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快劝劝,这可是忠勇军的文书,上面有大印的,擅自毁坏,罪名不小。”叶二郎老神在在,他爹根本就不敢真的撕这文书,不过毕竟是爹,得给个台阶下。
“啊?爹,撕不得啊。不说别的,就冲着人家卖一两三钱银子的稻米,就不能这么干啊,不然咱们如何吃得饱?”叶大郎吓了一跳,他的好日子才刚刚起步,万一真的惹出祸端来,这不是瞬间全部没了?
别看忠勇军士兵,如今在街面上都是一团和气,他可是见过这些士兵是如何对付青皮流氓的,现在巷子口的大槐树上还吊着两个呢,那叫一个惨。
“你弟弟,要去当兵,我这当爹的,能不急嘛?”老叶恨恨放下文书,顺坡下驴。
“二弟,你要去当兵?好事啊,若是尚未成亲,我都想去。”叶大郎跟他爹想法不一样,这当兵没啥不好的,吃穿用度,都比寻常人家要好。
与其浑浑噩噩受穷,不如去赌一把,活下来,起码也能置一份产业,过上体面的生活。若是活不下来,那就转世投胎去,来世再论。
若是能够立功,混个一官半职,那就不得了,怎么也能威风一些。
“爹,你看,是你老糊涂了......”叶二郎一听大哥支持自己,瞬间得意忘形。
“老糊涂?看老子不抽死你!”老爷一下子血气上涌,有这么说自己爹的嘛。从角落里抓起笤帚,就往叶二郎身上招呼。
“爹,二弟这就要去当兵了,赶紧去割一斤肉回来,给好好补补。有了力气,也好在军中效力。”叶大郎一把拖住老叶,催他去买肉,这弟弟就要离家了,怎么也得吃顿好的。
“你个老不死的,儿子都要去上战场了,还打?再不去买肉,老娘跟你拼了。”叶母之前就出来了,将事情也听了个大差不差,叉着腰吼道。
平日里家中,大小事情,都由老叶做主,确实有些对不住二郎。如今二郎自己要出去挣一份前程,叶母虽然不舍,也只能由他去了。
老叶放下笤帚,去街上割了一斤多肉,还额外买了两块便宜的大骨头,回来清洗一下,就直接放在锅里煮。
“爹,你放心好了,之前我不就在城头帮过忙,也算上过战场的。”餐桌上,叶二郎闻着厨房飘来的肉香,不住吞咽口水,好久没吃肉了。
“闭嘴,这话能说吗?找死呢?”老叶吓了一跳,这小子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连这都敢往外说。
“二弟,你那天好不容易逃回来的,怎么不长记性?”叶大郎也责备道,若是被忠勇军知道,叶二郎在城头帮过忙,还不知道如何发落呢。
“不碍事,嘿嘿,之前守军那些当俘虏的,好些都收编了,今天我在征兵那里,我还看见了一个。不过他们比较惨,前半年,军饷减半,差四两多银子呢。”叶二郎上过两年私塾,算数不错,征兵时也算有个特长。
“当真?”老爷都给说愣住了,那位侯爷,居然如此大度。
“可不是么,我可听说了,这位侯爷,从来不拉壮丁,派徭役。但凡要征发人手,一律花钱雇佣,去不去都凭自愿。若是咱们踊跃参军,帮这位侯爷守住了福州,不仅有军饷拿,你们的好日子就要来了。反之,若是咱们不参军,这位侯爷退出福州,咱们得继续服徭役,一文钱没有的那种。”叶二郎两手一摊,这个选择好像不难决断,谁给咱好日子过,那就支持谁。
“二弟,你怎么懂这么多道理?”叶大郎听得一愣一愣的,这不像二郎能说出来的道理啊,反正听着很对的感觉。
“我这几天,没事就去征兵处,听他们聊天,听得多了,就懂了一些。这忠勇军啊,人人识字,非战时,除了训练,还要读书。”叶二郎觉得,若是自己去当兵几年,回来这见识,必然不一般。
“嫂子,我来端,一起坐下吃吧。娘呢,一起来坐!”叶二郎起身,从嫂子手中接过汤盆,里面一根大骨头,还有一些肉,此外都是豆腐。这叶家别的没有,这豆腐总是有的吃的。
“女子如何能够入席?我去厨房吃。”丁氏搓搓手,有些烫,却不敢真的坐下吃。
“嗯,还算懂礼,去吧。”老叶点点头,这丁家的闺女,虽说礼金要的多了些,却是个懂得进退的,家里也算一片融洽。
“爹,就咱们家这条件,房不过三间,连个正经院子都没有,讲个屁的礼啊。夫子曰:仓禀实而知礼节,爹,咱家粮仓堆满了吗?”叶二郎眼看要走了,干脆敞开心怀,大不了挨顿揍。
“这礼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家家户户皆如此,岂是你可以置喙的?”老叶恨恨剜了叶二郎一眼,莫不是真以为自己动不得手了?
