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陆为循规蹈矩的生活又开始了。
打开灰口袋,取出前一日合出的一品山河玉,又将另外七枚三品琳琅珠放了进去,之后,再拿出第二层提炼的琳琅珠,又将一把法宝碎片投了进去。
几个月来的反复操作,已经让他熟练至极,一连串动作在几息之内便宣告完成。
做完这些,陆为将灰口袋收好,又从储物袋中掏出一只直径不足一尺的圆形小鼎炉,灵力猛然注入,那鼎炉便旋动着缓缓升起,在空中放出一片金黄光泽,看起来极为精彩玄妙。
不过,此时陆为心里却苦涩的很,这下品丹炉是门中所有炼丹鼎炉中最最垃圾的货色,连个名字都没有。
因为只需灵力便可操纵炼丹,在下院都称其为“小灵炉”,据说是丹童练手的玩意儿,放在内院百炼谷,一个炼丹童子勾勾手指都能运用自如。
但就是这么个小玩意儿,在陆为这个摸着石头过河,只学了点炼丹皮毛的二把刀炼丹修士手中,却成了极难操纵的炼丹大鼎,每次祭出都累他个满头大汗。
为此,他没少挨吃货笑话,不过,还好他是抱着打基础心思来炼丹的,不求速成,只想慢慢增加熟练度,所以,尽管鼎炉操纵不好,但他好歹也炼了几炉黑不溜秋的丹药出来。
而这些丹药陆为自己鼓了几次勇气还是没敢吞服试验,后来拿到杂务处的灵兽园里偷偷喂给了五只灵鸡,事实证明,他的想法是对的,幸好没吃这丹药,因为后来他听说灵兽园那几只灵鸡突然病了大半个月。
由此,吃货还送给陆为一个“毒王”称号,又让他郁闷了很久。
整个上午,陆为都在不断练习操纵鼎炉,午饭之后,才开始下午的项目,便是炼器。
与炼丹一样,陆为炼器也很不得要领,说来主要原因还是他修为太低,不像培元期有元灵之力,凝丹期有金丹之火,操纵炼丹炼器自然极为顺手,而陆为又没有地火相助,只好使用最基础手法,通过灵力强行炼制,所以可谓是难上加难。
“小主人,我说多少次了,那无影鞭你就别想了,当年萨人屠可是学了上百年炼器之术,才堪堪祭炼出来,你这点水平,想炼出来,纯粹是做梦啊!!”
吃货看陆为又拿了几根隐蚕丝出来,一副准备祭炼的样子,忙出声劝道。
陆为也不生气,只咬咬牙,一脸倔强之色,手上动作更是丝毫不停。
“哎……你就是头倔驴,没救了!”吃货长叹一声,懒得再管陆为。
其实,倒不是陆为没有自知之明,他实在太想有件无影鞭,别说如萨人屠那件上百丈长,哪怕只有一丈长,也是极好的防身和偷袭利器!
所以他想用最简单的炼器方法,将几根隐蚕丝祭炼一起,形成根丈许长的隐形鞭子,但一来他手艺不济,二来这隐蚕丝毕竟不是寻常炼器材料,光靠灵力炼化,一个时辰能炼化出两寸都算不错了。
所以,当未时过半,陆为结束祭炼时,吃货看着陆为手中的炼器成果,忍不住笑道:“小主人,你真行,这么久才祭炼了根牙签出来,佩服,实在是佩服!”
