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阳家三少爷的剑
接下来两个月,鹤鸣关发生了一件让人不可思异的大事。
至从扬威武馆被万马堂吞并后,以往三大势力的称呼就不复存在了。
形成了万马堂一家独大的局面。
这就有好事者,将鹤鸣关的江湖势力重新排了一下顺序。
排在第一的当然是万马堂,吃下扬威武馆在城里的营生,又接手了扬威武馆名下的扬威镖局,万马堂实力骤增。
接二连三的吞并,更是招降了一批江湖好手,其中更是不乏高手的存在。
排在第二的,就是几年来默默发展的‘日照峰天山派’。
这日照峰一直以来都是给人神秘莫测的感觉,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有钱,相当的有钱。
原本就有五大高手坐镇,掌门潘长河更是高手中的高手,经过几年潜心发展,再加上雄厚的财力,实力与日俱增,这天山基本上就是日照峰的势力范围。
排在第三的,才是老牌势力鹤鸣镖局,再往后,还有青竹门、铁枪会。
至于说天山派,免强可以排在铁枪会后面,位居第六,这还多亏了萧天狼个人武名在外。
可是,在江湖闲谈中只言百花峰,天山派三字到是少有人提及,即便提到,那也是指的日照峰天山派。
但就是这排名第六的百花峰,却在这两月间向排名第一的万马堂举起了屠刀。
……
城外一酒肆,这酒肆现在很是出名,他这里有种新酒,名曰‘百花酿’,这酒味别提多爽了,把这方圆几十里地的好酒之人都吸引了过来。
酒肆的老板是一个老头,无甚特别,到是这酒肆的伙计很是能干,几十斤的酒坛子,毫不费力的就单手提起。
伙计刚刚给一桌上了菜,就听这桌客人开始八卦起来。
“听说了吗?昨晚万马堂副堂主死了。”
“你是说原来大刀会的会长?”
“可不是吗?大刀会被万马堂兼并后,这会长更是被提为副堂主,却不想……”
“你喘什么大气,快说呀。”
“酒没了。”
“我去!小二上酒,今天我请客,你快讲。”
“今早,我看见万马堂在帮人收尸,嘿!那个惨呀,都没个全尸的,看伤口象是被极快的刀法所致……”
伙计是一个很年青的小伙子,脸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在听了酒客的话后,他的脸上却是露出了笑容。
转到柜台拿了一个小酒坛,小跑着到了酒肆外面树荫下的一桌。
“掌门,这是山上才送下来的。”伙计对一个白袍疤脸男子道。
“董皓,那边在说什么?”左首坐着的另一位很英俊的男子对伙计问道。
董皓将话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英俊男子点点头,就听上首被称为掌门的男子说道:
“董皓,功夫藏着点,别让人看出来,有空多回山上再练练。”
董皓挠了挠头,笑道:“是掌门,只是我爹年岁大了,现在生意又这么好……”
同桌,另一位,脸上有交叉刀疤的男子轻声叱道:
“没出息,才离山几天就不想练武。”
“好了,五师弟,人各有志,他帮门派经营营生,也是为门派做贡献,去吧,好好照顾你爹,何时想再练武了,再回来,那也是你的家。”被称为掌门的男子劝道。
“是掌门!”董皓高兴的走了开去。
这一桌坐着的,正是萧天狼、阳逍、荒月。
阳逍见董皓走了,就对荒月打趣道:
“还是师弟的刀法厉害,一下子就杀的对方胆寒。”
荒月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脸上还是拽拽的说道:
“也就是掌门师兄不许,依咱说直接取了他万清泉的狗头,一了百了。”
萧天狼将自家酿的‘百花酿’一饮而尽,喝完还砸巴砸巴嘴,这在天山上被师姐管得严,反到是下了山,在自家营生里才可以喝到。
萧天狼让荒月给自己斟酒,一边说道:
“你咋知道死了一个万清泉,不会有第二个万清泉?”
荒月一时语塞,旁边阳逍也是缓缓点头,再言:
“掌门师兄说的是,要么不打,这打了就要打死,免生后患。”
萧天狼微笑着点了点头,又端起酒盏。
荒月也端起酒陪着喝了一盏,酒尽,一抹嘴,又道:
“今晚咱家再去一趟,再杀他两个。”
萧天狼放下酒盏,手摸了摸下巴,看了一眼阳逍,说道:
“四师弟,你说万马堂今天会不会设灵堂?”