“家家户户如此,就一定是对的吗?自古军营不得携带女子,镇海侯麾下有医护营,皆是女子。她们救活伤兵无数,这到底是违背礼数,还是功德无量?”叶二郎犹如神助,大脑快速运转,只求走之前,尽可能让这个家,多一些温馨,他只是想一家人坐在一起,好好吃一顿饭罢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当然是功德无量。”老叶被绕得晕了。
“所以啊,爹,大家都如此,不一定就是完全对的,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不好么?听闻镇海侯都没有这个规矩。”叶二郎打铁趁热。
“也罢,去将你娘她们叫来,咱们一起吃。”老叶今天被二郎完全给绕晕了,关键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
整个福州城,被忠勇军带来的新理念给不断的冲刷,这正是孙宇希望看见的,打破旧有的约束,让这古城,爆发出新的生机。
正在福州紧急备战的时候,数百里之外的吕宋岛,迎来了一支庞大的商队,其规模远超从前,足有一百多艘大船,挂着奇怪的三段式风帆,朝着吕宋港口而来。
宋无冕立于船头,身旁依偎着梁樱珠,至于陈河,每天被喂狗粮,早就吃不消了,跑到另外一艘战舰去了。
“无冕哥哥,过几天,咱们就返回泉州了吗?”看着越来越近的吕宋岛,这是南洋之行的最后一站。
“当然,咱们最后的货物,全部在这换成粮食,就要北上回泉州了。中途要在大琉球岛停靠一下,将那些俘虏留在大琉球岛,带回去不方便安置。”宋无冕记得,临行时,孙宇再三强调,要多运一些粮食回去。如今收编了这么多船只跟人手,宋无冕盘算了一下,差不多能运二十万石粮食回去。二十万石粮食,不打仗的话,足够十万大军吃用两年,短期内,应该不缺粮了。
目前船上装有十五万石粮食,另外一些都是硫磺矿,金银之物,还有各式香料。宋无冕早就算好了,这一趟根本不为挣钱,将赚到的钱,全部换成粮食。
“我有些怕。”一想到要回到离开多年的家乡,不免近乡情怯,虽说她是被掳走,可终究从了贼,恐怕闲言碎语要受一阵子了。
“怕个什么?如今宋家,由我做主,你爹也不会多说什么的。”宋无冕握紧梁樱珠的手,梁家跟齐家,都还指望着他再进一步,好让三大家族彻底站稳脚跟,如何会在这种小事上跟他闹翻,唯一需要担心的,该是给个什么样的名分。
如今的吕宋岛,还没有统一的国度,岛上由贵族组成联盟,管理着众多的自由民跟奴隶。如今掌管吕宋港的贵族叫马蒂斯,是吕宋岛上实力最强的贵族之一,手下奴隶数万,上千带刀护卫,不过以他们的冶炼技术,这刀还不如寻常铁匠铺打制的菜刀。
船只缓缓靠岸,如此大规模的船队,早已让港口围满了看热闹的人。贵族一般都躺在躺椅上,由奴隶扛着,那些个衣裳整齐些的,应该就是自由民,至于奴隶,都是衣衫褴褛,浑身散发着恶臭。
“宋校尉,你说不如咱们将这地方占了,这些奴隶也能过上好日子。”陈河摇摇头,在这种粮食高产的地方,奴隶依旧饿得瘦骨嶙峋。这些贵族,就算将粮食放着霉变,也不会让他们吃饱。
“陈副尉,咱们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打仗的。”宋无冕摇摇头,以他们的实力,干掉这个马蒂斯,不废吹灰之力。可接下来,就要面对整个贵族联盟的讨伐,等待他们的是无休无止的战争。
“若是拿下此处,咱们也多了一处落脚地。”陈河蠢蠢欲动,可这事他做不了主,等回去,有机会跟侯爷说说这事。以忠勇军的战力,只要来个两三千精锐,干掉马蒂斯,接收他的奴隶,改造一番,绝对能够站稳跟脚,以后再朝周边蚕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