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各有所求
冯国璋讨了个无趣,,并未气馁,四月二十五日又以个人名义通电未独立各省:
“日来因苏省地方不靖,江阴、吴淞、苏州、无锡各处,时有匪人窃发,岌岌可危。国璋以为欲策大局之全安,宜先维本省之秩序。军书旁午,日不暇给,实不遑更及其他。兹幸剿抚兼施,次第戡定,不至有意外之风潮。正拟将前议八条,详加参酌,拟稿电京。适接陈将军马日录寄前致中央电文,谓蔡锷提出条件,滇、黔于第一条未能满意,桂、粤迄未见复等语。国璋体察情形,不得不另筹计划,因思帝制取消后,曾由国璋约同诸公,分电四省,切词劝告,均皆置之不答,是其怀一不信中央之成见,并我辈所主张者,亦疑为别有意思,未肯遽听忠告,无可讳言。
“至四省所要求,又从无条件宣布,国璋深虑不得要领,解决无期。嗣后政.府电知陈将军,业以和议与蔡斟商,取得同意,始将八条通电奉质,冀可从事和解,早息纷争。今观陈将军续电所言,蔡锷一个并不能代表四省。而政.府于此真相亦未尝明白披露,或故隐约其词,我辈出任调人,将从何着手。四省现未疏通意见,必尚相持极端,接洽且难,遑云开议。现就国璋思虑所及,筹一提前办法,首在与各省联络,结成团体,必须各保疆土,使辖境内不生变故,妨害治安。一面贯通一气,共保公安,立于坚确不摇地位。总期扩充实力,责任同肩。对于四省与中央,可以左右为轻重,然后依据法律,审度国情,妥定正当方针,树立强固根本,再行发言建议,融洽双方。
“我辈操纵有资,谈判或易就绪。若四省仍显违众论,自当视同公敌,经营力征。政.府如有异同,亦当一致争持,不少改易。似此按层进步,现状或可望转机。否则因循固易,即沦胥迁就,且愈滋变乱。一旦土崩瓦解,省自为谋,中央将孤立无援,我辈亦相随俱尽,身名两败,劫运难回。静言思之,不寒而栗。若不乘此机会,预图固结,未来之厄,究将以何策自免耶?牖见如此,特电奉商,诸公或愿表同情,或以为不可,均望从速电复。国璋思之烂熟,舍此实无裨图存,但得复音,允为将伯。即当另拟条件,再电商榷。以协议进行也。临电激切,毋任翘企!国璋。有。”
这个电报把冯国璋的打算公开化了,就是要在袁政.府和护国军之间造成一个第三势力。
五月一日冯进一步把以前和张勋联合提出的八个条件修改,发电如下:
“徐州张上将军、承德姜上将军、成都陈将军、南昌李将军、戚巡按使、开封赵将军、田巡按使、盛京张将军、济南靳将军、蔡巡按使、长沙汤将军、黑龙江朱将军、福州刘总长、李将军、蚌埠倪将军、天津朱将军、武昌王将军、段巡按使、太原阎将军、金巡按使、西安陆将军、刘帮办、吕巡按使、吉林孟将军、郭巡按使、兰州张将军、迪化杨将军、归化潘都统、张家口张都统、重庆曹司令、泸州张司令、宁夏马护军使、上海杨护军使、卢副使、并转各镇守使、各师旅长、各司令鉴:赓密。前以有电奉质,先后接到诸公电复,承表同情,公谊热忱,至深佩慰。
“现在中国大局棼如乱丝,既难以武力为后援,即当谋和平之补救。巧电八条办法,本属提议大纲,而滇、黔各省,坚执一己要求,对于第一条不肯同意,我辈欲解此困难,仍应以法律为依归,庶免双方各持极端,使伺我者得以乘间而入。兹就前议,重加参酌,另拟条件与诸公一商榷之:
