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那是,那个老王算啥东西,我觉得大哥你才是同康手下的红人,在下平日里就挺佩服你的!”陆远征睁着眼睛说瞎话,一股脑地拍马屁,竟然拍得歪帽子哈哈大笑,非常享受。
“你小子,会说话,我喜欢。同康肯定是看好我的,要不然像今晚这种严重突发情况,我肯定会像老王他们那样,只能在家灭火。”
同康手下都是一帮乌合之众,只顾着来这种地方冒险赚钱,谁会去在乎身边的人是谁。这也正好给了陆远征一个机会,混在人群中,只要不说漏嘴,几乎是没人看得出破绽的。
“六爷,那小子没影了,要不咱撤了?”一个瘦子背着一支几乎和自己的个头一样高的步枪,从前头跑回来报告。原来歪帽子叫六爷,看来也是一个小头目,手底下还是有些弟兄的。
“妈的,便宜了这小子,看得清是哪个寨子的人没有?”
“看不出,跑得太快!”
“跑路的功夫倒是一流!”
陆远征贴过脸来,道:“六爷英明神武,谁见了你不都得魂飞胆丧,兄弟我谁都不服,就服六爷这一身的豪气!”
“哈哈哈,会讲话,我喜欢!你小子叫什么名字,要不以后就跟着我混吧!”
“哎呀,那是求之不得啊,久仰六爷威名,想不到往后能为六爷效力,真是太好了!”
“我都说了嘛,你们跟着那个老王头没前途的,不就肚子里有点墨水吗?能当饭吃吗?”
“所言极是,所言极是。我叫陆一手,还望六爷以后多多提携!”
“提携就免了吧,好好干,我包你财源滚滚来,哈哈哈!”
一道亮光在六爷的脸上闪过,清楚地看到他脸上那道像一个数字6的伤疤,让人看得不寒而栗。这种人就适合在这种地方生存,要回到正常的社会里,估计也是被重点盯防的对象。
陆远征已经成功混入队伍里,跟着一帮人,撤回到营地大门处。大门周围的大火已经被扑灭,剩下残炙物还在冒出浓浓黑烟。
有一个身穿白色衬衣,脚踏一双长筒靴的中年男人,有条不紊地指挥手下人扑灭火星。那人见到六爷一行人回来,大声问道:“可抓到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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