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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你之所求.我之所愿

  第二十四章 你之所求.我之所愿

  闻凤暖缓缓的问道,“方才公子说,有用的到公子的地方,公子一定竭尽全力,可还作数?”陆凡一听心中一喜,要找他帮忙,这可是一个好的开始,急忙行礼道“在下说的话自然是作数的,闻小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闻凤暖听后微微一笑,“凤暖有一个冒昧的请求,希望公子可以为我云绣诗社,做一篇七夕词。”陆凡愣了一下,闻凤暖的这个要求还真出乎他的意料。她要做诗,不是应该找那些长安城有名的才子嘛,怎么会找上我一个无名小卒,难道是…她知道《清平调》是我写的?随即他看向了孔雀,可是孔雀这时也是一脸茫然,好像在和他说…我可没说出去。

  其实是陆凡想多了,闻凤暖只是在关注他的时候,无意间发现,方才众人都在品评岳之山的诗词时,唯独他还是一副不肖的表情,依然在和随从有说有笑。闻凤暖突然有个荒唐的想法,也许这位公子不是空有傲骨,也许他真的有什么过人之处。于是她鬼使神差的跟着孔雀,又鬼使神差的说出了请求。

  闻凤暖说完其实已经有些后悔,但是既然已经说出了口,也只好死马当活马医,赌一把了。她看着陆凡,等待着他的回答。这一看她才发现,眼前这位公子不但有英俊的脸庞,还有伟岸的身材,不过正如孔雀所言,她已经心有所属,无论多么优秀的男子在她眼里,也只有欣赏无关任何情爱。

  陆凡当然不会拒绝自己女人(内定)的请求,虽然他此时心里乐开了花,但表面上的工作还是要做的。太容易得到的就不会珍惜,舔狗永远都是一无所有,这就是陆凡的泡妞心得。

  陆凡淡然的问道,“闻小姐…是为了明日的诗会,明日的诗会真的这么重要吗?”闻凤暖微微一笑,“也不瞒公子,我云绣诗社之所以要赢得今日的比试,不光只是为了明日七夕诗会的名额,最主要是因为明日诗会上有我们想见的人。”看着闻凤暖一脸的憧憬,陆凡的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去见她的意中人。

  想到这里,陆凡的心里酸酸的,不知道是个怎么样的家伙,真是艳福不浅,不但我的凤暖要去见他,就连云绣诗社这么多女子,都要上赶着去见他,看来我明天也要去好好见识一下。不就是会吟诗作对嘛,老子随便抄一首就够他喝一壶了,小子…明天等着瞧吧!

  闻凤暖看陆凡久久没有答复,俏脸上不免浮现出一些失望之色。不过她也没多在意,素未谋面,人家不答应也很正常,而且就算答应了,写出来的诗词也未必能有多好。正在她准备行礼告辞的时候,陆凡开口道“闻小姐之所求,既是我之所愿。”

  陆凡这句话也许是有些暧昧了,闻凤暖听后心里微微一颤,如果是放在平时,有男子如此对她说话,她早就甩脸而去。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没有生气,反而还有一点小得意。当然这不是闻凤暖对陆凡有意,只是因为陆凡出众的外表容易让人产生好感,所以说…颜值既是正义,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闻凤暖面露喜色,缓缓行礼道“多谢公子。”随即陆凡让张三和石秀留在原地,自己跟着闻凤暖和孔雀上了二楼。到了二楼有几人看向他们,表情都是吃惊中带着疑惑,“和闻小姐.孔雀姑娘在一起的那人是谁,看着有点眼生啊!” “应是闻小姐的朋友吧,方才见他和云绣社的人在一起说话。”楼上的人大多没见过陆凡,所以此时的心情都比较错愕,高傲的闻凤暖,喜欢整人的孔雀,居然会和一个男人如此亲近。

  云绣诗社的几位女子,此时聚在角落的一张桌子旁,面前摆着今日所出的几首佳作。几人的表情有些沮丧,纵然她们心有不甘,但也不得不承认,在诗词方面,的确是远远不及那些男子。“哎…看来我们真的和七夕诗会无缘了,”一女子心有不甘的说道。其余几人听后也纷纷叹气,沉默不语。

  闻凤暖和陆凡走上前来,“那有劳公子了,”闻凤暖重重的行了个礼,表情慎重的说道。众女子看向两人,都是一脸疑惑的表情,“凤暖…这是……。”还没等她们说完,陆凡已经拿起毛笔,沾上墨汁,可是正打算写的时候犹豫了,到底要写(抄)什么好呢!要说七夕词,最有名一定是宋朝. 秦观的《鹊桥仙•纤云弄巧》,但陆凡有个私心,想把这首词留到明日七夕诗会,打败闻凤暖的意中人,于是就另选了宋朝.范成大的《鹊桥仙.七夕》。

