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了打算,凌仙迈开步子向书房走去。
来到书房随手抽出几十张宣纸,向砚中滴了几滴水,拿起墨块磨了起来,一边磨一边想着。
“这古代写毛笔字真是麻烦,想当初我学毛笔字的时候,直接上街上买来一大桶,说够我从开始学一直写到死都不夸张,哪像现在这样,费力又费事儿。”
突然系统的声音响了起来。
“桶装墨水,10点情绪值一桶。”
凌仙听了,一愣,随即露出了开心的笑容,随手就把手中的墨块扔了出去,大手一挥,霸气侧漏的说道。
“区区10点情绪值,我凌仙还不放在眼里,系统,上墨!”
“购买成功,桶装墨水已发放至桌面。”
凌仙此刻已经看到了桌上的墨水,走上前去,用力拧开瓶盖,狠狠的闻了一下。
“嗯,不错,是熟悉的英雄牌墨水的味道。”
说着,双手抱住瓶身,向砚里倒了起来,不一会,砚台就满了。
凌仙重新拧好瓶盖,随即拿起毛笔,迫不及待的跪到了桌子前。
手拿毛笔在砚台里轻轻一沾,拿出一张纸便写了起来。
他先写的是一首苏轼的《题西林壁》
运用起颜体大成,凌仙在纸上一阵挥毫洒墨,不一会儿,一首七言绝句便浮现在了宣纸上。
只见那笔法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探源篆隶,楷法谨严,放而不流,拘而不拙,结字方圆,笔法肥劲,即便是凌仙这个不懂的人都能看出其中不凡。
满意的点了点头。
“嗯,不愧是颜真卿颜体大成,果然甚是不凡,令人惊叹不已啊。”
想着,又埋下头写了起来。
……
眨眼间一个时辰过去了,凌仙也已经写好了十二篇古诗,眼看准备的差不多了,擦了擦眉头的汗,准备上街卖字。
拿出一根竹筒,将十二首诗小心翼翼的卷好放了进去,随即翻身上马,向着东市奔驰而去。
……
不一会儿,凌仙便抵达了目的地,又是一个翻身下了马,将马栓紧,便拿出一个事先用20情绪值换的喇叭喊了起来。
“来走一走看一看了啊!千古绝句,传世之作,一共十二篇,一篇十金,童叟无欺,先到先得了啊!”
喇叭的声音很响亮,以至于几乎整个东市都听见了凌仙的喊声,听到他的话后,纷纷嗤笑不已。
“一篇十金?你怎么不说一百金呢,嘿还什么千古绝句,传世之作,骗谁呢?”
“就是,我看这人呐,就是想钱想疯了,一张纸上面写点字就要十金,那我这一斗米是不是能直接当成无价之宝哇?哈哈。”
凌仙此刻已经掏出了十二首诗,听到众人的议论,缓缓抬起头,露出了他的脸。
空气突然安静了下来。
约莫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在场的女子都尖叫了起来。。
“啊!好帅啊!公子,不就是一首十金吗?我…我全要了,这是一百二十金!”
“走开!十金就想买公子的诗,想的倒是挺美的!我出一首二十金!公子,你一定要卖给我呀!”
“二十金你们也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我出一首五十金,你们都不要给我抢!”
……
场面一度混乱,最后这群疯狂的女人以一首一百金的价格瓜分了十二首诗。
看着手里沉甸甸的装满了金子的荷包,凌仙咧开嘴,兴奋的笑了起来。
“哈哈哈!小爷我发财啦!”
一旁的男性观众早已看呆了,其中一个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巴,喃喃道。
“母亲没有骗我……原来…脸真的可以当饭吃。”
听到这话,一位年迈的老头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少年郎,现在体会一番社会的险恶没什么不好,你看老头子我,早就已经看破了这世间红尘,放下就是解脱。”
那名男子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说道。
“我,我悟了。”
这时,老头的耳朵突然被一只手揪住,老头的脸登时扭曲了起来,大喊道。
“哎呦,疼疼!老婆子快放开我。”
“放开你?放开你让你在外边继续发神经?走!跟我回家!别再在这丢人现眼。”
说着,一把拎起老头向东市外面走去。
一旁的的男子又傻了眼,过了片刻,竟捂着脸哭着跑了起来,一边痛哭,一边大喊道。
“妈妈都是骗人的!我再也不相信别人了!呜呜……”
……
凌仙可不管这些,此刻的他正坐在马背上欢快的数钱呢。
就在这时,一声大喝响起。
“把他给我围起来!”
