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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秋猎(一)

东晋隐士 昔三 2656 2021-11-30 10:49

  秋天仿佛是忽然就来了。

  王凝之的感觉,那就是大哥王玄之,把夏天的最后一场雨给带走了。

  送走他们的那个晚上,自己给谢道韫写了封信,算是完成了任务,也算是拯救了一下弟妹。

  字数很少,写了很久。

  很多话想说,又觉得说了显得自己很没品,到时候谢道韫一定会指着信,给王孟姜说:“看啊,这就是你二哥,这么点小事都沾沾自喜……”

  这种情况怎么能发生呢?

  秋天的小青峰,格外的安谧,经过了半年时间的磨合,山上大家也算是平和共处了,很少再有争端。

  唯一的吵闹就是由自己隔壁那位祝英台引起的。

  对于朱明芳这种爱情观,王凝之是佩服的。

  在疯子的眼中,正常人才是疯子,这句话在她身上体现的是淋漓尽致,没有人能理解,她对祝英台的痴心妄想。

  再被拒绝了之后,这家伙完全没有灰心丧气,反而是以极大的热情,要打动祝英台的心。

  于是,山上来接妹子走的朱明启,差点儿就活活气死了。

  根据王兰所说的小道消息,这兄妹两,在山上进行了一顿激烈的吵闹,最终朱明芳又是撒泼打滚,又是以死相逼,发了誓要为自己的爱情奉献一生。

  朱明启无可奈何,亲自去找了祝英台,在得知了祝英台的心意之后,也是相当为难。

  一来,觉得这姓祝的小子,还算懂事,不想着攀附朱家,二来,又觉得有些咽不下气,妹子可是朱明芳,就这个名字,就够她一辈子吃香喝辣了,这个祝英台居然还看不上她?

  苦难与折磨。

  最后,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朱明启,只能来找王凝之了,毕竟,这种事情,要他去和别人商量,朱明启是觉得丢不起那个人的。

  “喝茶。”

  “别喝了,王兄,给支个招,我听王兰和明芳说了,整个书院,就你鬼点子最多,赶紧帮我出个主意,朱家上下都承你的情。”

  朱明启扫了一眼落在自己肩头的落叶,微微一抖,便都掉落,又瞥向还在小桌子边捧着茶杯的王凝之,相当真诚。

  “朱兄,你是她哥,直接找人绑了带回去,有那么麻烦吗?”

  “使不得啊,且不说这么做了,明芳要不就真的以死相逼,要不就会再偷跑出来,单是说家里长辈都把她当成掌上明珠,我要是这么干了,回去还能落个好?”

  “据实以告嘛,你是为了她好,又不是在害她?”

  “呵呵,为了她好,就没有一个好办法了吗?这只能说明我的无能,并没有其他作用。王兄,出个招,你山下那个小店,新出的图书,我全买一套。”

  这话一说,朱明启就发现,坐在自己对面那个懒洋洋的家伙,马上就精神了起来。

  “朱兄,大家都是高门子弟,何必这么庸俗,我哪儿需要你这份钱,不过要是你能帮着带一批货,去吴郡那边宣传一下的话……”

  “明白,放心交给我。”朱明启突然有点后悔来找他了,怎么就一点文人风骨都不讲的?

  “好!就喜欢你这种痛快人!其实令妹的事情,不难解决。”

  王凝之坐直了身子,放下手里的茶杯,“解铃还须系铃人,她现在为了祝英台,大概是可以上刀山下火海的,那当然也能忍痛离开。”

  “只要她能明白,自己留在山上,会影响到祝英台的学业,干扰他实现心中抱负,自然就会离开。”

  “当然了,不妨美化一下流程,让这个事情看起来更感人一些,比如,你可以旁敲侧击地让朱明芳了解到,如果自己愿意为了心中所爱,而忍痛相离,那么祝英台绝对会相当感动的,比如说会定期给她送封信之类的。”

  “我想,令妹应该会答应下来吧。”

  送走了急匆匆离开的朱明启,王凝之盘算着吴郡那边的生意路线,心情大好。

  看得出来,朱明启是真的急了,短短几天时间里,就和祝英台相互配合,让朱明芳在痛哭一场,留下了几滴少女的眼泪之后,答应了离开。

  于是,在这个令人伤心的秋日里,年纪轻轻的朱家大小姐,朱明芳同志,终于为了爱情而离开了书院。

  “道理我都懂,每个月给她去一封信,这是什么意思?”墙头上,祝英台鼓着脸,自从知道了这个计划是王凝之所出,她就开始了。

  “你可以不写,反正到时候有麻烦的,又不是我。”

  “王凝之,你太卑鄙了。过两天秋猎,我绝对不会帮你的,到时候看马文才怎么修理你!”

  “拭目以待。”

  ……

  秋猎之日越近,书院里,弟子们就越兴奋。

  不论是真的假的,反正每个人,都在抓紧一切机会,吹嘘自己的打猎事迹。

  食堂里,吃顿饭的功夫,就能听见王蓝田在第数不清多少次地讲述着,自己曾经在吴兴郡的山上,一箭射穿了两只野兔的故事。

  虽然大家的打猎行动都比较文雅,毕竟都是些士子们,打猎也是很讲究形象的。

  但是这些对荀巨伯来说,那都是不存在的,大嗓门的荀巨伯,完全没有注意到其他人鄙夷的眼神,讲述着自己在追击野鸡的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然后凭借巨大的身躯,活活把猎物给压死的故事。

  甚至连秦金生这个狗腿子一号,都忍不住絮絮叨叨着自己也是颇有些打猎心得的。

  每次听到这些,坐在角落里的马文才,都是一声冷笑,微微摇头。

  马文才的行程,几乎是三点一线了。

  课堂,马厩,寝室。

  一到下课的时间,就第一时间冲去马厩,为自己心爱的宝马,亲自擦洗,驱赶蚊蝇,送上最精美的草料。

  害的其他马儿,最近都很暴躁,眼看着一个家伙天天在自己面前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个人类仆役,这就很不平衡。

  不过,终究是没有产生什么动乱的,因为马文才不在的时候,作为他的书童,马统的唯一职责,就是蹲在马厩旁边,保护马公子的坐骑。

  其他人也是一样,虽然不如马文才那么疯,但是大家都对这个秋猎行动,表示出极大的热情。

  甚至连夫子们,都有些按捺不住,笑大师甚至在课堂上,都要很大方地给学子们分享自己年轻时候的经验。

  虽然故事的真假还有待商榷,不过也收获了一小批粉丝。

  千佛千面,热火朝天。

  紫笔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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