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联队和博尔顿队的比赛结束了将近半小时,主队球迷还在老特拉福德球场玩儿“山歌对唱”,几个球迷团体正在忘乎所以地拉歌,大家都摆出了不到饭点不回家的架势。
博尔顿球迷早已经灰头土脸地溜出了球场,客队今天出尽了洋相,搞得很多球迷干脆套上外套,遮掩身份走出了球场。
大家都清楚英格兰媒体的尿性,比赛踢成这样,稍不留神就会变成媒体的素材。
就算这样,博尔顿队球迷也特别好认,在球场里遇到一个球迷,脸色红润的都是曼联球迷,而那些印堂发黑的绝对是博尔顿球迷,没跑了。
贝克汉姆站在场边,强颜欢笑,准备接受采访。
那个叫詹妮弗的女记者今天又特么来了,她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一件红色的曼联上衣。
更让他蛋疼的是,对方只穿了一件红色上衣,下面也不清楚穿没穿,几乎露出了整根大腿,硬是穿出了齐那个啥小短裙的感觉。
现在已经9月中旬了,你一点儿都不冷吗?
贝克汉姆极目远眺,非礼勿视。
詹妮弗不知道在和摄影师讨论什么,身体稍微向后撅了一下,把想展示的都展示了出来。
贝克汉姆嘴角微抽,余光不小心瞄到了。
还好哥是见过世面的,这要是生姜头拿到最佳球员,哪里能顶得住。
过了几分钟,采访总算开始了。
虽然詹妮弗穿得像是个站街的,不过表情和说话倒还符合一名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好吧,如果不看他的穿着,今天的采访还算正常,希望可以善始善终。
但贝克汉姆的心愿立刻就破灭了,詹妮弗一脸坏笑得问道:“大卫,能不能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如此持久的秘诀?”
卧槽,果然该来的还是来了。
这个一语双关的问题让贝克汉姆有些头大,不过他事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以表情还没有垮。
他依旧挂着被媒体们逼出来的假笑,假装没听懂:“良好的体能来自日常训练和规律的生活,也许还有父亲的遗传。”
听了贝克汉姆的回答,詹妮弗眼睛亮了一下,然后说道:“那你的女朋友肯定是个幸福的人,哈哈!”
说完这句话,詹妮弗爽朗的笑了起来,假装笑弯了腰,然后把上身该展示的地方又充分展示给他。
姐,你卖肉的吧?
贝克汉姆已经头大了,这姐们套路实在是多。
别说,还是挺有料的,这应该是李.夏普喜欢的类型。
詹妮弗随后又恢复了正常,接连问了几个战术问题,企图麻痹贝克汉姆,然后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一名出色的中场怎么可能被对手用同样的方式击败两次呢?
贝克汉姆时刻保持警惕,这姐们全身上下都是套路。
我周薪只有2000英镑,你犯得上这么拼吗?
他内心猛烈吐槽,一直到采访结束还嫌不过瘾。
这年头,长得帅,踢球好的男人活着真难......
“感谢大卫,祝你的职业生涯一帆风顺,加油!”
说到这里,詹妮弗抬起胳膊准备和贝克汉姆击掌。
这又是什么套路?
虽然贝克汉姆心生警惕,但是迫于形势,只能伸手和对方击掌。
就在两个人手掌快要碰到一起的时候,詹妮弗佯装够不到,然后用力跳了一下。
随后贝克汉姆看到她上身都在震颤......
你1米7,我1米8出头,我根本没抬胳膊,你跳起来是为了拍我头吗?
无论如何,老姐用心了,佩服佩服。
贝克汉姆在心里给詹妮弗比划了一个“666”,紧接着转身就往回走,对方还在用勾人的表情做最后的挣扎。
这姐们真是能折腾,她为什么不去祸祸李.夏普。
不过李.夏普身体好像不太行的样子,有点担心他的盆骨......
行吧,不想这么多了,以后真不敢再得最佳球员了。
他回到更衣室,众人都转身看着他,眼神里都是“谁赢了”的询问神色。
贝克汉姆根本不想和他们闲扯淡,感觉法力值已经被那个詹妮弗耗尽了。
看到贝克汉姆没心思聊这事儿,大家觉得这女的应该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全队从伏尔加格勒回来没休息两天就和博尔顿队踢了一场比赛,曼联队不少老队员都在腿上缠着冰袋,毕竟岁月不饶人。
明天早晨叫醒他们的也许是梦想,但更可能是膝盖的疼痛。
在这个医疗水平还不算太发达的年代,一名球员在30岁后,状态会出现明显的下滑。
如果不是洁身自好,生活规律,从32岁开始,基本在豪门就开始走下坡路了。
哪怕是贝克汉姆这样的热血小青年,都感觉浑身有些疲劳。
这周他们经历了将近48小时的长途旅行,还踢了两场比赛,铁人都得打盹。
大家基本都是冲完澡,休息一会儿,恢复得差不多了就开车回家。
回到家,贝克汉姆从衣柜里摸出了保险柜,哪怕现在这个房子只有自己住,他也要做到万无一失。
毕竟这本书上的内容让别人看到了说不清楚,虽然他和老约翰的交流内容都是东拉西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但还是有敏感内容的。
如果让别有用心的人得到这本书,没准要把自己拉出去研究。
就算被认为是自己在和自己对话,那自己肯定也会被怀疑有精神问题。
自己和自己交流,硬是把十几年以后的事情交流出来了,这简直是巫术。
打开《我的立场》,老约翰果然又回复了。
这个家伙看起来很闲的样子,从回复的时间分布上看,应该不是职场精英,因为回复时间没有规律可寻,他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时间,甚至有那么几次,自己晚上写完,大早晨就看到了回复。
从对方的口气看,的确像是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
当然,也不排除是一个中年潦倒,没有正经工作,依靠社会福利度日,把这本书当作装比出口的抠脚大叔。
他现在还太年轻,根本不了解中年男人的世界,更谈不上体会。
看着约翰和自己有些神似的笔迹,贝克汉姆只能发出一声叹息。
对于偶像的追逐真的能让人失去自我,作为自己的死忠粉,这个大叔就连笔迹也在模仿自己,着实有些不可思议。
约翰的回信里,字数排列很紧凑,每次都紧接着自己内容的下一行回复,从来不空行。看起来是挺仔细的一个人,就是不知道是抠搜还是精致。
“大卫先生,见信好!关于你上次询问我自己的球场定位问题,我认为这是一个男人走向成熟的表现,也许你的问题来源于阿莱克斯先生,但这依然值得赞叹。
对于一名20岁的球员来说,试图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嗯?我就随便问了一个问题,怎么老约翰上来就对我一顿猛夸。
他到底是我的死忠粉还是脑残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