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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潘凤义子

三国之胜谋天下 胜凡夫子 4234 2021-11-30 10:59

  半轮圆月高挂。

  帐外寒风凛冽,银霜铺满原野。

  马蹄声阵阵传来,呼呼甲胄碰撞声入耳。

  少年呆呆坐在地上,半天不发半点声响。

  脸色铁青,和边上青铜酒樽一样,没有光泽。

  轻轻探头到陶盆上方,一双稚嫩的脸映入水中。

  国字脸,不帅,却很干净,似乎写满故事。

  这就是自己现在的模样?

  少年默默将头缩回,继续发呆。

  没想到就这么穿越了,如果不是周围的环境和原主人的记忆,不是掐了自己几百下,打死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这确是真的!如假包换!

  他是潘胜,刚从南大历史系毕业,一家重工国企秘书,在西北贺兰山的民宿睡午觉。

  睁开眼睛的时,就来到这个世界!莫名其妙穿越!

  梳理消化原主人记忆一下午,不得不含泪接受这一新身份。

  这儿是泗水关郊外。

  东汉,初平元年,西元190年初。

  自己虽是《后汉书》《三国演义》的忠实粉丝,但也不至于就穿越到这东汉末年吧?

  如果真是这样,倒是有点遗憾了,遗憾不是《金瓶梅》的粉丝,遗憾没有穿越为西门大官人。

  仍叫潘胜,和前世名字一样。

  字文凡,13岁,冀州河间郡成平县人,个不高,现为冀州刺史韩馥帐下屯长,正跟随讨伐国贼董卓。

  孤儿,有个名叫潘凤的义父。

  汜水关...讨董...潘凤!无双上将潘凤!那个汜水关前被华雄三两回合就斩于马下的潘凤?我义父!

  “啊切!”潘胜后背发凉,满头冷汗,狠狠打了一个寒颤。

  “天啦!咋这命苦!穿越到乱世就算了,还泥马穿越成一丘八;丘八也就算了,还泥马无父无母,唯一亲人马上要嗝屁,自己也会嗝屁。”用力捶打自己的双腿,竟不怎么觉得疼。

  “这才穿越过来小半天,就要ove

  了。难道自己要创造穿越史上存活时间最短的吉尼斯纪录”

  “也罢,也罢!反正也不属于这儿”潘胜无奈摇头苦笑,低声嘀咕。

  “哎呀妈呀!想多了,有点头疼!”

  一阵刺骨寒风袭来,帐门帘子被掀起,一个一米八几胡子拉碴大汉映入眼帘。

  大汉黝黑,一身黑色甲胄,头戴虎头铜盔。

  他左手青筋暴起,压着七尺宝剑,右手叉腰,高额鼻梁,朱红大嘴,双眸如电,眉毛上扬,眼神中满是骄傲。

  潘胜飞速读取记忆,与眼前汉子的一切涌入眼前。

  这汉子是潘凤!那个与吕布齐名的河北上将。

  他是一个骄傲的人。对自己很好,是他将年幼的自己捡回来的。

  七年前,黄巾之乱席卷全国,一个个村落被流民抢光、杀光、烧光。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恶狗路边啃尸,野狼扒坟啃骨,秃鹫天际盘旋。

  一只独眼秃狗身子伸到尸堆扒拉,只将一个胀包屁股露在外乱晃,用力向外撅,很是吃力。

  突然!一只腿冒了出来,一只幼小光腿,上面满是鲜血和泥污,黑色的鲜血从一排牙印处外淌,淋得秃狗一嘴。

  很快,腿后一个小孩被扯出来!

  一个干柴小男孩,目光呆滞,气息极弱!

  秃狗累得气喘吁吁,将小孩丢到一边,小跑到不远处喝水。

  水坑污秽,面上附满苍蝇,狗头一抬一俯,不时瞅瞅小孩,生怕他不见了,非常警惕!

  喝完水,一帘一帘黄褐液体从狗嘴落下,落入臭水坑,滴滴答答!

  看着不远处的血腥,秃狗满嘴哈喇,独眼放光。

  它伸出猩红的长舌,不停舔流脓的右眼。

  突然,哼唧一声,张开血盆大嘴朝小孩跑去。

  很快,腥臭淡黄色的液体滴落到小孩脸上,有点温热。

  呼气的声音越来越近,

  噗通!噗通!

  小孩依稀可以听见秃狗的心跳。

  他吓得闭眼哈气,全身抖擞,感觉空气都凝固了,时间过得很慢。只求这畜牲下嘴快点,来个痛快,不要咬一小口,撕一小口的。

  对活下去不抱任何幻想,只求速死。

  “呼呼呼!”

  有东西呼的一声贴着耳边飞过,一股乱流窜入耳中,嗡嗡作响。

  随着“汪”的一声,些许更加腥热的液体汁到脸上,溅入他哈气的嘴中,粘稠中带点咸鲜甘甜。

  小孩睁眼一看,秃狗躺在一旁喘气,肚子忽大忽小,节奏渐慢,出气比吸气多。

  一只羽箭穿透脖子将其牢牢定在地上,注定是活不成了。

  一个黑马将军将小孩轻轻抱起,上马,飞驰而去。

  小孩那年6岁,被黑马将军收为义子,亲授文墨武功,视如己出,改名潘胜。

  “文凡,发什么呆?”一声洪钟巨响将潘胜的思绪带回现实。

  “没什么,就是走神了。”揉揉眼睛,他立刻起身去案几倒酒。

  酒色偏黄,满是杂质,一看味道就不怎么好。

  “袁绍这厮真是可恶,竟然和袁术一起掐着我军粮饷逼迫明公让出河间郡给他,老夫岂能答应?”潘凤摘下头盔放在帐门边的架子上,很是愤懑,看了眼潘胜又立刻变得和蔼:“文凡,休息了几天你水土不服的毛病应该也克服了,明天随你赵浮叔给我压阵,看为父我战将夺旗!”

