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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我希望他能被后人记住

绝代战神在都市 温酒煮浣熊 6796 2021-12-01 12:10

  第26章 我希望他能被后人记住

  高长恭脸颊阵阵抽搐,跟李昂解释道:

  “今天一大早,我酒醒了,有种浓烈的负罪感。便在床头柜上,给这婆娘留了一笔钱,要溜走,哪知道……没成功……”

  “给……给钱了?”

  李昂好气又好笑。

  高长恭这小子,能长这么大又没把自己骚死,也实在难得。

  “胡闹。”

  李昂冷下了脸。

  “先生,您别生气。是我的错……”

  李昂道:

  “既然都那啥了……怎能抹了嘴就不认账?她叫你负责,那你就负责吧。”

  “先生……我都不认识她,没感情基础啊。”

  “我管你……给你两分钟,搞定那女的,别打搅我睡觉。”

  李昂不满道。

  又回房间,睡回笼觉去。

  “红叶姐,救我……”

  “我可救不了你。还不照先生吩咐办。”

  商红叶冷冷道。

  “罢了,罢了,小太爷一世英名,也就毁在昨晚。”

  高长恭叹气。

  他走到别墅外,看着那个满脸恚怒看着他的婆娘。

  长得倒是很漂亮。

  “吵什么啊,都把我家先生吵醒了,多大个事,你说吧,打算怎么办?”

  他嘟囔。

  “你都那样了,还……还问我怎么办?”

  女子咬牙切齿。

  她昨晚之前,可都还是云英处子。

  “婆娘,我们讲道理,明明是你主动的,想小太爷我貌美如花,咱俩还不知道谁吃亏。”

  高长恭翻白眼。

  “你……你不要脸!”

  女子直跺脚。

  “我家先生吩咐了,说让我对你负责……就当我吃点亏,娶你总行了吧。走——”

  高长恭便要去拉女子的手。

  “喂,你干嘛?”

  “带我去见丈母娘和老丈人,在我家先生起床之前,把事儿给定了!”

  “……是不是太快了?”

  “就说你嫁不嫁?”

  “……嫁就嫁!”

  女子梗着细长脖颈。

  脸颊已经红成了西山的云彩。

  ……

  因为高长恭搞出来的破事,一大早李昂就被吵醒,回笼觉也睡得不怎么好,一直到晌午,他才慢悠悠起床。

  他有起床气。

  所以不想吃午饭。

  不过他的新朋友总是要吃的——那群流浪猫。

  拿着些吃食,到了公共草地,发现南水儿已经在喂,见了他,脸色却是冷冷。

  李昂哪知道为什么。

  也懒得问。

  直男癌晚期又岂是浪得虚名。

  蹲下来开始喂猫。

  “李昂,你这家伙看起来那么正经,没想到居然那么坏。对人家女孩子始乱终弃,都让人追到家里面来骂了。”

  南水儿终究没忍住,冷冷说道。

  早上那阵仗,她显然也听到了,还误解了。

  “我像那种人?”

  “像,特别像。你们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你才是大猪蹄子。”

  李昂挑了挑眉:

  “不是我干的……”

  也就把事情原委跟南水儿讲了一遍。

  南水儿听完,笑得不行。

  “所以……你就乱点鸳鸯,叫你那下属,带着人姑娘去提亲?”

  “不然呢?”

  “哎——上梁不正下梁歪。果然是什么样的头头,就带什么样的兵。”

  “你拐着弯骂我吧?这可不是我教他的。”

  “肯定是你教的。”

  “呵呵。”

  知道李昂不是那个始乱终弃的人,南水儿心情明显变得极好,故意找茬儿跟李昂斗嘴。

  她显然乐在其中。

  李昂接了个电话,沈君婥打过来的。

  还是因为昨晚的事,问他在哪里,说是要郑重跟他道谢。

  “小事而已。不必了吧。”

  “你是……不想见我吗?”

  “那倒没有,你过来吧,我把地址发给你。”

  挂了电话,把地址给沈君婥发了过去。

  “女孩子的电话……而且你们关系似乎还很密切。女朋友?来查你的岗?”

  南水儿道。

  “电线杆有多单我就有多单。是我妹妹。”

  “亲妹妹?”

  “倒不是……我是个孤儿,后来被义父收养,她是义父的女儿。”

  “这样么……不介意我在这多呆呆吧?”

  南水儿突然说道。

  “公共区域,我哪有权利赶你走。”

  李昂坐到了草地的凉椅上,逗弄着那只被南水儿取名叫“李昂”的丑丑大花脸母猫。

  南水儿笑道:

  “那可不一定。你说不定就是欺男霸女的恶霸头头。我瞧跟着你那几个年轻人,个个都凶得很。”

  “欺男霸女没干过,杀人放火倒是做过不少。”

  “哇,那本姑娘是不是要离你这个大坏人远一点?”

