这种事情自然有人去做。
只是最近亚当的心情很不好,很久没有体会到这种心烦的感觉了,原因很简单,成为神太久,寿命太漫长了,千年万年的生活,让他们感觉很是单调而枯燥。
他们是神,可本质上是一群人。
人的性格摆在那里,虽然时间带走了不少的情感,淡化了许多的欲望。
但还是有很多人喜欢争强好胜,就拿雷霆之神来讲,他的战斗力仅次于亚当,掌握了雷霆法则和力量法则,是当之无愧的二把手。
可这个老二当太久了,说他是万年老二那是一点都没错,他已经当腻了,他想成为第一强者,这个念头越发强烈,亚当能够感觉得出来。
最近一段时间的较量,亚当发现,他已经逐渐掌握了空间法则,时间法则和一点毁灭法则,虽然那一点的毁灭法则在他的面前,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哂的小技巧。
可以对方的天赋资质,或许给他几百年的时候,他所掌握的法则力量,就可以达到跟自己一较长短的程度吧。
这是一件好事吗?
老实说,站在万年老友的角度上,亚当觉得,自己应该为他感到高兴才对。
毕竟他一直在进步,在变强,有机会实现他的愿望不是。
可亚当的心里面,隐约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一声轻响,打破了亚当的沉思。
迎面走来的,是一个白发苍苍,身穿白色长袍,披着红色斗篷,手持黄金长枪,头戴宽边帽的老人。
他就是雷霆之神,奥丁!
“你该不会又来找我打架吧。”
亚当的语气之中,有一抹说不出来的疲惫,他是真的不想再跟奥丁继续打斗了。
“不。”奥丁摇了摇头道:“我是想你问你一件事情。”
“什么事?”
“你觉得,神是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亚当一时之间不该作何回答了。
神是什么?
在白泽那个小孩子,看着西游记、封神榜这些神话传说长大的人而言,神就是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存在,凡人只能做的只有敬畏。
当然很多人都是敬鬼神,而不信鬼神,毕竟这是一个现代科学不信这个。
而亚当思索片刻之后,说出了一个很接地气的答案。
“神,就是突破极限的人,说到底,我们还是人。”
“不不不,你这么说就错了,我们已经是神,跟人完全是两个物种的存在。”
“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亚当皱起了眉头,对于奥丁这个说法,他并不认同。
虽然他们超越了极限,掌握法则的力量,成为了别人口中敬畏的神,但他们的本质还是人,都是从人演变而来的啊。
为什么奥丁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亚当表示很不理解。
“当我的那些子女们,一个个都老死的时候,我就忍不住在想,他们为什么会死,因为他们是人。
人这个生物,跟其他人生物一样,都存在着寿命的限制,虽然我们收到盖亚的眷顾,比较容易突破生命极限,但依旧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
直到我的子孙们也老死了,我就更加确定了我的想法,我们是神灵,是凌驾在人和其它生物之上的生物。
我们没有寿命的限制,掌握着强大的力量,我们是这个世界,最完美的物种。”
“所以,你想说的是……”
“你觉得,神还可以再突破极限吗?”
心中那种不好的预感,应验了。
亚当不知道,奥丁的野心,是从何时开始膨胀的,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奥丁已经不满足于仅仅只是成为神那么简单了。
“在我们所有神之中,你是最强的一个,我觉得这个问题,或许你能给我答案。”
“我不知道。”
“那真是太可惜了,看来这个答案,只有我自己去寻找了。”
“奥丁,你想做什么?”
“我要彻底的战胜你,成为……众神之王。”
言罢,奥丁化为一道闪电,瞬间消失不见。
看着他消失的身影,亚当知道,奥丁是去找谁了。
……
在这几天的时间里,他在利莫利亚这座都城,跟这里的居民和小精灵们混熟了,也逐渐了解到了一些事情。
例如,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有心纹,拥有心纹并不算是什么稀罕事,只能算是基操。
而且这个时代,不仅仅有人,有神,有龙,还有鱼人族。
亚特兰蒂斯这一座海上都市,有八成以上的居民,是生活在海里面的鱼人族,而且种类还特别多,最常见也是后来流传最广的,就是那美人鱼了。
今天,白泽要跟着波特莱姆的女儿,艾德琳一同前往亚特兰蒂斯,给主城的城主,也就是亚当献礼。
这是百年一次的大日子,有点类似于国庆,不过他们是一百年才举行一次。
没办法,这个时代的人,每个人至少都有好几百年的寿命。
而神灵的寿命更为漫长,一年举办一次的话,太频繁了,感觉很烦。
一百年举行一次,这个周期虽然长了点,但却让人的期待更加强烈,举办起来也更加有动力不是。
“事不宜迟,我们抓紧时间出发吧。”
艾德琳坐上马车,跟白泽说道。
选择用马车这种方式赶路,那是因为利莫利亚距离主城的路途还不算太遥远,而且还有押送物资,去跟其它的都城进行物资交流,这物资特别多,装了足足几十辆马车。
用的还是白泽完全不认识的马匹来拉车,一辆马车就像一节车厢那样,也不知道超载超重多少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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