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伯平你应该明白,他们受你训练的时日不多,在那样快度的战斗当中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因此,我不会刻意等待,不会留出时间,我只会按照我的节奏来。”吕布说道,身下战马的度慢了下来,随着他减慢度,跟在身后的上万骑军的度也猛然减慢了下来。
可快可慢,所谓骑兵就是能够完美的掌控住座下的马匹,并能使其按照意愿行动,不管是冲锋,还是骤然停下,都可以进退自如。并州骑军就完美表现出了这一点,这也是汉朝三大边军的特色之一,除了那些与马为伴的异族骑兵之外,再无人可与他们相提并论。
终于跟在他们后边的快行军的步兵们不再是追赶着马蹄踏在泥土上飞溅起的沙尘了,而是真正的进入到沙尘当中,呼吸可以呼吸到不可见的尘埃,算是真正的“吃”到了土。
高顺看了一眼他们,回过头来应道:“我知道。”
他面沉如水,即使这几日来,士兵经由训练整体水平进步飞快,可实际看来,却还是不够格。在草原上,只需要五百鲜卑骑兵,就可以活生生将这三千士兵耗死,所以高顺这次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他们来见见血,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残酷,替并州骑军做一做收尾工作。
没错,也就只能做做收尾工作而已。即使高顺再不想承认,也知道骑兵与步兵的差距在哪里,在平原与草原,不管步兵负重再强,体力再强,就算跑得飞快,两条腿也总跑不过马的四条腿。
他又策马来到了后头,看着奔跑中的士兵,高声喊道:“快快快!证明你们是男人的时候到了,那就是跑起来,跑到直到我说可以了才行。如果你不行,好,那可以停下,大喊三声我是女人,那就可以休息。”
“所以,你们行不行?”高顺问。
“行!”士兵们脸红脖子粗的回应道,声音传出去老远。
“很好。”高顺点了点头,又再次开口,“当然冲得猛,并不就代表你们是男人了。要坚持,要有持久力,否则你们也就只能是一群软脚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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