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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废王子

暴风领主 路边狂歌 3582 2021-12-01 10:39

  安其拉王都。

  得益于塔米尔平原的天然地理位置,在这个冬日的早晨似乎没有受到一点寒风与冰雪的影响,整个王都沐浴在暖洋洋的阳光下,仿佛披上了一层层薄薄的纱幕。

  宏伟而雄壮彷如金字塔一般的宫殿群位于王都的正中央,由它开始,向四周辐射出四条宽阔而整齐的马路,这四条马路把王都分成了东、西、南、北四个区域。

  这四个区域在王都内有各自的功能,大体上,东城为贵族官员聚集之地,北城为工匠区,西城为乞丐、小偷、屠夫、逃犯等藏污纳垢之所,南城为富商和自由民聚居区。

  而王都南部,塔米尔河由西向东缓缓流淌而过。

  为了方便运输货物,安其拉王室在靠近南城门外五里之外的地方开辟了一座大型内河港口,数百年下来,这里已经形成了一个货物集散的大镇子。

  从港口出发,到王都南城门也不过半个小时而已,而王都所需的大量物资每天由港口镇运送。

  冬天的塔米尔河并没有结冰,港口停泊着上千艘大大小小的船只,随着号角一声声响起,一艘艘大型三桅帆船满载着安其拉特有的货物缓缓离开了港口,一些水手更是踏上甲板,呼喊着挥着手向亲人们道别。

  而还未离开的货船,依旧在监工们挥舞着的皮鞭下,在码头奴隶们的沉重的号子声中,仿佛干劲十足地拽着起重臂,装载着货物。

  但港口镇是贫穷的,很多在此寻找工作的自由民或是出售货物的商人大都居住在王都南城,毕竟那里距离港口镇也不过才五里地而已,拥有着王都的住房,那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这里是淘金地,却留不住人们的归属感。

  早晨的阳光洒落在坑坑洼洼而污秽的街道上,两边的早餐摊子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混杂着丝丝由污水散发的恶臭,形成了港口镇看似繁荣而实则贫穷的味道。

  衣衫褴褛的镇民嘴里啃着硬邦邦的黑面包,背着破旧的行囊,急匆匆地向着港口奔去,希望今天能够揽到好活。

  一些大大小小的乞丐偷望着那些早餐摊子,艰难地吞咽着口水,希冀有人能够扔掉吃剩的半根油条,或者是掉落一些面包碎屑。

  走货郎挑着货物缓缓而行,一边辨认着可能的潜在顾客,一边吊着嗓门吆喝着,每当看到一名衣着稍显光鲜的行人就立刻谄媚着上前问询。

  披着破旧亚麻布披风的武者要了碗疙瘩汤,囫囵吃完后,便抱起一把生锈的破刀,对着乞丐轻哼一声,扬长而去。

  一队身着暗红色破旧铠甲的巡逻骑士高傲地骑着脏兮兮的矮脚马缓缓而过,眼神犀利,寻找着那个倒霉蛋。

  早餐摊子上的摊主们立刻包了油条或是面包,上前谄媚地递给了领头的骑士,希望他们可以继续在这里摆摊子。领头骑士不耐烦地接过了吃食,然后挥手让摊主赶紧远离。

  ……

  为了能够吃到一种叫做“雪菇粥”的美食,马尔斯一大早便坐着马车,在随从们的陪伴下来到了港口镇,随从只有四人,一名管家兼财务官,一名骑士,还有两名奴仆。

  马车有些陈旧,灰色的外皮,打了不少补丁,但没有一丝污垢。两匹栗色矮脚马虽然有些瘦弱,但皮毛也是十分干净。

  骑士吉姆十分熟练地驾驶着马车,脸上一丝不苟,神情严肃,骑士的铠甲虽然陈旧,但擦得锃光发亮。

  而其他人都坐在车厢内,管家衣衫笔挺,面容和善,黑亮的胡子修理地十分整齐。两名奴仆也有特点,一名肌肉盘根错节的男仆抵着头,他的头几乎顶着厢顶,看起来高大而健壮,另一名则是女仆,一名面容姣好的妇人,目光时不时地扫过马尔斯,两名奴仆都约莫三十余岁。

  听着大街上热闹而嘈杂的声音,一缕缕港口镇特有的气味飘进了车厢,马尔斯微微皱眉,他有着一头齐肩的黑亮长发,穿着一身黑色的贵族服饰,这是一种突出了高领的衣服,手中握着一串全部由拇指大小的珍珠串成的手链,他的手指不断转动着一颗颗珍珠,像是在思考什么。

  忽然,他斜着身,伸手打开了窗板,望向港口镇忙碌的街道,声音颇有几分磁性地问道:“赛希尔叔叔,落日城来信了吗?”

