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张裴沣一如既往夸奖对手。
“聪明。”夜色毫不吝啬自我表扬。
这场游戏,需要两人的密切配合,各取所需,各自受益。
这种游戏,两人玩的乐此不疲。
“最迟明天,我需要得到沈清风的授意。”夜色犀利的目光直盯张裴沣。
明天,当各种消息蜂拥而至沈清风耳朵里时,他的选择决定夜色的选择。
自己在这之前,必须提前部署。
当晚,张裴沣陪母亲方怡翎吃饭。
母子两人的爱好很接近,能享受的时候绝不会亏待自己。
牛排、红酒、甜点、水果,一样都不少。
舒缓悠扬的音乐声中,张裴沣笑着看向母亲,说:“娘,给幼莘加一点火怎么样?”
方怡翎抿了一口红酒,挑眉问:“为什么?”
儿子从不插手她的事,这是第一次向她提出类似的请求。
“收拾她的时候到了,有人能帮我们。”张裴沣眉飞色舞。
只有在母亲目前面前,他才是最自然、最舒服的。
“我第一次见你替别人求我,咱们自己解决不了么?”方怡翎意外儿子的表现。
“可以,不过幼莘恰巧是我朋友天罗地中的一只猎物,由他出面可以洗清我们的嫌疑,坐享其成,何乐不为!”张裴沣乐见其成。
他们坐在二楼的窗户边,透过玻璃窗,清晰看见外面已经刮起大风,几十米高的大树随风摇摆,枝条在风中无助、无奈摇摆,身不由己,飕飕作响。
方怡翎端起红酒杯,沿着逆时针方向轻轻晃动,她的眼睛,温柔盯着沿着透明玻璃壁旋转的红色液体,突然问:“像窗外的大树么?”
张裴沣优雅的拍拍手。
母亲是说,杯子里的酒再美再醇,倒在杯子里,就像被风撼动的大树,身不由己。
他的骨子里,继承最多的是母亲的桀骜不驯。
母亲的桀骜不驯,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后天养成的,拜幼莘所赐,并让张裴沣亲身体会并亲身效法。
方怡翎细长洁白的脖颈向上一仰,脖颈随着口腔的吞咽滑出一个不很明显的起伏弧度,优美、圆润、性感。
那杯红酒,全被喝了。
方怡翎放下酒杯,大拇指冲后一指:“我去打个电话。”
张裴沣点头,母亲要出手了。
方怡翎踩着银色水晶高跟鞋,走到吧台前,冲着年轻帅气的侍者勾了一下手指:“用用电话。”
她的声音、作风,像二十岁开放女孩的做派。
侍者双手捧出电话,这样的女人,让他评判,不是贵妇就是权高位重者的家人,他根本不敢得罪。
方怡翎一边享受侍者崇拜、敬畏的目光,一边组织着自己将要说的话。
“接南京香铺营孔公馆。”方怡翎冲着话筒说。
她的声音很温柔,传到侍者耳朵里,却像刀子一样锋利。
香铺营孔公馆是什么地方,混迹上流社会的人都知道,连带他们这种服务的人也知道。
侍者连忙溜得很远很远,他不想和任何秘密沾上边,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方怡翎笑看侍者像老鼠一样溜走。
这个和自己儿子差不多大小的男孩,太机灵了。
马上,电话接通。
“请孔小姐听电话。”她说。
一分钟后,方怡翎用英语和对方沟通,这样的目的,她所说的内容,没人知道是什么。
“,b。”随着再见的说出,方怡翎挂断电话,她从兜里掏出一块银元,冲着距离很远很远的小伙子摆了几下,放在吧台上。
心情愉悦的结果,就是欢天喜地的掏出小费。
这些举动,张裴沣坐在桌子边看的清清楚楚。
他忍不住笑。
母亲在国外呆久了,思维、举止逐渐有了外国人的特点,敢爱敢恨,
她的举止不能不说有一些轻浮,其实像孩子般单纯可爱。
“好了。”回到桌子旁的方怡翎告诉儿子结果。
明天上午就会有人会给洛邑特务站的沈清风打招呼,把罗宏宇的一举一动纳入监视视线,防住他和共党接触。
这种指令在力行社每天都有,几乎针对各地所有名人、能人,重要的人。
这样一来,被董志海邀请进入电厂的夜色就可以在沈清风的命令下,不情愿的进入电厂了。
张裴沣又给母亲倒了一杯酒,提醒道:“沈清风现在可能是幼莘的,您小心点。”
方怡翎惊叹:“张家有人知道这个消息么?”