“(一)大总统之问题也,袁大总统以清室付托,组织共和政.府,统治民国,授受之际,本极分明。现因帝制发生,起一波折,近虽取消帝制,论者皆谓民国中断,大总统原有地位业已消灭,绝难再行承认。言之亦自成理,然欲根据法律立论,则民国四年以后,大总统固已失其地位,副总统名义亦当同归消灭。
“中国目前实一无政.府无法律之国。而援引《约法》,谓副总统可以代行职权之说,当然不成为问题。既欲拥护共和元首,在改良政治,欲政治改良,而谓不能属之袁大总统,则必出于另举。欲举总统,必开国会,欲开国会,必有发表召集之人。今舍去大总统,而以副总统行使职权,牵入《约法》条文殊与事实不合。不如根据清室交付原案,承认袁大总统对于民国应暂负维持责任,以顾大局。并回复副总统名义,强其出任,而后方可补济法律之穷。
“一面迅筹国会锐进办法,提前召集,仍由袁大总统于事前宣布明令,一俟国会开幕,即行辞职,是未来之大总统,可以依法产出,为实行内阁制,组织新政.府,皆得次第建设,由根本以及枝干,均有脉络可寻。若网在纲,有条不紊,庶几树立强固基础,不至有轻重倒置之虞。
“(二)国会之问题也,由前之说,选议员、开国会,实为急切要着,惟选举手续繁重,时期过于延缓,无以慰喁喁望治之心。自应参酌组织及选举法提前赶办,定期开会,以便大总统地位得有继承之人。至此次选举议员,必须议定资格,慎防流弊,凡以金钱运动及政党中暴烈分子,一概不许羼入,借求真确民意,且免混杂贻羞。前辙后车,允宜借鉴。
“(三)宪法之问题也,国会成立,即当依照程序,从速明定宪法,俾举国有所遵循。宪法未定以前,一切设施,得以民国元年公布之《约法》为标准,但此项《约法》条文,确有未合中国国情及今日之现状者,自应先将适用各条款提出宣布,足资援引。余再斟修改,务剂其平,庶可便得推行,别无障碍。要之宪法结构,此其权舆,立国大经,不可忽略。
“(四)经济之问题也,目前财政艰窘,帑藏空虚,竭泽而渔,朝不谋夕。益以此次事变,所耗尤多。刻虽协议和平,军费初未少减。以上各项筹备,未可刻日程功。滇、黔两省,罹此兵灾,又须办理善后,在在需款,亟宜预图。当由中央将年来收支情形,列白宣布,应办善后之滇、黔二省,亦声明需用实数,准备始易着手。先将国内不急之务,悉予罢除,设法匀拨,万一不敷挹注,再行借助外资,但应指定用途,他事不许挪济。以后制定预算,务求力除浮滥,切实整理。冀可培复元气,免至速祸坐亡。
“(五)军队之问题也,现在协议伊始,中央派赴川、湘各处军队,业已奉令停战。滇、黔各省,亦当严行约束,静待磋商,不得违约破坏。一俟大局解决,其原有各军,悉调回旧日驻防地点。自滇事起后,各方面添招兵队,均一律资遣取消,只纾财力。此后中央与各省军队,当按次编号,统属之陆军部,联为一体,不分畛域。至实行征兵制度,尚须体察情形,应归参陆两部,通盘筹划,酌量办理。
“(六)官吏之问题也,凡民国时期内任命保用之各军政官吏,及为民国服务之人,资格应一律存在。四省之将军、巡按使,均当仍旧任职。一切官制官规,亦宜暂守规章,以免纷乱。其中如有应行变通事宜,俟国会成立再议。此外闲散军官与夫留学回国,或在本国毕业,尚未任有职务之学生,应由政.府另定安置选用办法,冀得真才,而资臂助。
“(七)祸首之问题也,帝制发起,由于杨度等数人,当其集会之初,无非妄逞学说,惊人耳目,谬论流传,遂滋淆惑。浸至酿成事端,逼开战祸,斫伤国脉,涂炭生灵,罪积邱山,擢发难数。惟此时危机日迫,宜以挽救为先,即将若辈斩诸市朝,初无裨于毫发。应先削除国籍,屏不与齿。候国会成立后,再行宣布罪状,依法判决,以肃国纪,而快人心。