阳逍一听,愣了一下,就听萧天狼又道:
“四师弟,辛苦你一趟,就白天去给他们捣捣乱,五师弟,我有件事交你去办。”
三人商协一番后,阳逍径直向万马堂驻地而去。
……
虽已是秋天,但连日阴云漠漠,故不见半点阳光,秋阴不散。
阳逍一路走着,这是一条通往万马堂的小道,道不宽,但足以容纳两骑并行。
这还没到地方,身后就有马蹄声响起。
阳逍回头一瞧,就见十几人驰马而来,来人腰上系着万马堂的腰牌。
阳逍笑了,也不转身,背对着,将青冥剑抽出,斜指地面。
一小滴水露滴在阳逍的持剑的手背上,阳逍抬起头,看了看天,这可不是一个杀人的好天气。
南方的秋天眄睐缠绵,北方的秋天则来得迅急,阴郁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肃杀之气。
(眄睐miǎnlài,意思是左右顾盼)
奉朝恩,原大刀会二当家,江湖高手,他这是回万马堂奔丧的。
奉朝恩有点郁闷,这并入万马堂后,原本以为攀上了高枝,却不想这才几月的光景,自家原来的会长,现在的副堂主就被人取了脑袋。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两月来,常有堂中好手被人暗杀,好几处堂口都被人挑了。
凶手也是不摭掩,就是那百花峰上的人干的,本想上门寻仇,又被锦衣卫阻止,说是搞什么门派复查,要等他们复查完后才走。
这种情况奉朝恩还是第一次遇上。
杀吧,锦衣卫肯定要阻拦,连锦衣卫一起干掉也是可以,但这就变成江湖黑道了,不光锦衣卫要找你麻烦,正道武林也要替天行道。
不杀吧,这百花峰的人忒不要脸,有本事当面锣对面鼓的来呀。
奉朝恩的愿望马上就得已现实!
前面有一白衣书生持剑背立,奉朝恩一皱眉,‘吁~~~’的一声拉停了马。
“敢问前面是那路朋友,在下万马堂巡堂堂主奉朝恩。”
那白衣书生缓缓转过身来,慢慢的抬起头,玉面朱唇:
“我姓阳,从天山而来。”
奉朝恩脸皮抽搐了一下,强压怒火,一抱拳,大声道:“阳三少,我劝你还是不要趟这浑水,还是回你阳……”
“你废话真多,拔刀吧。”阳逍有点不耐烦,为什么他所有的对手都要说这话呢?
奉朝恩在鹤鸣关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对这阳家三少是什么情况,也是清楚。
这就冷笑了一下,手伸向刀柄,心里暗忖:
“你一个文弱书生,练武才几天,既然入了江湖,这生死就怨不得别人,你家势力再大也大不过江湖规矩。”
随意的拔出刀,也不下马,一夹马腹直接就向阳逍冲去,口中大叫:“阳安全,纳命来。”
霎时,这马就冲到了身边,阳逍身子向后一折让过一刀,手上不停,一道寒芒闪过马腹,马儿吃痛暴起。
奉朝恩一时不查瞬间就从马上摔下来,这人还没落地,立时感到寒气侵体,眼角瞟到一抹白光,当他想去闪避时,只觉颈项一痛,一股热流直冒。
阳逍缓缓的转过身,面对这位万马堂巡堂堂主的手下,不带一丝生气的说道:
“你们一起上吧。”
就见这小道之上,十几个持刀汉子,冲向一名白衣书生。
此时刚刚入秋,天气还很热;
这些万马堂的帮众只觉一阵寒风吹过。
白衣书生的动作很唯美,
剑的走向也很唯美。
他的一举一动很是那么飘逸和自然,
如果没有那一缕血花的飘起,
你根本不会认为他是在杀人。
当他一剑刺入他们的咽喉时,
他们眼看着血花在他剑下绽开。
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
让人窒息。
同时又让人觉得很美。
那种美很难描述。
这是阳家三少爷剑法独有的美。
就算是他师兄,
传授他剑法的人,
都无法舞出这么美的一剑。
这就是阳家三少所追求的武道之美,
虽然他现在离‘道’这个字还远。
不过他早已把全身心浸入了对剑道的追求。
对他来说那是一种至美的追求。
剑对他来说,已不是杀人的利器,
而是一支画笔。
一支可以描绘生命的画笔,在他的画中:
有生!
有死!
阳逍不是一个爱杀人的人。
他爱得是杀人时那一瞬间,生命逝去的美。
画完画,或者说是杀完人,阳逍再次走到奉朝恩的身边,他竟然还没断气。
阳逍很和蔼的对他笑笑:
“我叫阳逍,下次别叫错了。”
下次?没有下次了。
阳家三少爷的剑,孕含生生之机,却是招招要人性命。
风,吹了起来,正好吹散空气中的血腥味。
雨,终是落了下来,刚好可以冲刷一下小道上的血迹。
人,还在站在雨中,甩了甩剑上的雨水又或是血水,还剑入鞘。
阳逍呼出一口气,再吸入一口气,这就是江湖,阳逍一下想起师兄当初的诗句: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鸿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世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
这是师兄的江湖吧?那我的江湖呢?
拿起‘青冥’剑,阳逍的眼光瞬间变得坚定,我的剑,就是我的江湖,那传说中的无上剑道,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阳逍想去看看。
…………
写手按:
致敬经典。
《三少爷的剑》是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晚期作品中最成功的几部之一。
人物形象由武侠宗师金庸先生为其构思原案。该书以剑神谢晓峰的内心挣扎为主线索。
不提古龙人品如何,只说他小说武功意境之深,当得上四个字——冠绝诸武。
我这小白文,与古老当不能相提并论,也绝无抄袭,然而,受其影响,其中阳逍一角,多有古氏痕迹。
望看官们能喜欢!谢谢您们能看我的书,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