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特混舰队的第二批轰炸机到来的时候,米切尔只下达了两条命令,一条命令是能够跟上巴丹号航行的战舰全部集中到巴丹号附近,而另外一条命令就是立即将第32特混舰队连续遭到敌人两轮轰炸的情况给哈尔西。
实际上,当时第32特混舰队本来就有点鸡肋的味道。六艘小型航母的航空打击能力确实不差,一共27架舰载机,快顶得上三艘舰队航母了。可问题是,六艘小型航母的生存能力极差,而且因此导致的其他问题更是无法照顾。
在实战中,唐帝国海军先总结出了一条原则,那就是,为了保证航母的安全,至少得有两艘巡洋舰为航母提供直接防空掩护,而且这都得是侧重防空的巡洋舰。而最好能够做到有四艘巡洋舰保护一艘航母,如果能够配备几艘驱逐舰来填补防空网上的漏洞的话,那效果会更好一些。唐帝国海军的航母战斗群就是按照这一原则编制的,一个航母战斗群里有两艘大型防空巡洋舰,两艘重巡洋舰,外加几艘驱逐舰。而实战也证明,唐帝国航母战斗群的高射炮火密度是相当大的,美军轰炸机的突防率一般在三成以下,而且很多投下了炸弹或者鱼雷的轰炸机都难以逃出去,结果就是,美军要想击沉一艘唐帝国的航母,那就得损失数十架轰炸机。
美国海军也很清楚这一点,并且在努力达到这一标准,比如这次一口气建造了六艘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而且这六艘大型巡洋舰全都分给了航母特混舰队,作为航母的主力护航战舰使用。可问题是,当时美国海军的巴尔迪摩级重巡洋舰地数量并不多。而且其他的轻巡洋舰的防空火力更不足。更严重地是,美国海军一直缺乏足够的。而且是强大地防空战舰。在安排防空战舰的时候,先考虑的自然是保护好舰队航母,而不是小型航母。在保证了第31特混舰队的三艘舰队航母都有足够的护航战舰地情况下,第32特混舰队能够分到多少护航战舰就是个问题了。
这也正是小型航母的另外一个缺点,如果按照舰队航母的标准来为小型航母配备护航战舰的话。那么六艘小型航母就需要过4o艘的护航战舰,可问题是,小型航母的航空打击能力远不如舰队航母,配备这么多护航战舰划算吗如果用一倍的兵力才能达到舰队航母的航空打击力量的话,这显然是很不划算的。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唐帝国与美国都不再展小型航母的一个重要原因,小型航母的作战效率太低了,低得可以说是让人无法忍受。如果削减护航战舰的数量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的,小型航母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将再次降低不少。别说一艘小型航母承受不了几枚炸弹的打击,就连能够应付多少轰炸机地打击都是个问题呢。
这也正是第32特混舰队的问题。当时就算把所有的驱逐舰都算上,一艘小型航母的护航战舰也仅仅只有四艘到五艘。这是战争爆时的标准,如果此时唐帝国海军的打击能力还停留在战争爆时的水平的话。
也许第第四特混舰队的轰炸,可问题是,现在唐帝国海军的打击能力已经是战争爆时的好几倍了,不但有更多的航母。
更多的轰炸机,性能更好的战机,以及素质更优秀的飞行员,航空战术也已经得到了完善,而美军想用21年的水平来对付25年的唐帝国海军,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率领第二批轰炸机群的是柴志忠中校,他是第四航空联队鱼雷轰炸机大队的大队长。他也是从第一航空联队调来的,从上尉到中校,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而在此之前,他是章志涛上校的属下。在章志涛离开了第一航空联队之后,谈仁皓原本想把柴志忠招回来的,可最后还是放弃了,毕竟第四航空联队也需要有一名优秀的鱼雷轰炸机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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