  南水儿嘴上这么说,自己却也坐在了凉椅上,还故意往李昂靠了靠。

  ……

  大概二十分钟后,沈君婥便提着一个食盒,找到了李昂。

  南水儿连忙把蛤蟆镜带上,遮住了大半面容。

  她名气太大,要是住址暴露了,也不知道会招来多少狗仔。

  “李昂……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君婥疑惑道。

  目光却不由往李昂身边的南水儿身上扫视。

  虽然戴着遮住大半面容的蛤蟆镜,但真正的国色天香,又哪里遮掩得住?

  沈君婥自己也是万中无一的美人胚子,但跟这女人一对比,却有自惭形秽之感。

  大概就是身段比她好一点,皮肤比她好一点,气质比她好一点……

  总之什么方面,都比她好一点点。

  “我住这里。”

  李昂道。

  “你住这里?”

  沈君婥咋舌。

  这里可是东湖之畔,整个天府最知名的富人区。

  居所都是别墅,随便哪一栋价值都能破亿!

  在她看来,李昂不过是个刚退伍的军人,怎可能在这里买得起房子?

  便是租,也不可能吧!

  “那你……”

  她又看着南水儿。

  “我也住这里的啊。”

  南水儿说。

  “你们……”

  沈君婥脸色变得颇为难看。

  人都是先入为主的。

  她笃定李昂买不起这里的房子。

  这女人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

  又都跟李昂住在这里。

  那很自然的就得出一个结论。

  李昂——被这个女人包养了!

  ……

  实事求是的讲,李昂无论身材容貌气质都毫无瑕疵,也确确实实、非常非常有被包养的资本。

  沈君婥心中泛起浓浓失望,还有些恶心。

  再怎么说,你也是沈苍生的义子,怎能堕落至此?

  她这些年,过得再怎么艰难,也一直坚守着初心。

  从未想过走捷径。

  “李昂,这是我给你做的菜,还煲了汤。”

  沈君婥将食盒放在了李昂面前,面色语气却都变得极为冰冷:

  “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便走。

  李昂愕然。

  沈君婥刚来时,明明态度颇好,怎么就说了两句话,态度便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还叫他好自为之?

  虽然他这妹妹,打小就跟他拧巴,可也没有这么不可理喻过。

  他皱起眉头。

  “哈哈,李昂同学,你妹妹似乎误会了哦。”

  南水儿满脸揶揄,不顾形象的大笑。

  “误会?”

  李昂疑惑:

  “哪怕误会你是我女朋友,也不可能这种态度吧……”

  “你真是个大笨蛋。你妹妹,显然误会了你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而本小姐是包养你的富婆。”

  南水儿说道。

  “被你包养的小白脸?”

  李昂哭笑不得:

  “你觉得我像吗?”

  “像,特别特别像。”

  南水儿认真道。

  她撩了撩自己的留海,风情又迷人。

  “喂……”

  “哎呀,不逗你了。不过你妹妹对你的感情,绝不简单。你拿她当妹妹,她却不只是拿你当哥哥。”

  “你又知道了……”

  “本小姐出道至今,演过二十八部都市言情剧,什么矫情的姑娘没演过。李昂同学,你只需要知道一点……”

  “哪点?”

  “女孩子只有真正在乎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对他失望气恼,否则眼中根本就不会有这个人。”

  “我差点就信了……”

  李昂翻了翻白眼。

  他是二傻子才信南水儿演二十八部矫情都市言情剧得出来的所谓人生经验。

  李昂打开沈君婥最后留下的食盒。

  里面煲着乌鸡汤。

  还有几个小菜。

  “好香的汤,好精致的小菜……”

  南水儿不由赞叹。

  李昂因为昨晚没睡好,有起床气,没吃午饭,打开食盒,倒是感到了饥饿感。

  汤和菜,恰是他喜欢的口味。

  两兄妹再怎么拧巴,他的饮食习惯,沈君婥也记得一清二楚。

  “李昂同学,我也没吃午饭喂。不介意分一点给我吧?”

  南水儿眼巴巴道。

  “只有一副筷子。”

  “吝啬鬼!”

  “我又没说不分给你。你可以用手抓。”

  “喂!”

  “那我用一头,你用另一头,千万别搞混……”

  “你还嫌弃本小姐?”

  “嫌弃。”

  “喂……”

  “你也可以不吃。”

  “吃!不吃白不吃!你才千万不要搞混了,本小姐初吻还在呢,才不想跟你这臭屁家伙间接接吻!”

  两人便开始分享食盒中的菜肴。

  “真好吃!这厨艺,快有本小姐一半了!”

  “……”

  “不信拉倒……喂,你少吃点啊,猪变得嘛,你都吃完了,我吃什么?”