张裴沣嘲笑:“张家的人要是知道了,非被气疯不可。”
母子两对视大笑。
夜色和张裴沣分手后,回到特务处。
按照他和张裴沣的约定,被抓的事情,已经认识董志海的事情,他要先向沈清风汇报。
上楼前,夜色意外和林立国碰面。
对方脸上带着明显的芥蒂,从他身边擦身而过。
两人在大庭广众之下,第一次表现出了嫌隙。
走到沈清风办公室外,夜色询问刚从他办公室内走出来的勤务员:“处座在么?”
勤务员站住,敬了一个礼,迅速回答:“报告夜科长,沈处长接了调查科吴特派员的电话后出去。”
他的尽职尽责,让夜色第一次把揣测变成现实。
沈清风和吴增华已经有了实质性接触,和王进一一样。
如此,两个以著称的特务头子有可能在同一目标下做出很多极端、凶残的事情。
夜色点头之后,转身下楼。
途径二科办公室外,他听见里面有人说:“老林昨天抓的人,听说连审都没审,已经被枪毙了。,那群家伙,不比咱们差,个个心狠手辣。”
另外一个接话:“调查科的人是好鸟么?都不是东西。”
“只可惜,咱们抓的人,关在驻军,白忙活了。”
“可不是,以为可以立功了,倒霉。”
“算了,别说了,沈处直接下达的命令,谁敢反抗。”
几句对话,夜色听出了蹊跷,全城搜捕是特务处、调查科、军方的联合行动。
他不做迟疑,迈着平稳的步子离开。
回到家门口,他拿到曾云峰传递的情报,同样印证罗宏宇将要开始招人。
这一夜,夜色睡得不踏实。
没见到沈清风,不知道张裴沣那边的消息,不知道董志海的家底身世。
他在睡梦中,掉进了蜘蛛精的盘丝洞。
第二天上班后,夜色被沈清风的勤务员叫进办公室。
“你找过我?”沈清风抽着烟,喷出的烟雾浮荡在他的脸前,模糊了他此时的心态。
夜色当即回答:“是,我昨天下午来过处座办公室,想向您汇报一件事,挺诡异的。”
“什么事?”沈清风听到诡异两个字,微笑道。
他的心态始终平和,在外人眼里,他更像一个儒雅的成功男人。
“前天,我在外面喝汤的时候,突然被闯进来汤馆的几个士兵抓到兵营里面的监狱,在那里关了一夜,正好同号房里面有个叫董志海的年轻人患病,他家人关系看来挺硬,拿着我写的信,把欧阳磊带进牢房给他看病。第二天董志海被释放,把我也给带出来了。我在他面前报的是药店老板霍桑的名字,并且顺着他的话说要是能谋份稳定的工作就好了,他说他可以把我安排进电厂工作。”
“是么?”沈清风还是老样子,不喜不诧。
“是,我想向您汇报的就是这些。”夜色面带喜悦,完全把这件事当成一个意外的、好玩的插曲。
“我知道了,还有别的么?”沈清风问。
“没了。我回科里了。”夜色讲完自己的笑话,没有提出任何要求或疑问,主动离开。
这个时机,连他自己都没想到,恰到好处。
夜色刚刚离开,沈清风面前的电话响了。
“喂,啊,是刘处长,您好。”沈清风笑意融融。
“不忙不忙,您有什么事尽管交代。”
“是是是。”
放下电话,沈清风神思恍惚。
不怀疑吧?时间和岔口太接近了。
怀疑吧?夜色不可能和南京方面扯上关系,而且,搜捕行动是自己临时决定的,他根本没办法事前预测、准备。
况且从他刚才的情绪上看,纯粹把这件事当成了玩笑,没有当真。
刘处长传达戴处长的意思,密切关注电厂建设过程中的一举一动,凡有反常情况,立即上报。
力行社的职责本身包含着监督、监视各行各业主要人物,洛邑电厂建设这么大的事,上峰交代这项任务早在他的预料之中,只是时间节点卡在一起,让他有些敏感了。
好在监视的事不是一时一刻就能见效果的,沈清风决定按兵不动,等着夜色的反应。
这几天,科里没有收到特别紧急的电报,夜色、张旭初猛地过起当年三科悠闲乐哉的生活,竟然有点不太适应。
