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这些事情后,马小山似乎是失去了全身的力气,他就这么半倚着伏在韩三爷的尸首上,一动也不动,让人乍一看以为他是与韩三爷同归于尽了。韩三爷的鲜血从破开的头颅中汩汩的冒出,染红了二人的身子,进而在边城的秋风中开始干涸。
一个人能有多少鲜血?一条命能经受几次这样铁拳的轰击?
若不是马小山为了一十三拳这个数字留了手,若是这拳头拳拳都落在要害处,韩三爷又能支撑几拳?马小山的力气又能打出几拳?
一个马小山又能在这样的仇恨中忍受几个十年?
所以他回来了,带着自责和屈辱,来洗刷这些折磨了他十年的事物。
“啪啪啪”路边树后竟然响起了掌声,进而转出了另一个蓝衣青年,他正击着掌面带微笑的用他听起来有些尖锐的声音半唱半说着“好一个十三拳打死流氓汉,好一个十三拳一泯十年仇!”
听到这声音,马小山竟然动了,他艰难的撑扶着身体,使自己跪坐在韩三爷的尸首前,又缓缓的用韩三爷没有被血浸染的衣袖摸了摸脸,露出了自己本来黝黑的面容。
细细数来,马小山练拳十年,这竟是他第一次杀人。杀人需要速度、需要力量、更需要技巧,因为对方也想活命,对方也并不想被你杀。但这些都是次要的,杀人最需要的还是勇气与决心。你可以杀鸡屠狗搏虎除豹而不眨眼,因为他们与你本不相同,而杀人则是与一个与你相仿的生命生死相搏,拳头打在他的身上,也同样打在你的身上,因为你们的相仿,因为你会感同身受。所以杀别人也就是杀自己,别人死了不会再被杀,而你活着,只要你继续杀人,你就会继续被杀。
士兵上阵搏杀总是需要训练,就是需要通过训练磨练他们杀人的勇气与决心,未经训练的士兵在上阵杀敌时总会产生迟疑,迟疑便是破绽,破绽便是被人击杀。所以很多久战沙场的老兵在回归社会后反而频频自杀,因为他们早已死在了战场上,死在他们杀死第一个敌人的时候,死在他们杀死每一个敌人时。
马小山显然已经有了这样的勇气与决心,所以才能出拳打死韩三爷,然而杀死自己时的痛苦他又能否忍受?整个马帮又有多少韩三爷?马小山要血洗马帮他又要杀死自己多少次?他又要痛苦多少次?他可以忍受的十年的痛苦与这份痛苦比起来,孰重?孰轻?
杀!杀!杀!杀过以后的马小山是否还是那个马小山?是否还是那个边城中苟延残喘的马小山?是否还是那个山中苦练十载的马小山?是否还是那个重情重义的马小山?
哪怕是杀绝了整个马帮,下一个,杀谁?
马小山似是想明白了这些道理,也显然马小山也并没有打算搭理从树后转出的青年,因为他的下一个行动,竟然是在韩三爷的尸首上翻找起来,最终他搜摸出一个钱袋,然后缓缓的站起身来,转身向着卖羊杂碎的摊子走去,他的目光再次变得浑浊而茫然他的步子也再次变得艰难而沉稳,他的破布衣服被血浸湿,脸上的血迹因为被擦拭过反而显得更加的狰狞,他走到了卖羊杂碎的摊子前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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