  陆凡稍稍酝酿了一下,就开始起笔书写,他每写一句,闻凤暖都会读出来。“双星良夜,耕慵织懒,应被群仙相妒。”只是这一句,已经让几位才女为之一怔,“好句…好句啊!”当然孔雀还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她是这里唯一知道,陆凡就是写《清平调》的人,也是唯一真正了解陆凡实力的人。

  “娟娟月姊满眉颦,更无奈、风姨吹雨。”正在这个时候,闻凤暖又念出了陆凡写的第二句。听到这句,众女子看陆凡的眼神都变了,尤其是闻凤暖,她的眼神十分复杂,有激动,有欣慰,有好奇,也有不敢相信。陆凡不知道她们的变化,手中的笔一直没有停,很快就写下了后面两句。

  “相逢草草,争如休见,重搅别离心绪。新欢不抵旧愁多,倒添了、新愁归去。”就在闻凤暖有些颤抖的读完了这两句,陆凡已经写下了词名,《鹊桥仙》。过了好一会,云绣诗社的这些女子,才从震惊中缓了过来,她们互相看了一眼,脸上同时浮现出了难言的光芒。

  同一时间,在三楼的某处,岳之山正在接受众人的吹捧,“恭喜岳兄,” “岳兄真是才高八斗,我等佩服佩服。” “岳兄今日真是大放异彩,看来要提前恭喜岳兄了……。”岳之山也在一一拱手回礼,“哪里…哪里” “谬赞…谬赞” “过讲…过讲”。他这时好像到达了人生巅峰,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起来。

  那个徐易.徐小侯爷也上前恭维道,“岳兄此诗,当真是绝世名句,待到明日,就是遇到那冷青云,卢方,沈玉,也能一较高下。”岳之山虽然有点飘,但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小侯爷太过讲了,那冷青云也就罢了,沈玉已经拿了两年七夕诗会的魁首,卢方更是在下的学长,我自知不如他们也。”

  就在他们沉浸在即将胜利的喜悦中时,突然有人传了一份纸卷过来,徐小侯爷随意的瞄了一眼,便想是着了魔一样,眼睛再也无法移动。岳之山突然发现了他的异常,“小侯爷…徐小侯爷…”叫唤了两声,对方依然没有回神,心中不免有些疑惑起来。

  这份纸卷之上,当然就是陆凡的《鹊桥仙》。稍早的时候……,“双星良夜,耕慵织懒,应被群仙相妒。娟娟月姊满眉颦,更无奈、风姨吹雨。相逢草草,争如休见,重搅别离心绪。新欢不抵旧愁多,倒添了、新愁归去。”

  随着陆凡写下《鹊桥仙》收笔起身,云绣诗社的众女子,还在一遍遍默念这些词句,一副意犹未尽.沉浸其中的样子。孔雀看她们的震惊的表情,就知道陆凡又写了一首好词,不过她不善此道,还是问道“闻姐姐…这词写的如何,能比得过那个岳之山吗?”闻凤暖回了回神,肃然的说到“米粒之光,怎可与皓月争辉!他岳之山何德何能,敢与这传世之作相较。”

  这些女子的表现,并未出乎陆凡的所料,这首《鹊桥仙.七夕》虽然没有《鹊桥仙•纤云弄巧》有名,但也是一首流传千年佳作,要是会输给岳之山这种所谓才子作品,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去年七夕诗会,闻小姐力压岳之山一头,今日看来云绣诗社要被岳之山抢了风头,如再没有佳作面世,恐怕云绣这次就要输了。” “这也不足为奇,诗词一道本就是男强女弱,去年也是闻小姐一时侥幸,才胜过了岳之山,今日输了也属正常。”…“是啊…闻小姐终究只是一女子,如此说来,今日胜出的非岳之山莫属咯。”几位年轻才子正在举杯对饮,品评今日出彩的作品。这时一个小厮拿着一份纸卷路过,其中一人随手拿了过来,他很好奇,想要看看诗会都快结束了,又有哪个诗社有了新的作品。

  “这倒也不尽然,毕竟明日长安城的才子将会齐聚,佳作必定不会少,岳之山是否能上榜,还是个未知之数。”几人还在把酒言谈,并未发现那个查看纸卷之人的异常。

  “不如我等今日去夸赞一下岳之山,与他套些交情,万一他明日能够扬名长安,我等也好沾沾光不是,”一名才子笑着提议道。就在众人附和起身之时,那个查看纸卷的青年,突然开口道“诸位…且慢!你们还是先看看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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