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很久,洛克才缓缓地道:“你杀不了我,我却一定可以杀了你。”
“我就是那个杀人的人。”
他好像充满了信心。
杨风的枪还在手中,枪口还是对着他的眉心,子弹随时可以射出枪膛。
他的手依然是很稳,黑洞洞的枪口,一动也不动。
他笑道:“这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没想到你原来这么幽默。”
洛克很认真地道:“这不是笑话,我也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杨风还在笑:“我也喜欢开玩笑,可是我的子弹却听不懂玩笑。就算你的笑话再好笑,它也一样会要你的命。”
洛克道:”你真的确定?“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一瞬间他的人就跃起,像一头发狂的野兽一样,向杨风扑了过去。
杨风的枪也响起。
没有人看清是洛克先跃起,还是杨风手中的枪先响起。
两个人好像同时动作。
洛克的动作快的就像射出的子弹,可是子弹却已经先打在他的腿上,带走了一大块皮肉,飞溅的鲜血让他身后的人都闭上眼。
子弹没有打中要害。
洛克的拳头却已经重重地打在杨风胸口。
这一拳的力量远比子弹更可怕。
杨风听到自己肋骨碎裂的声音,然后整个人就飞出去撞在墙上,不停地咳嗽,嘴角不停地流血。
枪又到了洛克手上。
杨风身上不止一只枪,他想掏出另外一只,可是却有一只脚踩在手上。
是他的右手。
洛克的脚踩住了这只手。
然后脚底就传来一阵骨头碎烈的声音,右手的骨头在他的脚下踩的粉碎。
已经不可能再握枪。
汗珠从杨风额头滚落,他却没有吭一声,只是看着自己那只已经变形的右手,不说一句话。
洛克慢慢地后退,退到一张椅子上坐下,冷冷地看着他。
他还有左手。
杨风伸出左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色的手帕,擦干嘴角的血迹。
洛克忽然笑了,道:“你的左手还可以动,为什么不掏出枪,我知道你身上一定不止这一把枪。”
杨风居然也笑了,笑着道:“这是我的秘密,你怎么会知道。”
洛克道:“我在你擦筷子的时候发现,你的左手有伤,而且伤的很严重。”
杨风道:“可是我一直右手握枪,并没有用过左手。”
洛克道:“可是我还看出你是一个左撇子。一个左撇子却用右手握枪,说明你的左手已经握不住枪。”
杨风不说话。
洛克道:“你是一个流浪江湖的杀手,却突然做了杜啸山的走狗,这件事也让我很奇怪。”
杨风道:“哪里奇怪?”
洛克道:“一匹流浪草原的狼忽然变成一条看家护院的狗,难道这还不够奇怪?”
杨风苦笑着,道:“确实很奇怪。”
洛克道:“其实也一点不奇怪,如果这匹狼不能再去流浪,当然只能做一条狗。”
杨风道:“这匹狼为什么放弃流浪?”
洛克道:“因为他左手有伤,右手的速度却又不够快,只能像一条狗一样活着。”
杨风叹了一口气,道:“这个秘密就连杜啸山也没有发现,没想到竟然会让你看出来。你这头野兽不但可怕,而且还很精明。”
他叹息着继续道:“流浪的狼虽然危险,却活的有尊严,其实我一直想离开这里过那种生活,可是没有勇气。”
“不能有尊严的活着,希望你能让我有尊严的去死。”
这是他唯一的请求。
洛克点头。
杨风伸出右手,从后腰上掏出另外一支枪,枪口顶在自己头上。
他的身上果然不止一把枪。
他看了洛克一眼,忽然笑了,笑的非常温柔,非常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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