陆为不悦的哼了一声,心中却并不气馁,一根“牙签”虽然短,与前几日一粒黄豆长短,却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变化。
收拾一番,他估摸着快到领紫荆草的时候了,于是赶紧走出洞府,沿着峡谷一路往东,到了下院最东边的一处荒野之中。
在荒野另一端有座高高隆起的灰石岩山,平常荒野上刮风带起的沙土到了这里都会被山坡阻住,因而有卧风坡之称。
三个多月来,陆为已经来过这里多次,所以早已极熟悉地形,仔细观察一番,没发现跟踪者,他赶紧运起幻容术,变了副样子,御剑往那山坡飞去。
片刻之后,陆为在山坡背面缓缓落下,二话不说,赶紧收敛气息,找了片草丛隐匿起来。
卧风坡毕竟不是处于下院,在这里,杀人越货丝毫不受风仙宗管束,虽然来过多次,但陆为仍然极为小心。
过了半刻钟,山顶传来阵阵“刺啦”响声,算算时间,应该是那“猴子”来了,于是陆为缓缓探头,刚要起身,却听一声女子娇滴滴的声音响起。
“哎呦,怎么非要到这种地方来啊……脏死了。”
“闭嘴吧,快进来!”接着,一声公鸭嗓音传来。
陆为一怔,先前那女声他不识得,可这公鸭嗓却极熟悉,分明就是刘贵的声音。
心中稍一警觉,他赶紧将全部气息收敛,更未敢动用灵识术,只偷偷从草丛中眯眼往外窥视,发现半山腰的灰石岩上,不知何时居然开了个洞口,此时有一男两女立在洞口周围,正是刘贵和他那两个“三修伴侣”。
不过,看刘贵肩上扛的布包形状,以及那两女抬布包的样子,陆为猜测其中可能装着两个人,再联想昨日从任务处回来时所见,他隐隐觉得这布包中装的八成就是凌允儿和叶梓二人。
就在陆为这般猜测之时,刘贵三人已经带着两只布包相继钻入洞中,接着,洞口白光一闪,竟又恢复成灰石崖壁的样子。
陆为惊奇片刻,随即嘴角带笑,想不到刘贵这小子还真是色胆包天,居然在此凿了个隐秘洞府,还公然将女弟子绑架到此,至于接下来将发生的事,更是不言而喻。
感叹一番,陆为也没想自找麻烦,便继续在原地隐匿。
不一会儿,“猴子”飞来,还是和以前一样,一身黑衣,脸面蒙在黑纱之中,除了身形消瘦之外,毫无特征。
二人有过多次碰面,自然是轻车熟路,没用两息时间便交接了灵草,猴子对陆为点点头,御剑疾飞,眨眼间又没了踪影,当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将灵草收好,陆为也没打算继续逗留,御起飞剑便要赶回下院。
“咦?这是……”
正在这时,吃货突然轻咦了一声,听那意思像是发现了什么极为重要之事。
“怎么了?”陆为赶紧询问,此地颇多风险,要没什么特殊情况,他一刻也不想逗留。
“你听到蟋蟀叫声了吗?就这样……唧唧吱、唧唧吱!”吃货突然变得极认真,小声说着,还模拟着一个古怪声音。
陆为一阵暴汗,心说:“吃货,你这声音不像蟋蟀,我听着像是蛤蟆!再说了,这山间野外的,有个蟋蟀鸣叫还不是常事”
“不是,这声音不是一般蟋蟀,这应该是……幻蟋!”
“幻蟋?”陆为一惊,也怪不得吃货会认真了,听到幻蟋二字,他自己都禁不住一脸肃然。
当初他看那《万虫志》中的上古十三凶虫榜时,特别记住了其中每种凶虫的名字,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幻蟋应该是其中排行第六的灵虫,书中关于幻蟋的描述他也有点印象,大概是:
“幻蟋,上古凶虫之一,于上古十三凶虫榜上排名第六,以魂魄为食,鸣声悦耳,能造幻境,使人心神荡漾,完全沉浸于幻境之中,上古时,常隐匿于蛮荒丛林,以怪声引灵兽及修士靠近,遂以幻境迷声醉人心神,趁机吞噬元神,乃大凶之虫!使用“血禁法”,炼化灵血滴于血魂之上,供其食之可收服。”
“两千年了……两千年了……两千年了……”
正在陆为思索之时,却听吃货用一种追忆往昔的口气重复念叨着一句话。
“看来这幻蟋和吃货颇有些渊源,说不定还认识呢,毕竟两千年时光,沧海桑田变幻,该有多少回忆在其中啊……”听着吃货这略带忧伤的口气,陆为暗暗想着,也禁不住微微动容。
然而,正在他微微伤感之时,吃货却说出句让他险些气晕的话。
“两千年了……我有两千年没吃过幻蟋了,啧啧,想不到这种美味今天居然又被我碰到了!”
“娘的!你果真是个吃货啊!”陆为忍不住大骂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