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再再来
天使‘女’王的的声音还在那里响着:“威尔逊对他的方法抱着很大的自信,他论我们可以2时爬进排宇1人的身体里,通过他的眼睛而窥案原稿。莎翁工作室的大‘门’无疑,这些“书目学家”对研究伊丽莎白时期戏剧的构成,有过若干贡献,而且提示并可能证实了很多修订和窜改的地方。但是咸尔逊的考证中有许多似乎几是奇妙的臆矾因为没有什么证据或者
毫无证据可以证实他的论断。成尔逊对莎翁《暴风雨》一剧起源的考证就是这类臆测。他认为剧中那段展示全局的很长的一只恰恰表明这个戏以前曾有一个较早的版本‘交’代过此剧的情节,那个本子结构松散,类似《冬天的故事》。但是《暴风雨》全剧前后不一致、不连贯的地方根少.甚至不足以为这类捕风捉影式的奇思妙想提供证据,19甚至是假定的证据。
在研究伊丽莎白时期戏剧方面,版本校勘最有成就,也最不可靠,对许多表面上已经认真鉴定过真伪的作品来说校勘仍然是需要的。帕斯克尔( 0110pe)等作家的作品都曾受惠于现代编辑家不迭巨细的校助工作,2D尽管这类工作有些已沦为出版事业习惯上的‘操’作程序和校对排版的例行公务,从而失拧了审慎的研究作风。
在编辑一个版本时,编辑者须谨记编辑的目的,及其假定的读者对象。如果编辑一个版本只是给校助学者阅读,以便对现有版本的最细微差别作比较,那就与编辑一个版本给那些对拼法上的不同或别的细小差别并不十分在意的普通读者阅读之间有不同的编辑标准。
编辑一个版本合出现与订正本文不同的问题。z’在编辑作品总集时,就合遇到取告、编排和注释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每一不同种类的集子中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也许对学者最为有用的版本,是一个严格按作品的编年顾序排定的总集,但是这类理想很难,甚至不可能实现。按时间顺序编排的做法,如果不是纯同膀瓶那就可能使得作品(特别是诗歌)无法根据艺术特点而编排在一起。有文学修养的读者往往反对把伟大与琐细的作品‘混’杂编排的做法,例如将济慈的一首杰出的颂诗与他给友人信中所附的一首恢谐诗编排在一起。我们宁肯保留被德莱尔的《恶之‘花’》或迈耶(e r)的《诗集》中那种根据艺术‘性’而作的编排方式,但我们也可能怀疑华兹华斯‘精’心制订的分类式编排方法是否有坚持使用的必要。可是,假如我们要打破华兹华斯自己所定的编排次序,而代之以编年顺序来排印他的诗作,那么我们在编印这样的一个版本时.就会遇到很多的困难。那将会是第—个版本。出于华兹华斯惯以原来初作的日期来刊印一首在后期经过修改的诗,所以这个编年顺序的版本便会打‘乱’华兹华斯写作进程的本来面目。但是全然不顾作家原来的编排意愿以及忽视其活期的修改——这些修改无疑多少会改良其作品——显然都是不要的。因此,塞林古尔( 561i ncourL)决定在他所编辑的华兹华斯全集里,保留传统的编排顺序。许多全集,例如雪莱全集,都忽视了作家己完成的艺术品与他可能丢弃的片断或草稿之间的区别。现代许多集子收集诗人作品过分齐全,不论其‘精’心构想的完成之作还是微不足道的偶然之作,抑或是练习阶段的仓促之作一溉收入,致使许多诗人的声誉因之‘蒙’受污损。
注释也将随版本编辑目的的不同而不同:2’一本莎士比亚集注本,为了省去莎学者大量翻检资料的工夫,必格尽可能全面地收集每一个曾讨论过莎翁的学:副jJ见解,因此所集之注在分量上完全可能超过莎筋酌本文,这是合情合理的;而对那些通常只需理解本文的一般读者来说,注释则可以大大减少。当然,哪些注释资料是需要的,哪些是不得要的,则很难说定:有些编辑者注出伊丽莎白‘女’王是信奉新教的,或注出加里克( rick)是什么人,而对于所有确实隐晦的地方(这才是实际的问题)却进而不注。要断定怎样算是注释过多是不容易的,除非编辑者十分肯定地知道读
者对象和编辑目的。