张旭初什么也没干,夜色掏出自己的手枪,仔仔细细的擦拭着,时不时举起枪瞄准一下。
“哎,以你的聪明劲,学学发报、破译电报什么的,易如反掌,你怎么就是不学呢?”张旭初老生常谈。
“累。”夜色一个字回应。
“玩枪不累?”张旭初就是想不明白。
在游戏生命和埋头伏案之间,他和夜色的差距天上人间。
“我不喜欢谋心的活。”夜色枪口对准他,假装扣动扳机。
张旭初应景的倒在桌子上,装死。
“电话,夜科长,一号线。”手下一个参谋举着电话喊。
夜色放下枪,顺手抄起身边电话:“喂,嗯,知道了,我马上去。”
“我去药店一趟。”
安心药店张旭初知道。
“有事?”他紧张的问。
“来了一个病号要见我。”
刚才打电话的人是李泉,他无意路过安心药店,进去转了一圈,正好遇见董志海第二次去药店,四处寻找霍桑未果。
李泉出门在公用电话亭往一科拨了一个电话。
夜色拉开柜子门,取出一套便服换上,交代张旭初:“张兄,我去药店,没急事别找我。”
张旭初挤眉弄眼:“是,大科长,保证没有急事。”
两人会意一笑,挥手别过。
霍桑手提公文包,里面放了几张药品采购单,满头大汗走进安心药店。
“快,来杯水。”他冲着店员挥手,眼里根本没有看见正和欧阳磊聊天的董志海。
“霍老板。”董志海主动打招呼。
“嗷、嗷,是你,怎么来这了?”他先仰脖喝完整整一杯放凉的开水,才顾得上和董志海接话。
“欧阳先生的药很有效,我让他再给号号脉。”董志海笑着说。
“那就好,放心的话继续让欧阳大夫给你治疗。”霍桑扔下手里的公文包,抓起一个扇子使劲扇风。
“霍老板,我的病以后就在安心药店治了,为了报答你们,我去电厂把你也带进去怎么样?”董志海提议。
“董老弟,我昨晚想了半天,我一个什么也不会的人,打着你的名义进电厂,技术的活我不会,出力的活又太累,我干不来,这样怕是对你影响不好。所以呢,你的病该看还来看,你又不是不给药费。至于我,以后哪里再有合适的活,你给我介绍介绍,我就万分感谢了。”
霍桑忍痛拒绝,他所表现出的坦诚迷惑了董志海。
这个老板,不滑头。
董志海沉吟道:“好吧,什么时候你改变主意了再来找我。”
他拿着欧阳磊开好的药,独自离开。
“老板要找活?那这个药店呢?”欧阳磊有点紧张。
他还没有攒够足够单独开店的钱,像霍桑这么大度、宽容的老板不好遇,他暂时还不希望安心药店易主。
“你放心,我本来想找个活,补贴一下家用,这个药店还会继续开下去,你安心在这里干,我不会亏待你的。”
欧阳磊那点小心思,霍桑全懂。
处理完这里的事情,霍桑急匆匆优惠了特务处。
“好了?”张旭初抬头问,他手里拿着一张报纸。
“有个患者想给我找份活干,我拒绝了。”夜色把他和董志海对话的结果告诉张旭初。
张旭初拍着桌子:“你为什么不去?再拿一份薪水多好。”
夜色跟着拍桌子:“废话,我当然知道好了,家里刚刚给我介绍一个女的,催着我结婚,可我能天天不来这上班么?你说了算么?”
张旭初嘎嘎嘎大笑:“算,算个屁!这年头算话的不说,说的不算,你知不知道啊!”
“那你还让我去?我去的了么?去了就是害人家,所以我当场拒绝了,哎,亏死了。”夜色长长叹了一声气。
煮熟的鸭子飞了心疼,到手的法币没了更心疼。
两人的对话,被窗户外的沈清风一字不差听到耳朵里。
拒绝了?看来夜色在这件事上是坦荡清白的。
沈清风阴险一笑。
相干的时候不让你干。
不相干的时候偏偏你非干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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