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龙,一路珍重。”蜀国蜀都外,刘备郑重的说道。
刘备穿着十分郑重的君王的服饰,只有在平日里面朝议的时候他才会穿着,以及各种正式的场合。不然的话,他还是喜欢穿上那一身让他觉得无拘无束的日常服装,与那双他自己编织的舒适草鞋。
不过现在,不管多不喜欢正式的穿着,他都必须穿着这一身衣服。因为在他面前,他的大将,他的士兵们要出征,去面对着一场战争,他自然不能够随便去对待。
“多谢主公,子龙定将凯旋而归。”面如冠玉,有如谦谦君子般的赵云抱拳。
他站在那里,有如一块温润的玉,面容柔和,让人丝毫看不出来他是一名百战的将军。包括现在身穿的一身银甲,透露出来的也是文质的气息多过杀气。
龙胆枪背负在背上,枪头微泛着一丝血色,那是长久的杀戮,属于人的鲜血沁入了枪头导致的。可不仔细看的话,也看不到枪头的这点不同来。
可以说有怎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武器。龙胆枪有如他的主人一般,龙潜于渊,是风平浪静,也可以腾跃九天,兴风作浪。
现在无疑是龙潜于渊的时候。
赵云的身边则有一匹神骏的白马在,毛色雪白,浑身没有一丝的杂色。它打着响鼻,时不时的蹭着赵云,像是在撒娇一般。
坐骑是白马,让不知道赵云的人看到,只怕会以为这个书生是在找死。自古以来,没有人会骑乘白马上战场,包括那些百战的猛将都很少骑乘,连一军统帅都是尽量选择其它毛色的马匹的。
不仅因为白色不详,还因为白色无比的显眼,在战场中很容易吸引到其他人的注意力,成为众矢之的。更别说其他人骑乘的都是其它毛色的战马,只有你骑乘着白马,无疑会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不管你的身份是不是高,只要是最为独特的那个人,几乎敌人一致的都会选择先杀了再说。
骑乘白马的要不就是找死的,要不就是想死的,再加上赵云的容貌,气质,十分具有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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