只见一队士兵迈着错乱的步伐跑了过来,一看便知是一队杂牌军。
军队将凌仙团团围住,这时,从最后方传来一阵得意的大笑声,接着一张猥琐而又熟悉的脸映入了凌仙的眼帘。
凌仙此刻却是平静不已。
“你确定你要抓我?”
“废话,我刁必祥在这长安城横行,呸,从军多年,一向以大公无私,舍己为人而著称,你今天就是说什么,我都要把你以扰乱公共秩序之罪抓起来!”
凌仙听到他的话顿时笑了起来。
“噗,刁必祥?你这人不怎么样,名字倒是取得挺有新意的。”
刁必祥听了这话,身子强烈的颤抖了起来,突然大吼一声。
“啊!”
凌仙吓了一跳。
只见一声大吼过后,刁必祥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接着跟了一句。
“爷爷!孙子错了!”
凌仙先是一愣,接着实在忍不住了终于哈哈大笑了起来。
“哎,不是我说,你也突然跪下是几个意思?我这里可没什么压岁钱可给你。”
一旁的群众听了,也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刁必祥听了,却是毫不在乎,反而惶恐的说道。
“不,不是的,小人今日恰好从公子府前路过,亲眼看到陛下下旨赐婚于公子您,我就是再大胆,也是万万不敢抓驸马爷的啊!”
凌仙听了,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的身份吓住了他。
理清头绪后,对着刁必祥冷声说道。
“今日我便饶你一次,若以后再让我听说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我第一个饶不了你的就是你,阴白了吗?”
刁必祥闻言,连连点头,随即带着一队城门护卫队的人灰溜溜的离开了。
……
相比此时东市的闹剧,文轩阁里却是显得更加热闹。
一群年过古稀的老头子身穿便服,几个人手里拿着一张纸,分成好几波,正在激烈地讨论着。
如果有当朝大臣在这,一定会大吃一惊,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人群中站着的,都是当代的文坛大家。
但此刻,孔颖达,虞世南,王圭等文坛大家却都如街市上的泼妇一般,吵来吵去。
“我看,这《小池》将这夏日的池塘描写的淋漓尽致,当为这十二篇中最好的一首。”
“胡说!阴阴是这首《春雨》更好!你看这句——远路应悲春晼晚,残霄犹得梦依稀。多美的意境啊!”
“你们说的都不对,根本就是这首《春水》更好!你看这描写,多生动!多细致!你们那两首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好吧!”
“你们这群人都错了!要我看,这字才是最好的!你们看这字体,形顾之簇新、法度之严峻、气势之磅礴前无古人。从美学上论,颜体端庄美、阳刚美、人工美,数美并举,自成一派。要我看,这诗啊,不如这字!”
一旁的人一听,嘶!好像还真是这样!顿时看的更加认真了。
就在这时,李二从门口路过,看着这些平时把礼仪摆在第一位的老头子一个个脸红脖子粗的争论不休,不禁生出了几分好奇。
缓缓走进门去,来到虞世南身后,轻声问道。
“虞爱卿,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闭嘴!”
李二吓了一跳,随即大怒,对着虞世南喝道。
“你刚刚说什么?!”
虞世南颤颤巍巍的转过头,一看是陛下,又狠狠的抖了一下。
“陛…陛下?怎么是您呐。”
“怎么就不能是朕了?嗯!”
“不…不是,老臣的后辈们从东市一名名为凌仙的青年男子手中买来了这十二首诗,说是其亲手所作,一首一百金,老臣本想将他们训斥一顿,拿起这诗欣赏之后却是感觉物超所值啊,当即便拿着来和这些老友们分享了,这不,刚刚就是在讨论才没注意到您嘛。”
李二顿时来了兴趣。
“凌仙?这小子朕熟啊,说起来他还是我准女婿呢。”
“啊?陛下您什么时候收的驸马?这…我们怎么都不知道哇?”
“这你就不用管了,丽质与凌仙二人两情相悦,朕自然是不能阻止的。”
说着,走上前去,拿起那十二首诗,准备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