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夏侯竹军师找到皇帝孟一凡,他想为周枣太守顾银强说情。
孟一凡也知道夏侯竹的来意,便先说道:“军师怎么不早些休息。”
夏侯竹说道:“皇上,南俞乃用人之际,顾银强不能杀啊。”
皇帝孟一凡突然笑着说道:“谁说我要杀顾银强,这胖子杀了能吃肉吗?”
夏侯竹一听便也笑着说道:“皇上,顾银强名义上也是您的大师兄,现在大局刚定,还是要培养一些死心塌地的人才行。
要是皇上连自己提拔的大师兄都杀了,全天下的人都会觉得皇上太过苛责,毕竟古来当官没有人不贪的,而且顾银强这一点点,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只是他将大多数钱用在了建造高塔上,确实太过于铺张。
是该重罚,但不致死,而且当务之急,没有合适人选能替代他的位置。”
孟一凡问道:“那军师觉得怎么处置合适?”
夏侯竹说道:“最好的方法就是罚俸一年,然后派个人在他身边看着,让顾银强立个军令状,让他在一年内将周枣十处校舍都建起了,但是要有方法,要是搜刮民脂民膏,就照样来年砍了他。”
孟一凡说道:“军师说的方法是不错,就是怕适得其反,怕他动了歪脑筋。这样,军师你帮朕起草一份圣旨,里面再加一条让顾银强一年瘦五十斤,多一斤肉,就割一斤。来年检查他的业绩就这么干。
现在先上称称一下,来年好动刀子。”
听到这里,夏侯竹军师连连拍手:“皇上果然妙计,既惩罚了他的身体,也扣了他的银子。看他来年给皇上交一个什么样的业绩。”
夏侯竹军师带着太监在狱中给顾银强诵读了圣旨,顾银强真的感激涕零,发誓一定要做一个好官。
大部队不能在周枣停留太久,便穿过木河来到了霸水,顾清和皇帝孟一凡都对霸水再熟悉不过了,在这里的武林大会他们都参加了项目。
无命老道自然准备了盛大的宴会欢迎皇帝孟一凡的到来,当无命老道看到拓跋千的时候突然笑出了声。
孟一凡见他笑了,便问道:“怎么,无命道人,对什么发笑啊。”
“贫道只是看到一个熟人。”无命道人回答道。
孟一凡回头一看便明白过来,便哈哈大笑:“无命老道,这可是朕的爱妃,当时女扮男装参加比武,便已经被朕一眼识破,哈哈。”
“皇上果然火眼金睛。贫道当时确实没有发现。”
“你这毛头老道,当然不了解女人。”孟一凡笑着打趣道。
无命老道吃饭时总是向外望去,孟一凡觉得奇怪便问道:“老道,为何与朕吃饭都心不在焉。”
无命道人连忙回道:“皇上赎罪,只是无命最近发明了一种阵法,正在沙场让徒儿们练习。”
孟一凡顿时来兴趣,便快速吃好饭,也要去沙场看看热闹。
就见大概一个长三百宽三百的沙场上,整齐的站着许多穿着黑衣的道人,再一看,这些道人穿的却是军中胡服,看着和士兵一样整齐。
就见,西北方向一骑飞来遥遥高喊:“皇帝驾到——!”
随着喊声,便见马队疾风般卷来,这便是无命道人的百骑黑衣马队。
黑衣,是无命道人的道袍的颜色,所以这些道人穿着黑衣就像黑夜的剑侠一样。目下无命道人这黑衣百骑,一式军中胡服——棕色皮甲红皮帽胄,护卫将军帽胄上还插着一根黑色鸡翎子,人人一口弯刀,背负强弓长箭,几与胡人骑兵一般无二。
马队风驰电掣般卷到较武中心,骤然间齐唰唰一排人立,战马竟也是齐声嘶鸣同时陡然止步,前蹄落地处便钉成了一个严整的十字方阵,丝毫没有马蹄沓沓地摆队声。
四面都是黑衣道士,看得清楚,为首的便是无命道人的徒弟玄离,玄离也是同式胡服,唯一的不同,头上的一支五色翎毛鲜艳夺目,直是胡人单于之气象。
孟一凡觉得奇怪,为何这些人如此打扮,便问无命道人,无命道人笑道:“霸水最近来了一批贩卖胡服的商人,在霸水时船遇了难,船上的胡服有的也进了水,贫道看他们可怜,便都买了下来。
这回还算是派上了用场,穿着还有点意思。”
“胡人在南俞卖胡服,朕为何觉得如此奇怪。”孟一凡问道。
“其实这些胡服都是在大俞制造出来,然后准备通过船运运输到泰及国,然后转运到罗罗国的。
大俞的布料是周边国家里最棒的,这些胡人便是闻讯而来。”无命道人这么一解释,孟一凡便明白了。
孟一凡觉得新奇也穿上一件胡服参与到阵法当中,孟一凡的红玉点星枪让随从取了过来。
令道士们惊讶得是,同是胡服骑士,皇帝的百骑马队较之玄离率领的胡服骑士便大见英气勃勃。
与真正的胡族骑兵相比,显然没有了那种散乱张扬,却分明弥漫出胡人骑兵所没有的整肃威武。
同是胡服,气象竟能如此不同?骤然之间,无论是玄离手下道士扮演的骑兵还是扮演的步兵,将士们尽皆肃然无声。
“玄离无能,无法展现师父阵法”孟一凡摆摆手,却对着大步赳赳走来的无命道人小徒弟玄空高声道:“玄空,选三个最强道士出来。”
“皇上何意?”玄空一边躬身行礼,一边连忙便问。
孟一凡马鞭指点着道:“步骑对演之法:两步对一骑。朕今出一个胡服骑士,对你三个道士。道士若胜,随你所请。”
“皇上静候”玄空顿时精神大振,转身大喝,“头前三个小徒,出阵!”
