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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七章:尘满面鬓如霜

谋天医凰 小遥清晓 3600 2021-11-30 11:25

  四人四马出了城,绝尘而去,一直跑到马都口吐白沫跑不动了,云树才停下来。

  月色不明,星斗满天,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地歇息。云端去找水饮马,云天去捡柴,焕梨小心的生起火堆。

  为了让脑袋忙起来,云树借着昏暗的天光,分析着周围的地势环境。

  从京城到这里是一匹马的脚程,再跑马就要累死。若是京城围被围,夜遁而出搬救兵,若没有接力的马匹,耽搁下来就会被后面的追兵拿住。可这里不是正常的脚程范围,并没有什么驿站。

  这条路的方向是往济阳去的,这一路都不是什么战略要地,也没有兵可屯,无险可守,百姓生活相对安定,文化相对繁荣些。它倒不一定是搬救兵的路,更像是一条可选的逃生之路。想到逃生之路,云树心中一警!

  京城被围,能策马狂奔逃生的有几人?能逃的掉的又有几人?

  翻过来又想,为什么总想着京师会被围?

  卓静亭修建起来的尧关借山势为屏,借天险之势筑城,据说最是易守难攻!只要守住尧关,真国之兵如何打得过来?况且尧关之外还有不少城池屏障。反倒是西和州的危险多一些,可是西和州距离京城较远,未等真国军队打到京城,各地兵就拦截住了吧?

  虽然当权的皇帝她不喜欢,宰辅她也不喜欢,可是百姓是无辜的,不要有更多像师父那样家园被毁,亲人尽数被屠,一生郁郁的人才好。

  哥哥,真的去了真国?真的会有一天与哥哥兵刃相见吗?想起师父让她立下的誓言,她对师父一遍遍重复的誓言,用她的后半生的幸福做赌注的誓言,她能做得到吗?她现在已然看不到什么可言的幸福。

  她或许很自由,可以看遍山河;可以有丰厚的阅历,建立成功的商业帝国;可若始终和以前一样,靠思念父亲母亲过活,靠忙碌起来忘记伤心过活,屏蔽自己的情感,像个忙碌的木偶一样过活?那她的人生意义究竟在哪里?

  以后的日子,还有没有心满意足的一天?能不能够尽享欢喜,没有烦忧?能不能寻到一个踏实的怀抱?让她一直绷着的心,安定下来?

  十五年的人生阅历太短,她还有几十年去认识人生,不着急,慢慢来。

  都说人生包含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她经历了生离、死别,悲伤、心痛,曾有甜有酸,可是比起穷人,她并算不得苦吧?辣味的人生是怎样的?有分别就应该有重逢。。。

  哥哥,真的还会在命运之轮中与他相遇吗?

  如果重逢就是拔刀相向,刀锋向谁?

  “爷吃点东西吧?”临出城门,焕梨顺手买了一堆烧饼做干粮,还买了两囊水。

  云树接过烧饼,一点食欲都没有,只喝些水。

  “爷,早上我已经让人把信发回去了,咱们干嘛还回去?”

  “我也不知道。”她出了城就往这条熟悉的路上跑,根本没去细想。

  “只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马也跑不动了,爷要在这露宿一晚了。”

  云树没有再说话,胡思乱想着,顶着夏露睡了过去。

  醒来时,林中的鸟儿叫的很欢,嘀溜婉转,很是好听,清晨的空气很清新,晨曦很美,远处村子飘起来的炊烟很美,早起的人已经寥寥落落在田里忙了起来。

  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足,却每日都在勤恳的劳碌着,寻觅着点滴的美好。受生存挤压过后,所谓的痛苦,就没那么痛了吧?过去的两个月里,她带着师父在田间劳作,师父是否也有着这样的感受?

  只是放弃一个曾经以为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罢了,还会有更好的,不必这般与自己过不去,不必自苦。对,是哥哥最后告诉她的:不必自苦!

  云树收回视线,才发觉自己脸上、头发上被露水打的湿漉漉的,身上盖着的是云端与云天的外袍,也湿漉漉的。焕梨偎在她身边,云端与云天则只剩白色中衣,在略清冷的早晨缩成一团。

  “焕梨。”云树轻轻道。

  焕梨警觉的醒来,“爷,怎么了?”

  “没事。把衣服给他们拿过去,咱们回去吧。”

  “回济阳吗?”