  赛希尔是马尔斯的管家兼财务官,如今有四十二岁,正值一个男人的巅峰期,而且能够身为落日城王子的管家也是他莫大的荣誉,但身为一个在安其拉王国的质子的管家,却让他不得不屈从于命运,当然,更何况还是一个残废的质子。

  没错,马尔斯是落日城的七王子,母亲阿尔黛儿在当年争夺王后时被陷害,导致马尔斯出生后成为了一个双腿先天瘫痪的王子,无法走路。于是母亲没有成为王后,不到三年的时间便郁郁而终。

  国王奎恩十三世原本倾向于阿尔黛儿为王后,所以对马尔斯不能说是喜爱,但也照顾有加,该封赏的都封赏了,所以马尔斯的前半段童年还算是很美好的。

  不过,王后贝拉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颇有权谋,为了清除不确定因素,使用了一些手段,便把年仅七岁的马尔斯送到了安其拉王都成为了质子。

  而落日城也曾有过派遣质子的传统,奎恩十三世便以此臣服于安其拉女王,希望与安其拉建立更宽广的贸易关系。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最北方的永冬王国对落日城边境的侵略越发频繁,奎恩十三世不得不妥协,而七王子正好是一个可以舍弃的子嗣。

  至今,已经过去了十年!

  试问人生有多少个十年?

  当年的孩童,也已经长成了俊朗少年,而且即将成年。

  赛希尔看着王子,对于王子称呼他为“叔叔”,他倒无所谓,在他看来,“叔叔”的称呼,算是他陪伴年幼的王子成长的额外报酬。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慈爱,但很礼貌地作了回答,“殿下,从安其拉王都到落日城至少得要半个月的时间,这一去一回,至少得一个月的时间,您的信离开王都已经二十三天了,还请您耐心等待。”

  马尔斯的明亮的眼中闪过一丝忧虑,上个月从落日城来信得知,国王奎恩十三世病危,有意让还在安其拉当质子的他归国,他为此倒没什么惊喜,十年的安其拉王都生活,虽充满了艰辛,但对落日城也没有多少印象。

  不过,信的末尾似乎有意透露,他会被封为亲王,甚至有可能继承王位。

  对于财务上时长拮据的马尔斯来说,这无异于一个大大的诱饵。

  当然,即使王位与他无关,只要封了亲王,有了领地,借此能够离开安其拉,得到财务自由,对他来说,实在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他再也不用遭受安其拉贵族的冷嘲热讽了,也不用因为财务问题为了某一件喜欢的东西而怅然若失了。

  听到了管家的答复,马尔斯平静了一下纷乱的思绪,立刻把心思转移到今日的目标上来。

  港口镇鱼龙混杂,加上安其拉王国是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王国,来这里淘金的人,可谓五花八门,有来自最北边永冬王国的商人,也有来自最南部的森林狼王国的商队,当然还有其他王国的行商。

  而这些商人或者是淘金者,都给安其拉带来了异国风情,其中在这港口镇就有一样美食,让马尔斯食髓知味,一年以来,几乎每月到要来此吃上一次。

  而这种美食,就是一种采自于迷雾森林的雪菇和产自于芬莱王国的稻米混合在一起熬煮而成的粥,当然其中也加入了酒馆独特的配料,使得雪菇粥极为美味。

  麦克大叔酒馆。

  马尔斯的马车在一旁停了下来,骑士吉姆立刻打开车门,下了马车,取了放在一旁的一把带着扶手的特制椅子,然后牵住了马缰。

  管家赛希尔和女仆梅希拿着行囊先下了马车,健壮的男仆泰生得到马尔斯允许后,抱起马尔斯出了车厢,在骑士吉姆拴了缰绳后,都跟随在了管家身后走进了酒馆。

  对于很多港口镇的人来说,他们大都喜欢在黄昏时来酒馆花费两枚铜盾喝上一杯粗劣的麦酒或者花费五个铜盾喝一杯高价啤酒。

  所以,此时的酒馆里人并不多,由于售卖早餐的缘故,人也更少了,稀稀拉拉地坐在四处,囫囵吃着最便宜的麦粥。

  不过,即使如此,马尔斯一行人还是引起了不少关注,一些眼力不错的食客已经轻声低语起来。

  “这几人看着有些眼熟啊!你们认识吗?”

  “不认识,难道你认识?”

  “嗯,你记得咱们王都这几年的传言了吗?”

  “什么传言?快说!”

  “一杯麦酒!”

  “哈尔,你可真够黑的……好吧,这杯麦酒我出,你这家伙快说!”

  “你们忘记了落日城那废王子呢?”

  “落日城?废王子?马尔斯·奎恩,落日城七王子?”

  “原来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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