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上的伤最触目惊心,他和敌人打斗,一开一合之间,可以瞧见翻卷在外面的血肉。
腰上的却最长,几乎贯穿整个腰部,还好,刀口并不深。
最重的却是背部,因为很明显地瞧见,他后背的鲜血流得最多。
但是追风紧咬着牙,没有倒下,他记得萧风对自己说过:“云蛾就拜托你照顾一下了。”
虽然只是一面之交的朋友,但朋友毕竟是朋友,萧风将心交给他的时候,追风也已决定把命交给对方。
除非我死了,否则谁也不能从我身边过去。
除非踏着我的尸体过去。
李随风本以为一刻钟就能拿下这个追风,没想到在自己这面又损失三个属下之后,他还是屹立不倒。
非但如此,还越战越勇,越战越有劲。
问题是,他流了那么多血,劲从何而来?
清点了下人数,带来的二十一人,如今只剩下七个了,而且这七个还是包括他自己在内。
李随风不无忧虑,沉吟了下,疾喝道:“周游,你攻他右足三里穴,铁鹰你刺他胸前天突穴,玉虎,你挑他背后风门穴……”
他每说一个人的名字,那个人心头一震,立刻照着他的办法去做。
可是没有用,都败了下来,刺他足三里穴的周游因为躲闪不及,被一脚踢到了三丈开外,立刻头一歪,去见了阎王。
他们为什么会失败呢,只因为追风的一双腿完好无缺,并没有受伤,他身体别的地方受伤,虽大打折扣,他却是以腿闻名于世,所以腿没事,敌人就休想动他半分。
瞧着眼前一幕,李随风不由叹了口气,他已瞧出追风快坚持不了多久了,可是他自己也已等不起,夜长梦多,谁也不敢保证将来会出现什么情况,还是速战速决的好。
想到这,他忽然点亮一朵似烟花般的事物,高高抛到天上。
云起不明所以,沈通却脸色大变,失声道:“他是要招呼同伙前来。”
云起苦笑道:“咱们手无缚鸡之力,又该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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