“(八)党人之问题也,民国肇建以来,党派纷纭,原因复杂。其热心国事以微嫌引去者,固不乏人。而专持私见,主张破坏,以遂其欲望者,亦多标揭党帜,溷杂其中。事实可稽,难为曲讳。应由政.府审查原案,判别是非,咨送国会讨论。俟得同意,然后宣告大赦,方免抵触法律,贻祸将来。
“以上所列各条,略具梗概,国璋审时度势,务策万全,欲况固未来之国基,尤应维持今日之现状,又必出以郑重。本法律以相斡旋,不至腾笑友邦目为泛论,调停建议,舍此莫由。诸公伟画荩谟,必能益我智虑,务希斟酌尽善,免贻挂漏之讥。如以此项条件为可行,盼于鱼日以前赐复,即由敝处主稿联衔,分电滇、黔各省,并达中央。特电奉商,伫盼赐复!冯国璋。东。”
冯国璋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这八项条件,可谓是不伦不类、杂乱无章。
这份“电报”发出后,同样招致了各方面的反对,就连北洋军系也产生很大的反感。冯在反对袁称帝时,获得了各方好感,这份电报公布后,威信大降。全国舆论都攻击他,有人甚至痛骂他是袁世凯第二。
旅沪廿二省知名人士,由唐绍仪领衔,包括湖南的谭延闿、湖北的汤化龙、四川的胡景伊、江苏的唐文治、奉天的吴景濂、江西的彭程万、直隶的谷钟秀、云南的张耀曾、广西的张其锽等一万多人发表通电,对冯所提的八个条件痛加驳斥。
而张勋则对惩办祸首一条极为不满,汤芗铭则反对清室授权一条。这样一来,把冯国璋搞得很是狼狈,但他仍然不死心。
五月五日冯国璋到了蚌埠邀同倪嗣冲一同到徐州访张勋,商定由冯国璋、张勋、倪嗣冲三人联名发起召集南京会议,电请未独立各省派遣代表参加。电云:
“赓密。国璋、嗣冲于本日到徐,与勋晤商,拍发各省通电一件。其文曰:川边开战以来,今已数月,虽迭经提出和议,顾以各省意见未能融洽,迄无正当解决。当比时机,危亡呼吸,内氛四伏,外侮时来,中央已无解决之权,各省咸抱一隅之见。谣言传播,真相难知,而滇、黔各省恣意要求,且有加无已。长此相持,祸伊胡底,国璋实深忧之。曾就管见所及,酌提和议八条,已于东日通电奉布,计达典签。
“惟兹事体重大,关系全国前途之安危,殊非浅鲜。往返电商,诸多不便,爰于歌日亲诣徐府,商之于勋,道出蚌埠,邀嗣冲偕行,于本日清晨抵徐,彼此晤商,斟酌再四,以为目今时局,日臻危逼,我辈既以调停自任,必先固结团体,然后可以共策进行。言出为公,事求必济,否则因循以往,国事必无收拾之望。兹特通电奉商,拟请诸公明赐教益,并各派全权代表一人,于咸日以前,齐集宁垣,开会协议,共图进止。庶免纷歧,而期实际。勋等筹商移晷,意见相同,为中央计,为国家计,谅亦舍此更无他策。诸公有何卓见,并所派代表衔名,先行电示,借便率循。临电延伫,无任盼祷!等语。特电奉闻,并希台察。”
冯国璋、张勋、倪嗣冲三人联合发起召集南京会议,然而他们三人却是三条心。冯国璋想利用这次会议造成他的第三势力地位,张勋想做这个会议的盟主,为宣统复辟的创造有利条件,倪嗣冲则是忠于洪宪王朝。
老谋深算袁世凯也想利用这次会议,达成自己的目的。他知道冯、张两人不是一条心,正好利用两人矛盾,以达到互相牵制和从中取利的目的。
他派张镇芳和阮忠枢二人在徐州游说张勋,又派蒋雁行列席南京会议,借以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