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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寺外伏击

将军侠客行 飞翔的中国人 1111 2021-12-01 11:27

  龙煜天心中顿时泛起滔天巨浪,福伯算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抱有亲情的人了,莫名奇妙的消失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却偏偏发生了,这让他有种不详的预感。而这段时间独自一人面对陌生的江湖世界,为的便是寻找福伯的消息啊!

  “可是,留条之人会是谁呢?目前为止江湖上只有青城‘池’字辈的长老知道我的身份和我寻找福伯的事,如果是他们的话直接在这儿跟我说不就行了?难道是付禹狂?如果是他伙同那夜偷袭我的人将福伯劫走甚至杀害到有可能,但那天的事根本就是突发状况,他们不可能对我感兴趣啊。如果不感兴趣约我又是为何?杀了福伯一走了之不是更好吗?再者,如果真是他们的话还是解释不了为什么我会昏倒在路边而没有被补上两刀。难道是觉得我身中‘催心指’必死无疑?开玩笑,这个世界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他们怎么敢确定我不会遇到能解此招的人——杀人当然还是割下脑袋才踏实。又不是拍电影,对手哪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嗯,塔公寺……好像是藏密‘花教’萨迦派的寺院吧?难道是班达巴?不对,看他的打扮红袍黄帽,分明是‘黄教’格鲁派的僧人啊,况且我们刚从客栈回来的时候这信就已经在桌子上了,时间上他绝对来不及……咦?”

  他正在暗自推测,突然发现纸上的字迹有点眼熟,很是紧张的认真分辨了一番,然后拍着脑袋大骂自己“蠢蛋”。那分明就是颜真卿《麻姑仙坛记》上的字体!当初被父亲逼着练字的时候临过好多颜真卿各个时期的字,相比之下这《麻姑仙坛记》不如《勤礼碑》端正秀丽,也不如《中兴颂》浑厚大气,初时只感觉它像是在垃圾堆中拣出来似的,破破烂烂。后来随着自己眼力的逐渐提高才体会到此帖的古朴臻美,难怪欧阳修曾赞曰:“此碑遒峻紧结,尤为精悍,笔画巨细皆有法”。

  “用名家的字体写便条?定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笔迹!”后世的人由于多半不通书法,偶尔学过也是从名家名帖练起然后不久就放弃,以至于不少人往往就会产生这样的误会:当你一说自己练过书法对方就会很自然的问一句“你写什么体”,好像书法一途想要自成一体是很难的事情,如果能做到就是“书法家”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一般人的确都是先从临摹别人的字开始,但是随着年龄、人生阅历以及熟练程度的增长,慢慢很自然的就会形成自己的风格。即便是好几年都不碰毛笔,只要他的基础够扎实,随着思维的改变不知不觉间书法依然在进步。因此自成一体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当然了,好不好看就另当别论。而古代人在写字的时候通常都会本能的使用自己的笔迹,只有在科考之类的场合才会根据主考官的喜恶以及当时具体的规定而特地使用某种有名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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