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前事不忘
“尼玛的,我看你真的是不想好了吧?”张队长勃然大怒。
他大怒,愤怒,怒不可遏。
怒从心头起,恶便向胆边生。张队长怒气攻心,便让他失去了让日的精明和远华手腕,他就撩开衣服,然后一把将手枪给拔了出来。
枪在手,便跟我走.....额,不是这个。是枪在手,你丫的还不跪下?
张队长终于拿出了杀手锏,他就想要仰天长笑,接着他眼前一花,手上一轻,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手枪就已经到了青受的手里面去了。
“队长,非公务的时候,好像是不准携带枪械的吧?”青受将手枪在手上把玩了一会,道:“这好像也是违反规定的?”
“好啊!”张队长才不会被他的几句话吓到呢,他不怒反喜,高声地叫了起来,“你居然敢当众抢夺枪械,这起码也得判个七八年!”
边上的行人和吃宵夜的群众,本来是对这个喜欢大声叫嚷的缴获很不满意的,还有几个已经在心中决定了,喝完这瓶酒,就要来给那厮一点颜色瞧瞧。哪知道事情会生成这个样子的呢?
中国可不是欧美鬼畜那种人人都可以持枪的国家,出了枪械的案件,那可是要捅破天去。当然,要是你姓赵的话,就会没事了。可是周围的吃瓜群观众们,却是没有几个是自认为姓赵的。在看到两人掏出手枪了之后,这些人就开始尖叫着四下逃走,就像是看到了大怪兽似的。
也有那不怕死的,具有强烈围观精神的不明真相的群众,掏出手机来,就开始“噼里啪啦”地一通乱照,然后就传到朋友圈里面去了。
而且这些家伙还想了很多无良的标题,像是“是什么让一个无辜的男人掏出了他的枪?”,“大庭广众之下打手枪的男人”,又或者是“两个男人和他们之间的手枪的故事”之类的。
这种耸人听闻的话题一项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拜现在网络技术达的福,很快的,这些照片就被点击,转了很多次,并引起了一阵阵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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