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这位正是可攻略角色
沙漠血浆餐厅的房车,依旧停在上次的位置。
秦澈把摩托停在屋边,刚下车来到门前,耳边就爆发出一声巨响。
砰!
餐厅门猛地弹开,一具骨折成w型的尸体飞出来,重重地摔在五米外的沙地上。
尸体身上的背心和短裤都被血浸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但秦澈还是从对方脸上的面具,辨认出这货是秘藏之子的成员。
一道庞大的身影堵住屋门,骂骂咧咧的低头看向门外:
“他妈的,想吃霸王餐?啊……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看看。”戴上曲棍球面具的秦澈,对那男人挥挥手。
“哦,我记得你是‘贝恩’。”
身上披着蓝色塑料布,目测至少有五百公斤的“大盗贼”,南瓜形状的脑袋上,小眼睛眨了眨:“进来吧。”
那坨烂肉发出吭哧吭哧的声音,转身回到餐厅里。
秦澈刚进屋,就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尸臭,覆盖了整个餐厅。
“什么味道?”
他话音未落,只见胖子重重地坐到长椅上,伸出长着十根手指的肥大右手,按住面前的方桌:
“我很久没洗澡了!”
——很久没洗澡会散发出腐烂气息么?
秦澈打量着大盗贼,此人的皮肤泛出病态的潮红,像被开水烫过的死猪。
露在外面的脸上和手臂上,挂着明显的针线缝合疤痕,仿佛是用尸块拼在一起的缝合怪。
注意到他的视线,大盗贼张开大嘴,口腔里飞出几只苍蝇: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吗?”
“我们的审美标准可能不太一致。”秦澈实话实说。
“哈!”大盗贼懒散的趴在金属桌上,把脑袋埋在比秦澈腰粗了三圈的臂弯里:“你难道是以貌取人?那也太肤浅了吧!”
“那倒不是。”秦澈坐到旁边的椅子上:“但恕我直言,我实在看不出您和‘帅哥’有什么关系。”
“嘿嘿嘿……”
大盗贼的头皮上绽出青筋,发出粗重的笑声:“您胆子挺大的嘛,贝恩老弟,想知道上一个嘲笑我长相的人,现在变成什么了吗?”
“我没兴趣。”
秦澈懒得和这货继续废话,干脆利落的进入主题:“你和骗术师熟么?”
“嘁,那个混球谁熟啊。”大盗贼摸了摸脑袋:“要不是同属拓荒者,我才不想和他扯上关系……等等,你们不是在恋爱吗?”
“还没。”秦澈摇头:“我连这货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听到这话,大盗贼咧开嘴,饶有兴致的问:“你喜欢男的还是女的?”
“只要好看,性别无关紧要。”秦澈答。
“哈,不愧是骗术师找来的人,英雄所见略同啊!”
一说到这个话题,大盗贼比刚才精神了不少:“不瞒您说,爷当年是钢之城第一帅哥,什么狗屁金哲驰之流,在我面前都得跪着!”
“真的假的?”秦澈问。
“爷当年那叫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称钢之城舞会王子,全城最帅的男人!”
大盗贼嗤嗤的笑着,嘴里飘出一股黄烟:“当时对我表白的有男有女,只要是长得好看的我都照单全收,每天忙得不可开交……”
“好耶。”秦澈敷衍的鼓起了掌。
上次见面的时候他就发现,拓荒者的各位虽然都是钢之城最危险的罪犯,但脑子或多或少都有点儿不正常。
只要把智商暂时拉到和他们一个层次,并且迎合他们的说辞,应该就能提高好感度,成功从他们口中套出需要的情报。
简单来说,这就和玩galgame差不多。
而这个总是絮絮叨叨的大盗贼,应该就是拓荒者里最好攻略的那一个。
此人的外形虽然恐怖,但却是拓荒者里最怕寂寞的一位,按照骗术师的说法,这个组织之所以要突然招新,也是大盗贼的要求。
这种平时总是孤独寂寞,而且还非常自恋,总喜欢讲陈年往事的家伙,需要的只不过是一个可以在适当时间接话茬的聆听者。
要扮演这种角色,对秦澈来说难度可太低了。
“嘿嘿嘿,我当年可是还和钢之城第一美女跳过舞呢,在道尔顿酒店的宴会厅里……”大盗贼的脸似乎更红了。
“钢之城有‘第一美女’这种东西?”秦澈问:“我没听说过还有选美。”
“你没听说过不等于不存在,小鬼。”
大盗贼打了个嗝:“钢之城当年有几个著名的美人,比如蛇窟的机器人美女克劳迪亚小姐,还有市中心的珍女士。我不认识克劳迪亚,但珍女士和我很熟!”