狭义地说,注释是对作品本文作语言和历史背景之类的途释。达应该与一般的评注有所区别,一般的评注可以只是收集文学史和语言学史需要的资料(指出该作品的起源,与别家类同的地方以及他人对这个作品的模仿等);注释不应该与审美‘性’质的解说有所区别,审美‘性’质的解说包含对个别段落的简短评论,带有一点选集的功能。这些区别不是常常都能轻易‘弄’清楚的。在很多版本的注释里,版本校勘,文学史上特殊形式的起源研究.语言和历史背最的注释以及审美‘性’质的评注等等往往‘混’杂在一起。这似乎是一种尚未有定论的文学研究方式,只能根据该书所包容的资料用起来
是否方便这一标准来评定其得失。
在编辑作家的信札时,还会出现特殊的问题。倘若这些信札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商业‘性’便笺,是否也应该一字不漏地付印?斯蒂文生( r n rne)等作家的声誉并不曾因刊印出这类非文学‘性’的信札而有所增长。还有,别人的复信是否也应该予以刊印呢2因为没有这些复信作为参照,许多信札都是无法理解的。如果这样做,许多不相干的东西就会‘混’进一个作家的作品之中去。这都是些实际的问题,倘若没有良好的判断力和某种恒心,没有勤奋和机智.没有机缘,要解决这些问题是不可能的。
作品本文确定之后,初步的研究工作便在于着手解决作品的系年、真伪、作者以及修订情况等问题。作品的系年在许多情形旦,都可惜印有书名的书页上所附的刊印日期,或借当时出版、印刷方面的证据来确定。但这些明显的外在证据常常缺失,例如,许多伊而莎白时期的剧本和中世纪的手抄本都有这种缺失的情形。一个伊丽莎白时期的剧本很可能是在首次演出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才刊印出来的;中世纪的手秒本可能是抄自原作写成后数百年的另一个抄本。因此,外在的证据必须由本文里的内在证据来补充,如从同时代一些相关的事件找到暗示,或从别的可查考日期的事件引出的线索等都是这类内在的证据。但这种能补充说明外在证据的内在证据,只能确定该作品与那些外在毒件有关的部分的写作日期。
举一个纯粹内在证据的例子来说明,例如从格律的统计研究来确定莎翁诸剧写作的先后次序。这项工作只能在相当大的误差范围内,确定各剧相对的写作日期。,s从押韵数目的变化我们可以确有把握地排出一份押韵数目送减的莎剧名单,即从押韵最多的《爱的徒劳》到完全无韵的《冬天的故事》,虽然如此,我们却不能因此断定完全无韵的《冬天的故事》一定写于有两个韵的《暴风雨》之后。由于诸如押韵的数目,双音节约,磅行( s)等等的证据,并不能产生完全一致酌系年结果,所以系年日期与格律形式之间不可能有确定不变的和规律‘性’的相互关系;如无其它证据补充限定,则格律形式上的证据是可以作多种不同的解释的。例如,十八世纪一位叫赫狄斯(di s)的批评家就根据莎剧的格律形式得出了完全不同酌结论,他认为莎士比亚是以《冬天的故事》的不规则诗体开始创作的,而后逐渐演变成采用规则的诗体,因此最后写成的是格律严整的《错误的喜剧》。2‘但是,只有明智地把包括外在曲,外在兼内在的,内在的所有这类证据结合起来,才能看出莎剧的编年顺序,而这样得出的编年顺序无疑大体上是正确的。坎贝尔(pbo sla“s ki)曾使用统计的方法(主要是统计某些词汇的使用密度)来确定柏拉图《对话录》的系年。卢托斯拉夫斯基称他这种方法为“系年研究法”(stylo metr7)。25
假如我们一定要考证那些没有写明著作日期的手镑本的系年问题,就会遇到许多因洛有些困难甚至是无法克服的。我们也许得研究一个作家的笔迹演变,还可能得揣摩其信札上的邮票及邮戳、检索日5,甚至仔细查寻该作家居住和迁徒的情况,因为这些都可能为考证其著作的日期提供线索。对于文学史家来说,作品系年问题是十分重要比如果不能解决,使无法追溯一个作家的艺术发展过程。以莎士比亚和乔史为例,他们两人作品的系年,完全是在现代学者的努力下考定的。马龙(one)和蒂里特(1?.T卜11川)在十八世纪末为此奠定了基础,但从那个时候开始,对于许多细节的论争从未停息过。”
第二百四十三:再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