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佝偻着腰身,留着长须、长发的麦克道恩披着一块破旧的麻布,在颓败的房屋与废墟之间蹒跚而行。抓在了手中的狙击步枪上,更是缠绕着许多从破麻布上抽取的纤维,让狙击步枪看上去就像是一根被建筑垃圾包裹着的钢筋一般。
伴随着耳边传来的枪声愈发清晰,始终佝偻着腰身、耷拉着脑袋前行的麦克道恩猛地停下了脚步,微微抬头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充斥着硝烟与腐烂垃圾味道的空气,带有明显溅射伤痕的面孔,也不由自主地微微抽搐起来,看上去就像是个猛抽了一口毒品的瘾君子,正在享受着虚幻快乐的模样
从五岁时得道第一支杠杆式温彻斯特M1984步枪开始,麦克道恩便喜欢上了射中目标的感觉。从起初的放置在牧场栅栏上的空罐头盒,到一个个模样与颜色各异的酒瓶,麦克道恩总是能轻而易举地将那些目标打得粉碎。即使是那些常年持枪在西部荒原上与野狼和偷牛贼集团搏杀的牛仔们,也不得不承认只有七岁的麦克道恩的枪法,已经超过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
牧场的生活看似悠闲,可实际上却并不像是旁观者眼中看到的那样充满着田园意境与梦幻般的诗意。尤其是在牧草生长的年景不好,牲畜的出栏率达不到收支平衡时,牧场中雇佣的牛仔们便会接二连三的离去,只留下口袋空空的牧场主狠狠地咒骂着老天,再用仅存的一点小钱去买来少得可怜的生活必需品,养活一家老小。
麦克道恩的人生中得到的第一次夸奖便由此而来——看着几个足足一个月没能吃到肉类的弟妹因为不肯吃寡淡无味的土豆泥而被母亲责骂,麦克道恩扛着枪走出了家门。在傍晚返回家中时,麦克道恩成为了全家人热烈欢迎的英雄——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麦克道恩猎杀到了五只野兔和一只有着漂亮羽毛的野鸡。除了让全家人美美的吃了一顿焖兔肉之外,那只有着漂亮羽毛的野鸡,更是从一名过路的游客手中换取了一件真正的猎人夹克。
try{mad1('gad2');} catc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