“克劳迪亚我认识。”秦澈笑了笑。
“你可拉倒吧,克劳迪亚都失踪五年了,估计早就死在哪个犄角旮旯了。”大盗贼不耐烦的摆摆手:“别瞎扯好吗?”
“确实是我编的。”秦澈点头。
“这还差不多……”大盗贼满意地笑起来:“当时珍小姐是我的恋人,我俩属于那种精神恋爱,叫什么来着?对了!柏油路式爱情!”
“我只听说过柏拉图式爱情。”秦澈眯起眼睛。
“柏拉图是寄吧谁啊,反正我们就是柏油路式恋爱,虽然平时不怎么见面,但我们心灵相通,见面时哪怕只有一个眼神,就能默契的得知对方的想法!”
“那可太柏油路了。”秦澈赞许地点头。
“后来有一次,在道尔顿酒店的慈善晚宴上,我们在宴会厅里共舞,旁边的其他人都看傻了,只会张着大嘴不停鼓掌。”
说到这里,大盗贼绿豆般的小眼睛缓缓闭上了,仿佛回到了许多年前,和“珍小姐”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
眼见这货正在陶醉,秦澈识趣的没说话,抓起旁边吧台上的菜单,随手打开看了看。
沙漠血浆餐厅看起来不像是为人类服务的,提供的都是“炭烤沙漠毒蝎”、“油炸钢之城南方蟑螂”之类的硬菜。
不光是饭菜的价格贵得吓人,连一瓶核子可乐都要二十块,简直和抢钱没区别。
——确切的说,这就是在抢劫。
“嘿嘿嘿……”
大盗贼这边正在傻笑,餐厅的门突然被拉开,五名匪徒鱼贯而入,枪口对准了屋里的二人。
看到大盗贼恐怖的外形,带头的蓝头发匪徒愣了一下,然后立刻吼道:“举起手来!他妈的,谁把我们的人宰了?”
“不是我干的。”秦澈听话的举起双手。
“是我,怎么着吧?”大盗贼猛地站起来,庞大的身躯像一座金字塔,挡在匪徒面前。
“快他妈把钱拿出来,抢劫!”蓝发匪徒咬着牙:“我们是秘藏之——”
啪!
一声脆响,那名匪徒的脑袋被抽得变了形,像漏气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
眼见头儿被宰了,另外四名匪徒直接忽略了秦澈,举枪对着大盗贼就是一通乱射。
子弹钉进大盗贼的肥肉里,发出微弱的噗噗声。
那男人的身体站在原地没动,不知何时离开手臂的双手,却已经开始猎杀剩下的匪徒。
咔嚓!
一名匪徒的脑袋被大手捏碎,颓然的跪倒在地。旁边的另外一个人,则是被手拧断了脖子。
“这tm……什么怪胎?”
看到像是拥有生命一般,正在地上迅速爬行的两只手,剩下的两名匪徒吓傻了。
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大手已经沿着身体爬上来,把两人的脑袋拧得转了三百六十度。
“哈哈哈哈哈哈哈!”
瞬间解决了五名匪徒的大盗贼,发出狂暴的笑声:
“敢坏老子的兴致?死吧,崽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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