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斯的这一安排在灰兔村内并未引起太大的波澜——
卡梅伦只是默默点头,没有发出任何意见,相反的,他的内心多少有了一些高兴。盗匪头子格罗斯既然点上了他的名字,这说明着,至少将他视为了一位核心人员。
奥尔在一旁松了口气,他可不想去干什么见鬼的佣兵。不过看到卡梅伦的样子,他又忍不住生出了几分羡慕和嫉妒。
“罗恩、巴伦,对了,还有奥尔,村子里的事情就要拜托你们了,我们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回来。”
格罗斯看到了奥尔,这个尖嘴猴腮的男人仿佛有些失落正要转身离去,他开口叫住,作出了吩咐。
以罗恩为首,剩下几人齐齐点头。
从卡梅伦的口中得知,灰兔村的这些人被“光头哥”弗雷德承认为领民后,格罗斯终于放下了心——不过因为杀死贵族骑士兰德尔这件事情,他此次前往拉齐斯领的布玛,还有一个不足为人道的目的:
顺便的,暂时避避风头。
那三头熊投奔了弗雷德·沃尔夫,一想到这件事情,格罗斯总感觉哪儿似乎发生了偏差——
在这一时期的北地诺戈,像是灰熊米歇尔那般的人物只是一些不起眼的小角色,但是这些小角色与塔伦伯爵的继承人扯上关系后,所能造成的影响已经不容忽视。
也许“光头哥”知道了他的存在?
在前世的游戏之中,弗雷德·沃尔夫第一次出现在玩家面前是在爆发“野心之乱”的恩萨达地区——
这位身份尊贵的骑士骑着银白色的高大骏马,从头到脚,都裹在一套华丽、满是附魔铭文的极品盔甲中,封闭式的头盔正好遮掩了他没有头发的事实。
他的武器有两件,卓越级长剑和幻想级长枪……
按照“光头哥”弗雷德登场时的实力设定,眼下的格罗斯面对这个家伙,堪堪只能自保,这还是因为他的实际战斗力远远超出当前等级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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