  走向潘凤,双手拿着铜尊,向前伸去,潘胜身体微弓,说道:“义父,喝杯酒驱寒!军伍之事自是听义父的安排!”

  “好酒,虽不及他渤海郡‘英雄泪’烈,却也是一杯乡愁”捏过铜尊一饮而尽,摸了摸胡须,潘凤说道:“孙文台刚刚战败,袁绍就邀请我和明公赴宴,当时老夫就知道他没安什么好心!果然,这厮竟然要军帐之中埋伏刀斧手,逼迫主公将河间郡暂借其驻军,还说不借就不要指望袁袁术的粮饷补给!还好老夫早有准备,安排了你赵浮叔带200甲士接应,不然还真不好脱身。”

  “可粮草之事还真是个问题,我两万大军出行甚急,军资不齐,如今只剩三日之粮了!”潘凤突然叹气,解下佩剑。

  “义父,这袁绍如此阴险,何不去向其他诸侯揭发他的行径,让他身败名裂!”潘胜上前接过佩剑,放于案几。

  “国事为大,他是联军的盟主,我们需要他把大家拧成一股绳,战胜董贼的二十万大军,于危难之际扶社稷。”

  抖了抖甲胄,又说:“揭发也没用!孙文台就是因为袁术粮草供应不及时而战败,折了大将祖茂,程普、黄盖等将军向诸侯们申诉也没有啥反响。袁氏四世三公,诸侯们不敢得罪。不过还好,袁公路承诺明天老夫代表诸侯出战,斩了华雄那厮,就匀出一万石粮草给我军!我军就有一月之粮了。”

  这么快?听到义父明天就要对战华雄,潘胜腿一软,差点摔倒了地上,急忙劝道:“义父切切不可与那华雄交战,否则会被——”

  说到这潘胜立刻用手捂住自己的嘴,满脸焦虑,满嘴是话却不能说,明知结果却无法一吐为快,只能跪在地上前行,泪流满面,“义父切不可与华雄那厮单挑,那厮武艺高强,贸然交手恐有不测。”

  “哈哈哈,文凡多虑了,我连吕布那厮都不惧,何惧这宵小,一头西北狼而已,我那百斤大斧早已饥渴难耐,明天我就斩了董贼的这匹头狼!”

  是啊!天下皆言,“并州吕布,河北潘凤,无双上将,决一雌雄”。义父的战力应该和吕布是一个层次,怎么可能被华雄三两招就斩于马下?这七年来,义父的战力自己也是见过的,典型的万人敌,横扫河北无敌手,颜良文丑都不是敌手。难道是自己想多呢?潘胜满脸狐疑。

  “不对,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历史不会错的!”自言自语。

  一把扶起眼前少年,轻轻锤了他的胸口两下,潘凤眼睛有点湿润,感觉这孩子真的长大,懂得关心大人了。

  “为父半生为国事奔走,三十岁遇到明公,成就一番功名,如今已经三十有八,纵使身死阵前也是为我大汉而死,不惭世上英,马革裹尸亦无憾了!为父膝下无子,二十五岁先夫人就因疾病离世,在这世上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了。”

  “不过,老夫还要为大汉和明公征战三十载,也不是什么宵小能斩下老夫这颗头颅的。再说为父已在袁绍的中军帐中立下军令状,明天不斩杀几个敌将甘受军法,岂能畏缩不前。”

  潘凤突然转身朝帐外大喊:“来人,将本将的大斧抬入帐中,给它也喝点!”

  “诺!”

  两个上身赤裸壮汉吃力地将一柄约一丈长的黑色大斧抬了进来。

  大斧黑光袭人,寒气外放,仅斧刃一点银白,不是几百条性命攒不出如此厚重的杀气。

  “定山斧,热完身,老夫就给你喝酒。”

  潘凤右手拿起这定山斧,弓腰旋转,速度渐快,一气呵成,斧光成圈。

  运斧成风,呼呼作响,帐内火光随风波动。

  好一招横扫千军,怕是七八个甲士也能一招拿下。

  将定山斧抛向空中,潘凤向上一跃,双手握住斧柄尾部,360度旋转,斧随人转,空气也随着转,速度极快,斧刃划破空气的嘶鸣声响彻大帐。

  “噗!”

  潘凤突然感觉胸口闷,气提不上来,又无法瞬间卸力,一口心头血喷洒而出,眼前一黑,落地摔倒。

  那大斧也失控飞出帐外十几米,狠地砸在地上,斧尖没入土中三寸有余。

  “义父!”扔掉旧樽,潘胜扑向前去,一把将潘凤抱起。

  “将军!”

  “快传军医!”

  “祸事啦!快报主公!”

  将潘凤平放到帐中木板上,看着他嘴唇泛白,脸色渐黑,潘胜一时不知所措,一屁股坐到地上。

  “看这样子,义父明天上阵厮杀肯定十死无生”,挪动者发抖的屁股,吸口凉气,扶着木板慢慢站起,潘胜自言自语:“不不不,我一定要阻止这一切,一定要阻止!一定!”

  “可怎么办呢?上阵杀敌气力不足必定被斩。因故不前,扣上为敌如虎、不遵军令状的帽子只会死的更加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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