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平,有一类人,上三流的社会恶而远之,下九流的江湖避如蛇蝎。
楼旭辉算其中之一,他是守尸人,这是他爹传给他的行当。
往上数,三代以前,他家也曾鼎盛过,祖上是盗墓的,靠墓中的宝贝发家,后来不知中了什么邪,其祖忽然金盆洗手,散尽家财,再也不愿到坟墓里去。
但碰不到尸体,就过不了日子,遂成守尸人。
而这类行当,大抵是世袭的。
百多年前,战争频繁,死的人多,尸体更多,守尸人凭此糊口,尚有存余。
可传到楼旭辉这一代的时候,世道虽又有渐乱的迹象,各方却也勉强维持着表面的和平。
所以需要守尸人看护的尸体极少。
整整三年,楼旭辉只见过三具尸体。
第三具尸体,他是在昨日接到的,印象非常深刻,因为死者模样十分惨,身体都碎得不成样子,唯有头颅尚且完整。
“应当是个教书先生。”楼旭辉将血淋淋的头颅拎起来,细细地看了看,喃喃自语道。
守尸人在守尸体的时候是极度无聊的,楼旭辉又是个不安分的主,闲来无事,就只能摆弄尸体。
“可惜是具男尸,还记得上一具尸体是位老太太……”他眯着眼,浮想联翩,嘴角勾勒出一丝笑。
蓦然间,一声尖锐的断喝如惊雷般在耳畔炸响:“喂,你在干嘛!”
楼旭辉吓得浑身一哆嗦,险些把手里的头颅丢过去。
他定了定神,朝外看去,只见视线里出现三个人。
两名青年,一位姑娘。
刚刚说话的是姑娘,鹅蛋脸,书卷气,纵然怒气冲冲也不会让人感到害怕,反倒显得俏皮。
楼旭辉将姑娘上上下下地打量一番,笑意更甚,他把头颅放回原位,再随意地擦了擦手,然后问道:“三位,来领尸?”
“不,只是来看看尸体。”
站在姑娘左边的青年一副江湖人的扮相,他披着一件洗得泛黄的白色长衫,棕色长裤搭配千层底的黑布鞋,透着一股子干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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