  “不,回京城。”

  云天与云端也在云树和焕梨的谈话声中醒来,只是只着中衣,有些窘迫,没敢过去。

  昨天马匹几乎被跑死,恢复了半夜,可是已然不如昨天精神。几人慢慢的往回走,遇到路边的小店就进去吃些东西。这回有精神去研究路边的田园风光与种植的庄稼了。

  夏日里,日出早,日落晚,昨日狂奔,只有几个时辰的路程,今日走了一整天,赶上最后一波入城的。

  几人正往城中走,西边的官道上匆匆赶来一队人马,当先一马率先赶到城下,望着历经数百年风雨冲刷的城门,慨然道:“这就是京城了!我终于来了!”

  说完,左看右看,盯着入城的人群遗憾道:“说好的繁华无比,说好的宝马雕车香满路呢?怎么人都灰头土脸的?”

  焕梨回身斜了那人一眼,腹诽道:哪里来的纨绔?还嫌人家灰头土脸,好似他自己是个鲜亮无比的!还不是一样灰头土脸!

  那人倒是敏锐,察觉了焕梨那一眼,纨绔道:“都说京城的人热情好客,爷这还没入城门呢,竟然被个小丫头嫌弃了!”

  云树回头瞥了那人一眼,又看焕梨,焕梨忙跟上云树,不再理会那人。

  那人看到云树就像看到了宝贝,眼睛发亮,跳下马,以与他气质极其不相符的文酸气吟道:“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云树不理他,跟着队伍接着往前走。

  “这位公子风尘满面,掩不住如华气质,敢问尊姓大名啊?”那人轻浮的追问。

  云树看都不看他,云端、云天往云树身边靠过去。

  “我说这位公子,你倒是看我一眼啊,万一咱们认识呢?”那人追上去问。

  云树冷冷斜了他一眼。

  “呦呦呦,这么冷的脸!你看我远道而来,初临贵宝地,你难道不应该对我这客人客气点,热情点?”

  云树看看官路上赶过来的人,一驾马车,十多个随从,也没什么特别的,又看这人,衣饰也不俗,眉眼也是好的,就是言行举止有些无赖。“你认识我?”

  “天下的美男子我都想认识。”

  “可我不想认识你。”

  “我想认识你啊!别走啊,哎!”

  云树要走,那人伸手去抓她,被云端挡开。那人面上戏谑,想避开云端再去抓云树,云端毫不客气的与那人动起了手。

  云树看那人三脚猫的功夫,还自不量力,必然是有背景的,这又在城门前,便让云端收了手。敛了脾气道:“请问尊姓大名?”

  “怎么?觉得本公子仪表堂堂,身手不凡,动心了?”说着话,不正经的欺到云树身边,一双手又不老实。

  云树真的来气了!提臂挡住他的手,又一掌将他震开。那人涎着脸又上前,而且笑得愈显龌蹉。有当年牛眼儿留给她的阴影,她再也受不住这样的笑,只觉恶心之极!在那人再度探手时,攥住他的腕子,往下一掼一拧,“咔嚓”一声响,那人惨叫起来。

  云树硬生生将他的膀子扭断了。

  云树丢下那人转身要走,那人带的护卫已从马上凌空而起,手中的刀直砍云树。

  云端与云天已经上前要为云树挡住刀锋,可他们身边都没有武器,如何挡得住刀,焕梨眼疾手快的将水囊丢过去,却被劈成两半,水飞溅而出,却也堪堪砸偏了刀锋。

  那人刀法不错,又岂是云端他们肉身可以抵挡的住的?

  “退开。”

  云树说着,偏出一步要解下那护卫手中的刀,那人腕子一转,手中的刀换了角度又向云树肋下刺去。云树翻转身子,反而近前一步,张开手指迅捷的抓向那人的脉门,那人忙挥刀避开云树的手,擦着云树的衣袖划过,一片白色的袖片,飘飘而飞。

  果然是个对手!云树反而有了较量之心!后退一步,从旁边排队的人手中抽过一条细条的扁担,“借扁担一用!”

  扁担在云树手中,被当成没有枪头的枪使用。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那人手中的刀在云树手中扁担的击挡下,杀伤力顿减,反而因为云树强势的枪法而暗暗佩服。

  一个潇洒劲力的回马枪,直指那人喉头,扁担所带来的烈烈罡风,让那人有瞬息的迟疑,仿佛那并不是一根粗陋的扁担,而是带有枪头的利枪,瞬息之间就能穿透他的喉咙,让他血溅五步!

  云树的枪只是定在他的喉间,并没有要伤他的意思。高手过招,胜败一招间!

  那人正要说话,后面的车队也赶了上来,见那人的败绩,其他的仆从“刷啦啦”拔开刀,正要一拥而上,焕梨与云端、云天也冲上来要与云树并肩而战。

  三个声音一齐喝道:“住手,都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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