  “明明你比我吃得多。”

  或许是有南水儿跟自己抢,也或许菜肴真的很适合他的口味,这餐饭,李昂吃得格外香。

  刚吃完,南水儿就接到经纪人电话,跟李昂告别,忙活去了,李昂一个人,又分外无聊。

  回到别墅。

  他随意翻着今天的天府日报。

  头版在说一件轰动天府商界的大事。

  南河边,望江楼畔,寸土寸金之地,一栋大楼,将在今日挂牌拍卖。

  李昂眼瞳一缩。

  尘封的记忆被唤醒。

  十五年前,刚掘到第一桶金,完成阶级跨越的沈苍生,带李昂去登望江楼。

  那时的沈苍生,正值壮年,意气风发,指着望江楼前一大片空地,挥斥方遒:

  “昂儿,要不了十年,义父一定要在这里起一座高楼。”

  “义父,有多高?”

  “很高很高,比现在咱天府最高的楼还要高。你站在上面啊,伸手就可以摸到云彩。我们沈氏的总部,就将坐落在此。那时候,你二十二岁,义父便把它送给你。”

  那时才十二岁的李昂,哪里听得懂义父的意思。

  只是拍着手掌叫好。

  长大才知道,义父当时的意思,分明就是要把沈氏传给他,而不是君婥。

  那栋高楼,确是起了,八年前始盖,三年前正式竣工。

  高达一百九十九层。

  被沈苍生命名为“昂藏楼”。

  旁人以为取自“七尺昂藏”。

  却不知沈苍生以“昂藏”命名的深意。

  这栋未来的沈氏总部,是他为自己义子盖的。

  只是“昂藏楼”刚刚竣工,沈氏总部都来不及迁入,沈氏便大厦倾倒。

  这栋“昂藏楼”,也落入他人之手。

  世人评价,还曾说出“甚荒唐,当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此等浅陋之语。

  沈苍生死得太凄凉,死后更是被极度贬低。

  唤来商红叶,李昂问道:

  “昂藏楼,现在属于谁?”

  商红叶打了个电话,询问一番,答道:

  “先生,属于四大家中的孙家,本来是属于市政府的,不过两年前孙家用一百二十亿买下。又压了两年,今才天挂牌出售……看这架势,孙家是想在此楼价值最高的时候出手。”

  “底价多少?”

  “一百亿。”

  “那就准备一百亿,跟我走一趟,把这栋楼拿下。”

  李昂吩咐。

  义父死了,他还在,君婥也还在,沈氏便没有跨。

  蜀郡此行,除了要铲除四大家族为义父复仇外,还要重建沈氏,更要给自己义父正名。

  沈苍生,生为人杰,死后,也不该为人贬低。

  拿下此楼后,他打算更名。

  把“昂藏”改成“苍生”。

  “昂藏楼”起拍价一百个亿,最终成交价,会落在一百八十亿到两百亿之间。

  天府的第一高楼,又占据最黄金地段,值这个价。

  毕竟两年前孙家买下就花了一百二十亿,又怎可能只是以底价出售?

  那不得还亏二十亿。

  李昂却只打算给一百亿。

  “那倒简单。”

  商红叶笑了笑:

  “拍卖会下午五点开始,还有三个小时。叫影卫弄到参与竞拍者的所有名单,全都打招呼,叫他们别出价便是。”

  此事旁人做起来难,对天策府来说,却没有任何难度。

  不过是一群商贾。

  都用不着搬出天策府的名头。

  那是用宰牛刀杀鸡。

  ……

  下午四点半。

  一辆劳斯莱斯,停在了今日将挂牌出售的天府第一高楼旁的公共停车场。

  身材雄伟的男子,缓缓下车。

  他穿着军靴,双手戴着洁白手套,卓立江畔,打量着前方的入云高楼。

  跟随他下车的曼妙女子,目光温柔,给他披上了一件长风衣。

  “红叶,义父允诺我的高楼,终是建成了。觉得如何?”

  “蔚为壮观。”

  商红叶赞叹。

  “义父是个成功的商人,却又不只是个商人。我记得他曾跟我说过,要以昂藏楼为核心,打造一个属于他的王国。”

  “他要在这里,建一个最大的图书馆,一所最顶尖的学府,一所汇聚天下名医的医院……可都不是什么赚钱的买卖。你说他经商就经商,怎么就老想着做这些赔本赚吆喝的事儿?”

  “若他不是这么死板,怕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他死后,真正记住他恩情的人,又有几个?”

  李昂感慨道。

  商红叶跟着叹道:

  “先生,沈先生是跟您一样的人。你们这种人,做事情本来也不为了让别人记住。”

  李昂道:

  “但我希望他能够被后人记住。给他迁坟重葬后,我打算在这里的广场,给他竖一座雕像。”

  “义父名为苍生,他一生行事,对得起这二字,仰不愧天,俯不愧地,更对得起这蜀郡的八千万生民。”

  “他未完成的事业,我也要一件一件,替他完成。”

  …………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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