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少爷!”白皓明悠悠转醒,睁眼便看见自己的小丫鬟站在床边。
“少爷,醒醒。该去给老爷请安了。”小丫鬟见白皓明醒了,便是一把掀开被子,将其扶起来,开始服侍他穿衣服。
“小燕,我爹是什么时候回来的?”白皓明揉着眼睛,披头散发,极不情愿的开始着装,仿佛是鱼儿离开了水一样,才离开被窝就感觉浑身不舒服。
“今早辰初回来的,现在已经坐在书房了。刚刚夫人也过去了。”小丫鬟把白皓明扶正站在床边,为他换上白色仕衣服,细细将衣襟捋正后,再为其系上白色束腰,最后再挂上玉佩。
“少爷,这里。”小燕拉着白皓明的手,引导着白皓明坐在一旁的凳子上,接着开始把他散乱的头发束起以丝带缠上,最后饰以冠玉。
而白皓明则是如同一个牵丝木偶一般,只是单纯的跟随着小丫鬟的节奏起舞。
收拾的差不多了,小燕又急急忙忙的跑了出去,端来装着热水的瓷盆,毛巾一拧,又开始为白皓明洗漱。
洗漱完毕,本来披头散发似是街边狂人的白皓明在自己丫鬟的帮助下不出几分钟,一下子又变回了那白玉无双的翩翩公子。到了这时他也终于缓过了神,驱散脑中的一片混沌,取得了往日的清明。
“走吧!”叹了一口气,白皓明穿上靴子就走出了房间。
………
白府书房里
“孩儿给父亲大人以及母亲大人请安。”才迈进书房的大门,白皓明就是恭敬的行礼。
“嗯,坐下吧!听下人们说你前些日子去了夫子庙。”身为金鳞府尹的白杰在家里却是很随意,身上披着一件大衣,正在书桌上埋头喝着自己夫人端过来的莲子粥。
“是,前些日子和学社的几位朋友一起去祭拜了至圣先师空空子。”白皓明坐上了椅子,但也是只坐了前面一点,根本不敢把背靠上去。
“哦?!金鳞城里的人说你和李家姑娘与一个小锦衣卫在湖边斗楹联,结果你们二人还都输了?”白杰这才抬起了头细细打量着自己的儿子。
“确有此事,那小锦衣卫是有几分文采,但我和李姑娘并未输给他,反倒是他,才对了个下联,就急急忙忙的跑去抓贼了,我们并未分出输赢。”
“哼!没分出输赢?你是我白杰的儿子,没有赢,那就是输了。何来未分出输赢一说!这些日子我不在,你母亲是不是又让你偷偷跑出去玩了?”
“没,没有。父亲,我一直都在书房认真念书,提笔练字,小燕一直都有在监督我。”
“诶,并非是为父不相信你。只是,你不该啊……算了,你先回去吧。回去好好的再多读几本诗词,过两天是魏无羡小女儿的生辰宴,金鳞的诸位大人都会出席,为父也会去。到时候你可得好好表现,别丢人”
“是。孩儿定会在生辰宴上为父亲争光,不让父亲大人失望。”
“不是为我,是为你!下去吧!”
随着白杰大手一挥,父子的谈话也就中断了。
离开书房,走了好一段距离,白皓明还未能回到自己房间。他叹了一口气,看着周围的院墙,再看看头顶的天空。只觉得院墙是如此的高大,高大的自己都看不见外面的城,听不见外面的声,也吹不到外面的风,自己啊就如笼中鸟,被这高大的院墙死死的锁在了这一方天地。
白皓明回到房间里,在书桌前一坐就是一上午。他来回的翻阅书桌上的诗书经卷,再提笔临摹,细细思考,写满一张一张又一张的草稿。
“少爷少爷,该吃饭了!”时值午时,贴心的丫鬟小燕给他端来了饭菜,却是看到早上被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书桌现在乱七八糟的,上面堆满了一团团的稿纸。
“诶!没胃口,不想吃!”丫鬟一来,白皓明也停了笔,任凭她把乱的书桌收拾干净,再为自己摆上饭菜。
“小燕呐,小燕呐,少爷我啊,可真是羡慕你啊!什么都不用多想,什么都不用多做,每天只要收拾好我和我的房间就行了。多好啊?!”白皓明看着窗外的明媚阳光,却是万分感慨。他被人称作金鳞第一才子,又是府尹的儿子,可说是光芒万丈,前途似锦。但谁又知这一个个称谓的后面要担上多少压力呢?!从小他被灌输的理念就是有三个:读书读书,一定要好好读书;一定要有礼貌,讲礼数;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给父亲丢脸!
金鳞府尹的儿子,必须是最优秀的!对于白皓明来说。这是理,也是命!
“咯咯咯,小燕不懂少爷在说什么。小燕只是一个小丫鬟,小燕只知道少爷很有文采。小燕也不知道刚刚门口的马蹄声是不是老爷的,但是小燕知道夫人刚刚出门去了。”小丫鬟立于旁边,听得自家少爷是这样形容自己的,捂着嘴笑成了一朵小百合。
“什么,父亲走了!小燕,你可真是本少爷肚子里的蛔虫,真他娘的懂我!我这就走后门出去!”白皓明听得小燕那脆生生的回答,顿时如逢甘霖,如蒙大赦,如饥似渴。
拿起桌上的折扇就往门外跑出去。
“少爷,少爷,您还没吃饭呢!”小丫鬟急急忙的追出门去对着白皓明的背影大喊道。
“你自个吃了吧!少爷我这就去食为仙,夫人要是问起来你就说我外出踏青,找寻灵感去了。”白皓明头也不回的答了一句,就如脱缰的野马一般飞快的向后门跑去,再无一丝斯文之气。那恶狗出笼的样子一路上吓到了不少家丁丫鬟。
现在白皓明的心,就如七月太阳一样的灿烂。心中只有一句:自由,真好!
待跑到了大街,人多了起来,他才缓下脚步,稍稍整理下妆容。
金鳞第一才子的名声加上府尹公子的光环让他才踏上大街,就引得众人回眸,当然,其中女子居多。
无数的官家小姐,店铺老板,向他热情的打招呼。他都是嘴角带笑,一一点头回应。
端的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玉面公子。
走到东大街,远远就可见食为仙的酒楼雄据于三个路口饺汇处。
走的近点白皓明就看见三楼之上有人正向自己招手,脚下速度也快了几分。
可突然的左边路口就传来一声惊呼“马惊了,马惊了,快闪开!!”
白皓明才听到那人喊出声,就见一匹黑色纯种漠北追风大马直冲自己而来。虽然相隔十来米,可在那受惊的大马的蹄子下那几乎就是一瞬。
街上顿时乱做一团,逃的逃,跑的跑,孩子的哭声,妇人的尖叫声混在一起,将往日平和之景搅的稀碎。眼看那巨大的蹄子就要踩在自己胸上,白皓明却是被吓傻了呆呆站在那里,双脚不住的发抖,不知所措。
那巨大的蹄子已经倒映在了他的眼睛中,下一刻就将是胸骨断碎,被撞飞出去。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白皓明的仕子服突然就被一双小手给纠住了领子一把甩向了大街旁的一个小摊底下。
生死一瞬,白皓明的身子与马蹄擦肩而过。若是再晚上一秒那都将是万劫不复,暴毙当场。
“傻了呀你!赶紧找地方躲起来!”叮咚悦耳的声音听着极其耳熟,但白皓明却是想不起来那人是谁。
他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突然又见到了让人更加胆寒的一幕。那双白嫩小手的主人居然不退反进,一个箭步冲上去就抓住了那黑色追风大马的缰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