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洋马关,春帆楼。
下午3点。
清日双方开始第三次谈判。
因为李鸿章在接引寺养病,清方代表有李经方,伍廷芳,罗丰禄,马建忠四人出席。
日方代表有陆奥宗光,伊东已代冶、井上胜之助、中田敬义、陆奥广吉、楢原陈政几人。
在谈判中,陆奥宗光提出进行逐条进行议商的办法,也就是前一条假如不能达成共识,下一条就不能进行谈判。
东洋妄想用这种方法,取得谈判中的绝对主动权,逼迫大清逐一满足其欲壑。
对于东洋这种不要脸的提议,李经方四人顿时愕然,竟而愤怒。
李经方强压着火气,和陆奥宗光辩说道:“缔结和约,兹事体大。除非阅读全部条款,不足窥其全貌,从而难有分别讨论细目之便。诚如欧几里得所云:凡事物均由部分组成,若不就其整体而思,亦无从决定其部分。和款各条相互牵连,今不阅读全部条款,如何能逐条表明意见?”
陆奥宗光被李经方驳得语塞,这事儿也就是东洋拿着无耻当个性,欺负李经方稚嫩,想讹诈一下李经方。
在李鸿章中枪以后,东洋通过主动停战,好不容易取得了西洋列强的赞许,此时陆奥宗光倒也不敢撒泼,以免传出去被西洋列强耻笑。
陆奥宗光只好同意出示全部合约底稿,然后却又强硬的提出,在出示全部合约底稿以后,中方须在三日或四日内答复。
‘或将约内各款全行承允,或将某款更行商酌。’
无奈下,李经方只好屈服同意。
心中大喜的陆奥宗光,随即命令井上胜之助和中田歌义,将和约底稿送致李鸿章处。
不久,这份由东洋起草的合约底稿送达接引寺李鸿章床前。
东洋提出的和约底稿,其主要内容是:
一、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
二、中国将盛京省南部地方、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永远让与东洋国;
三、中国赔偿东洋军费库平银三万万两;
四、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更开顺天府、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七处为通商口岸,东洋国臣民运进中国各口货物减税,免除厘金,并得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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