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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悔恨

抗日之侦察连长 风一声 853 2021-12-01 12:32

  1934年6月25日,星期一,丁默存等七人盗窃案,在闸北法庭正式开庭。丁默存等七人因涉嫌盗窃,被警察局提起公诉,辛苦涉嫌窝赃,被警察局提起公诉。

  庭审记录,

  法官一拍惊堂木:带人犯——

  丁默存,等七人在警察的押解下到庭,丁默存作为主犯站在右侧铁架内受审,其他六人作为从犯,站在丁默存的身后受审,

  辛苦到庭,辛苦作为本案的同案犯,涉嫌窝赃,被警察局提起公诉,辛苦站在法庭左侧的铁架内受审,

  辛教授,辛苦妈妈默默的坐在旁听席上。辛苦进来时,夫妻俩站起来要奔过去,抱住辛苦,被现场的警察拦下,

  警长主诉:1934年6月16夜12点左右,苏州路99号发生一起盗窃案,经查明,本次盗窃系丁默存等人,盗得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根,金条五根,据案犯丁默存供述,他们所盗取的财物除花掉一根金项链而外,五根金条和一枚戒指已经交给团伙大哥辛苦收藏,本次所盗财物数目巨大,且丁默存及其同伙系惯犯,建议从严处理,

  辛苦虽系初犯,但拒不交代赃物下落,宜从严处理。

  法官:几位案犯你们对警察局的指控有无异议?这是你们的权利,要如实回答

  丁默存:我没有没有异议,

  辛苦:我有异议,这是审讯,这也是一份工作,需要我们共同面对,不能漏过一个疑点,

  法官:有何异议,请举例说明。

  辛苦告诉法官:我不是小偷,我没有见到五根金条和一枚戒指,所以,本项指控不成立。我是无罪的,

  大律师:我的当事人辛苦,刚满十三岁,是教会学校的一名在校生,在教会学校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绝不是小偷团伙的什么大哥,在大世界饭店的所谓跪拜礼,我认为不过是一场闹剧而已,昨天晚上,我与丁默存进行了一次长谈,丁默存已承认,自己属于栽赃辛苦,根本没有把赃物交给辛苦,请法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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