只听“嗖”的一声,便有三个精壮威猛的道士大步铿锵地走到了中央空地,人各一身四十斤铁盔铁甲,右手一支精铁长矛,左手一张白杨木包铁盾牌,腰间还有一口备用短剑。
孟一凡觉得新奇便问:“玄空,你们这是要做什么,怎么道士也买了铁甲军装,是要去哪里作战吗?”
“这,师父不让说,不过皇上应该能猜到,我们这是要去小洞庭和无敌道人的徒弟们一决高下。”玄空说完,孟一凡才恍然大悟。
自己早就把当时对无命道人的承诺抛在了脑后,当时答应他要去小洞庭证明他们霸水洞庭才是正宗。
黑衣道士本是沿袭当年魏国训练魏武卒之成法而来,虽然甲胄重量已经比魏武卒大大减轻三十余斤,但与胡服兵士相比却依旧是庞然大物,三人三角阵一扎,便见威势不同凡响。
何况魏国已经灭亡三百年,留下的阵法被无命道人研习,便有了今天的阵法。
更兼百夫长历来是战阵中坚,非猛勇壮士不能任职,三个道士便作为百夫长对一名骑士,无论如何都是胜算无疑了。
“黑衣玄虎,出列。”玄离马鞭一指百骑队,话音方才落点,便有一骑沓沓沓三步便恰好立在皇帝战马身侧。
玄离四面环视高声道:“玄虎乃胡人骑士,后被师父收了做关门弟子,也是黑衣百骑的马术教习。胡服骑射之术究竟有无战力,将士们自己看了。玄空师弟,还是你来执法了。”
“遵命!”此时玄空应声出马,便在三步卒侧前半箭之地立马站定,举起令旗高喊:“骑士后退三里!”
黄发碧眼的玄虎一拱手:“三里不用的,一里足够了。”
一里足够?四周将士打扮的道士一阵哗然。依步骑演练常法,接战前骑士后退三里再冲锋,为的便是真实仿效战场,最大发挥骑兵的冲锋威力。
三里之内,寻常战马往往跑不出最高速度,用骑士话说马还没疯起来,人马之灵动和谐也还来不及充分溶为一体,冲击力自然要大为逊色。
这胡人骑士自请一里,未免也忒是狂妄了,然则普天之下法度皆有常理:限低不限高,举凡能超越低限,在任何时候都是勇士作为。
狂妄归狂妄,谁又能不允准了?
“好!骑士后退一里,闻鼓而进!”玄空令旗劈了下去。
便见玄虎双腿只轻轻一夹,那匹乌黑油亮的雄骏战马便箭一般飞了出去,转瞬即到一里之旗,陡然一个回环转身,玄虎一声大吼,战马便乌云闪电般飞了过来。三个道士扮演的百夫长列成前二后一的三角阵,黑衣道士对骑兵的最有效战法:前面两支长矛两侧夹击,后面一人便做好夹击不成立即猛攻的准备。
三人蓄势之时,胡骑刚刚飞到一箭之地,也不见玄虎有任何停顿间歇,便有三支长箭嗖嗖嗖飞来,竟带着些许尖利呼啸,分明是强弓疾射。
三人刚刚往盾牌下一蹲身,三箭便擦着盾牌上沿呼啸飞过。
若是站立,这便恰是脖颈咽喉所在便在三人迅速长身之间,战马已经如黑色闪电般飞来,
两支长矛正在马前尚未并举齐刺,便被一根灵蛇般的长鞭卷住猛力带起;两名道士扮演的百夫长猛力拖拽长矛之间,长鞭却又骤然松动。
两人一个趔趄后仰尚未倒地,后一个道士扮演的百夫长正举盾迎击高处的凌厉弯刀时,战马却已从头顶飞跃过去,便听嘭嘭嘭三声闷响,三人背后便各自一团墨迹。
电光石火,间不容发,快得令人头晕目眩!几乎便在呼吸之间,黄发碧眼的玄虎已经回到了百骑队中。
而三个还没有来得及真正搏杀的道士扮演百夫长竟懵懂愣怔地木在了那里,人呢?马呢?这?这便完了?
那些黑衣道士和胡服道士竟然没有一个人出声。
“玄空,”依然骑在马上的孟一凡终于开口了,“你职司裁决,没有话说吗?”
玄空肃然拱手,虽则是对着孟一凡说话,苍迈浑厚的声音却荡得很远:“胡骑之胜在于四:其一,骑术精湛,人马合一收发自如,远超赵军骑士;
其二,射技非凡,风驰电掣间三箭连发且正中咽喉,我军纵有神射手,论马上射技无法与之比肩;
其三,鞭技神异,若无一支三丈长鞭,断不能赢得如此利落;
然则最根本之点,贫道以为在一个‘快’字。人快马快身手快,出手连锁,快如疾风。
若无这个快字,威力便会大减。”
“玄空说的没错,很有道理。”孟一凡向四面将士打扮的道士门遥遥招手。
“对。”四野一声,没有半点儿勉强。
“玄离以为对吗?”孟一凡看着紧皱眉头大红脸的玄离淡淡一笑。
“对。”玄离声音虽则不高,但显然认同皇帝的评判。
“既然如此,胡骑何以快捷如风?道士门何以不及反应?”
“……”玄离大是难堪,一时语塞无对。
“玄离,”孟一凡转过身来,“同是胡服骑士,败于同等人数之步卒,你有何说?”
“皇上,贫道还是没有参透师父的阵法,”玄离坦然高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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