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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八章 笨鸟先飞

  韦夏选择和费城76人签约的时候,他在维拉诺瓦大学野猫队的队友威尔·谢里丹发表了一首歌来向他致敬——《IWish》⑴。

  ⑴真有这首歌,但作者不是谢里丹。

  而后,这首歌火爆费城,随处可以听见。

  就连韦夏自己都会唱,流传度之广让人惊讶。

  九月,已经有超过一年的时间没有和球队合练过的韦夏,已经顺利地度过恢复期。

  训练营开始之前,他和伊莲·特洛维斯完婚,由于季前赛训练营即将开营,他们的蜜月时间只有不到两周的时间。

  结束了蜜月,韦夏和伊莲直接回到费城。

  韦夏专心准备训练营的事,一直到今天。

  季前赛训练营的开营日。

  76人选择的训练营地点是位于新泽西的斯托克顿学院。

  该学院由76人的老板赞助,和76人的关系一直很好,因此选择在这儿开展训练营,对76人而言,是个理想的选择。

  韦夏带着一点行李独自启程。

  没有助理,没有保镖,什么都没有,只有他自己。

  旅途中,他不由回想起过去几个月的训练,和他刚到费城时,降临到拉里·伯德身上打的那一场比赛。

  历史被他改变了。

  1987年Game4,由于魔术师和伯德不朽的关键表现而被称为历史上最伟大的比赛。

  湖人不屈地填平分差,由伯德射中关键三分,再由贾巴尔的罚球和魔术师的小天勾反超,终场前2秒,伯德向詹姆斯·沃西提前预告绝杀,然后说到做到,压哨结果了湖人,让大比分2比2打平。

  那比赛所带来的改变,不只是一场总决赛的胜负,还有整个系列赛的胜负。

  Game4的第四节,魔术师伤了自己的脚,这让他们在第五场没有经过什么抵抗就输掉比赛

  凯尔特人乘胜追击,成功保卫下三个主场,3比2领先湖人。

  伤兵满营的凯尔特人深知一旦拖到第七场,人员更齐整的湖人不会给他们机会,因此第六场书写了新的历史,双方浴血奋战两个加时,以魔术师关键时刻伤退,伯德接管比赛连下9分锁定胜局,从而使凯尔特人变成那个年代第一支完成卫冕的球队而载入历史。

  1987年的胜利,使伯德毫无争议地登上了总统山,在历史评价上占据着比魔术师更靠前的位置。

  可以说,韦夏参与的那一战,改变了一切。

  打完Game4,韦夏就醒了。

  他不知道他得到了什么。

  因为他没感觉到什么变化,或许伯德的能力过于神奇,以至于他竟然无法察觉到自己因何受益。

  训练了一个月,韦夏才发觉到某些变化。

  他开始从自己身上发现了那个名叫手感的玩意儿。

  这东西,本来他是没有的。

  他是个不依靠手感的进攻手,可是,如果要让投篮成为最可靠的武器,手感这项天赋,不能没有。

  最直观的一点,他的训练师频频夸赞他复出后的手感变得更好了。

  “以前我只会夸你的努力和刻苦,现在,无论你进不进,我都感觉是好球,因为你的手感如此柔和。”

  训练师对韦夏说的话,让他确信,他大概得到了伯德身上最着名的天赋:手感。

  最能说明伯德手感之强的,不是他那些关于投篮的传说,而是他在进入NBA之前,就因为打棒球的原因弄到手指骨折,且某些部分的损伤是不可逆的,凯尔特人队医甚至开出了残疾人鉴定。

  他所有的成就都是用受伤的手打出来的,他真正的手感从未展现在世人面前。

  现在,韦夏得到了它。

  他不会去打棒球,双手从小到大就没受过比破皮更严重的伤势,所以他能完整地拥有伯德的手感天赋,说不定能在未来的某天让世人看见一个“完美品质”的伯德手感是怎样的。

  可以这么理解,等到韦夏完全消化掉伯德的手感,那他在场上所呈现出来的投篮能力,极有可能超越伯德。

  他之前担心ACL撕裂会大幅度地伤害他的运动能力,但新世纪不比70年代,他经过最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系统性的科学恢复,加上他的起跳脚是右脚,所以,身体素质的影响并不大,倒是横移速度比以前退化了些。

  现在,他拥有哈夫利切克的身体、天行者的身体素质,和伯德的手感。

  他不知道他能运用这一身来自传奇球员的天赋打到什么高度,但从今天起,他的身边不再有科比,不再有禅师,不再有对他施以重压的洛杉矶。

  他加入的是一支重建中的球队。

  他们上赛季取得41胜,但管理层很快意识到当前的阵容上限不高,所以送走美国莫文蔚,再拿戴勒姆波特去换空气腾出了可以签下韦夏的薪资空间。

  被湖人放弃,让韦夏明白一点。

  如果想要掌控自己的命运,就得成为科比那样的不可或缺的球员。

  76人的起步阶段注定会遇到许多困难,他需要大把时间来适应伯德的手感,更需要无数的实战来淬炼进攻技巧,他可能无法迅速让76人进入争冠队列,但他定会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韦夏走出机场,叫了一辆的士,直奔斯托克顿学院。

  韦夏到达目的地,斯托克顿学院的安保做得很到位,估计就连蚊子要进去吸血都得给他们打报告——看来是打算进行封闭式的集训。

  没受到什么干扰,所有安保都认识韦夏。

  韦夏最先去的地方是球馆。

  有不少人在练了,韦夏看见个满头白发的老白人大声囔囔着,让球员集中注意力。

  “我迟到了吗?”韦夏问。

  那个老白人回头:“不,训练营还没开始,只是对有些人来说,他们必须比其他人更早地投入努力,笨鸟先飞。”

  韦夏确定对方认识自己,但对一个没见过的陌生人进行自我介绍是礼貌。

  “你好,我是Wish。”韦夏说。

  对方友善地点头:“我是吉姆·利那姆(JimLynam),这几天由我来监督训练。”

  吉姆·利那姆?韦夏感觉名字耳熟。

  他飞快地回忆了一下。

  很快,答案出现了。

  他知道这人是谁,他曾经是76人的主教练,1987年,朱利叶斯·欧文退役后的那个赛季来的76人。

  84年生的韦夏,从小就喜欢篮球,利那姆和巴克利的爱恨情仇是那个年代费城体育最红火的八卦。

  巴克利和他都没能在费城取得成功,1992年赛季结束后,巴克利被送往菲尼克斯,利那姆下课,J博士时代的最后一点印记,从此抹除,那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听到笨鸟先飞,韦夏主动将行李放到一边,问了更衣室的位置。

  “Wish,你这是?”

  利那姆问。

  韦夏回头,淡笑道:“我也是笨鸟,不能落后啊。”百度搜索乐安宣書網(乐安宣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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