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近郊的官道旁绿草悠悠,大河滚滚。有一只河龟爬上了岸,在那河边的泥土地上用四肢缓慢得挖着洞。
在那河龟的眼中,有着来去匆匆的商队,鲜衣怒马的大侠,也就温婉美妙的仙子,三五成群嬉笑吹牛的江湖游侠儿,还有那负笈游学的学子。
各色各样的人,不管身份,不管高贵低贱,尽皆融入了官道上的人流之中。
在这道人流之中,有着一个极为奇怪的组合。
两名少年郎,还有一名小闺女,约摸着年纪都不过二八。
那两名少年郎,其中一人头枕双臂,身穿百纳装,腰佩青色酒葫芦,此时正对着天上的太阳吹着口哨。
如果有人转头看他,那么视线透过那层松松垮垮的衣服,隐隐约约间还能看到里面的青色纹身。
活脱脱就一个泼皮的模样,若不是看那年龄,还有那张俊俏的小脸儿,也许早就有好事者,把他给当成劫道的土匪给逮了。
而另一名少年则要令人顺眼的多,一身黄衫整整齐齐,腰悬龙纹玉佩。尤其是那张一直带着温暖笑容的脸,完美得诠释了温文尔雅这四个字。
若不是他身后背着的那一长一短,一重一轻二剑,总是在哐当作响。说他是那进京赶考的大家学子,十成九的人都会信,剩下的一成也是会觉得他是富家公子哥儿。
路过的人们,都不知为何,这样的两人,竟然能够结伴同游。
不过江湖之大,大过千山万水,自然会有些奇奇怪怪的事。
也没人注意到,这两人的身后,其实还有着一名豆蔻少女,紧紧跟随。
衣着普通,也不像前面二人各有气质,就像是市井小巷内常见的民家少女。
而那张小脸儿此时也被尘土所掩埋,完全看不清原来的模样。
只能依稀看到一双似是会说话的桃花眼,还有那零星点点的雪白肌肤。
就这样的三人,从早上朝阳初升开始,便一直沿着这条由黄土垒成的大路上,用脚走到了现在的烈日当空。
吹口哨也吹的有些口干舌燥的李修,将悬在腰间的酒葫芦给摘了下来,对着嘴里倒去。
见此,叶长书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擦了擦流到下颚处的汗水,轻喘了口气,说道“李乞丐,给我喝口。”
李修将葫芦盖上,斜撇了眼伸手求救的叶长书,打了个哈欠,说道“懂不懂礼貌,我可比你大,你要叫修哥儿。”
自小以来,李修便被郭炎带着走东闯西,没事就跑去同处扬州地界的藏剑山庄和七秀坊。
你说干啥吧,倒也不干啥,就是去蹭个饭,看着就像邻里间没事串门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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