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有耳朵的人,一定听过燕子林的名号。
他的大名早已响彻武林几十年,虽然近年来秦锋的名头甚嚣直上,但若与燕子林比起来,仍是差上一筹。
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一定没有见过燕子林的真面目。
只因他无论到了哪里,都戴着一张人皮面具,而且他的脸千变万化,行踪飘忽不定,比之昔年的千手观音,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样一个人,本就是很难找的到的。
传说他知晓天下所有的事,博通古今,学识渊博,无论是谁若能问他一些事,真是一生都受用不尽。
秦锋皱眉道:“我自然知道燕子林的名号,江湖上不知道的倒是少数。”
他顿了顿道:“可是我也知道要找个这个人简直难如登天,否则我又怎会费尽心机在江湖中杀这么多人。”
金万屏道:“男人找不到,那么女人呢?”
秦锋不说话了,有的时候,女人的确要比男人容易得多,也精明得多。
男人和女人就像是一块吸铁石,像燕子林这等好色的淫徒,是最容易被金万屏这种风韵犹存的女人所吸引的。
秦锋静静地听着,金万屏道:“我很小的时候,就已是孤儿。有一次沿街乞讨,有几个流氓想要非礼我,我当时手无缚鸡之力,心中慌了神。这时候一个男人救了我,一个虬髯大汉。”
她的眼神飘忽不定,仿佛在看着很远的地方。
秦锋依旧没有说话。
金万屏接着道:“在那样风餐露宿的情境下,我见到他就像是见到了最大的救星。所以当时的我已认定他是我的男人。”
“那个夜晚,是我最幸福,最快乐的夜晚,我有了温暖的被窝,温暖的胸膛可以依靠,我知道,从那一晚开始,我不再是孤单的一个人。”
“可是第二天醒来,被窝还是那个被窝,那个人却已不见了。从此以后,我还是孤独的一个人。”
秦锋望着她发亮的眼睛,忽然觉得这个女人竟也有些可怜。
这世上本就有很多可怜的人,但可怜的人也有两种。
一种是让人值得同情,一种却是让人痛恨。
一个人若是生来卑微,一生坎坷孤苦,这样的人,实在值得别人同情。
try{mad1('gad2');} catc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